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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時,房,車,車位都是男方出。這樣合理嗎?女方還總說我即使嫁給羊,我也會有個圈,這都是男方應該的?

如題,也算是家務事,軍戀了幾年,領證了,出於這幾年的不容易。到了論嫁的時候了,女方直接挑明了,父母養我不容易,同時我的家裡也沒有錢,所以說結婚的時候我們出不了錢,房子你們應該買車,我們也不陪送,我只去一個人這也是應該的,這也是應該的。

後來我們買房子花了100多萬,然後首付都是我父母來付的,裝修的錢也是我們自己來出,他們家不出一分錢,說真的,要不是看在這份感情上,我真的應該和她分了。你的父母是父母,我的父母就難道不是父母嗎?我的父母,只是兩名普通的工人,你一個月工資還不到8000塊,然後還要為我們買房子付首付付完首付之後還要和我一塊打貸款,難道我就不需要心疼他們了嗎?養我這麼多年,我一直都沒有和他們好好的過過,來不及孝順他們,然後他反過來還要來哺育我幫助我買房子買車子還要來裝修,還貸款憑什麼呀?

我是真的很惱火,他是一名醫生,實習濕氣的一生,現在一個月才1800塊錢,我現在已經畢業了,一個月工資7000多,不到8000,我真的不知道是誰給他的勇氣,讓他說出了這些話,我不知道大家對這段感情或者說這個所謂的風俗不能說風俗,只是他自己的這些說法有什麼看法或者說我應該怎麼做?大家給我一點意見和建議。


同軍戀

男方出房,出車。

我陪嫁全部家電以及現金十萬。

雙方對此沒有任何異議。

其實這個東西都是相互的,我沒覺得男方應該出全部,但是我這邊是他給我做足面子我就給他里子做好。

同理,你這邊給足面子她不做里子就是她的問題,畢竟結婚不是賣女兒,不可能說啥都沒有。


要是我,分手是肯定的,一個愛自己的女人不可能這樣的。我和我老婆基本是裸婚了,結婚沒有買房,應該是拆遷了吧,知道有房。彩禮雙方都沒有要,雙方照顧好自己這邊就好。我男方這邊大概花了10萬這樣,(三線城市),女方基本可以賺一點點。當然結婚也沒有買車,車是後來結婚後第一年要去拜年買的,因為老婆懷孕了,拜年還要送禮,又不在我家周邊(騎車可到的範圍),我男方不拜年,因為親戚都免了,就去女方家那邊。我就自己想買車了,車10幾萬,我沒錢,實話,剛畢業1年,實習工資低,老婆懷孕就沒讓去上班,消費都是我的,所以沒錢,我向父母要了10萬整,我自己借了幾萬,買了車。這期間基本老婆都理解我,現在女兒2歲了,生活還可以。

老婆還有個弟弟,現在初中,當時也沒要彩禮留著給她弟用。

說正題,現在這樣談條件,不情不願,以後結婚了也未必過的開心,當然也有例外,很少吧。很多時候會拿這些條件來擠兌對方,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子女過的好,但都不換位思考下對方和對方父母的感受,你父母不知道為你結婚花那麼多錢是否心甘情願。

以上為個人觀點


你父母準備的房子也沒有寫女方的名字,一直都是你家的財產,如果女方出資了,你願意把她的名字帶上也可以的,婚後孩子的姓也是跟了你的,你也可以找一個出房子出車出車位的女孩子,房子上面也沒有你的名字,婚後的孩子跟女方姓,你願意嗎?作為男性,不管是家裡還是自己就要做好這樣的心理準備,不要感覺很憋屈,還沒有結婚,心裡就無法接受自己出房子出車出車位,感覺吃虧了,那以後牽扯到更多的經濟問題豈不是更不舒服,要講公平,那女孩子十月懷胎忍受身體的痛苦生命的危險孩子還不隨自己的姓豈不更加憋屈,所以你應該好好思考一下這個問題了,別為以後的婚姻生活帶來麻煩。


講真的,題主,我不知道別的地方,我家所在的地方這些東西全部都是男方出,女方那邊全部是隨意出或者不出,出多出少男方都不會說什麼。男方要買房裝修買車彩禮20萬起步,女方一般會買些新房需要的家電。因為處在這個環境中,所以大家都是這麼做。

我本人是女生,談及以後的婚嫁時,我爸爸說,別人有的咱們一樣不能少,我不在乎錢,咱們家也不缺錢,但是我不能讓我的閨女受委屈。

以己度人,可能你的女朋友家裡也是不想她受委屈。所以,我建議題主應該結合你們當地的情況,不要委屈了人家女孩子,和女方家裡商量,一般明事理的家庭會理解的。

以上。


看女方有沒有陪嫁吧,這樣能好受點!沒辦法,中國傳統!


爸媽把錢車房子都留給兒子的時候怎麼不問問為什麼不留給女兒?


其實樓主,即便不娶這個女人,這些你也是需要具備的,現實生活是這樣的,不說車,房肯定要有一個,不然誰敢嫁給你,在一個了,你父母出錢買房,女方又沒占你什麼,房產證寫女方的名字了嗎?如果沒寫,那等於在結婚的動力下,你們家給你準備了好的生活條件而已!


我覺得不至於分手,除非你認為觸犯到底線了,可以認真和對方溝通一下目前的經濟難度,畢竟以後日子是兩個人一起過,因為錢鬧的不開心就划不來了,如果你覺得自己單方面付出太多,可以量力而行,也不用什麼都要買


做好婚前公證吧。


現在女的都是這樣,拜個別雞湯公眾號所賜,加上女的現在優越感爆棚,對她付出多少她都不會記男方的好,都認為是自己應該得的,對於這種女的,只能說要麼忍,要麼分,我自己的選擇是離婚,你不可能一輩子滿足她的各種要求,還不如換個能對你真心付出的人


山東東部沿海城市,一般來說房子是男方買,車女方帶一個


鞋子合不合適 只有腳知道 每個人的原則、價值觀不一樣 從感性上 只要不是想著「如果是這樣,那就分手好了」 那就都不是重要的 從理性上 看看新婚姻法吧


你父母買房子是給你的。又沒給她。(新婚姻法)

所以能有多大不滿呢。

婚後工資按說是總和除二的。

所以題主應該主要是嫌另一半賺的少吧。


這些問題都懶得答,了知道怎麼會邀請我。

你一個成年人應該有自己的判斷。愛她就努力給她一切。不愛她就這樣子,愛嫁不嫁。


既然明碼標價不肯吃虧,那就應該用好他們女兒啊,就算買個車也得跑夠里程,一分錢一分貨


怎麼說呢,我是女的,現在結婚都這樣,說實話你要是沒房沒車找個媳婦都困難,更別提結婚了。但是女的不一樣,沒房沒車照樣嫁的好,誰讓你是男的,將來孩子跟你姓呢,要是跟女方姓那你什麼也不出也沒人有意見。女方出多出少是他們對女兒的心意,家裡沒錢不出也是應該的,你可以跟你女朋友商量說自己家壓力大,別的是真沒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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