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啥意思?是希望房子寫她名字嗎?
17年有一段和女朋友分手期間貸款買了套170平的房,後來18年又複合了,聊起房子,女朋友說她怕被動還貸,我說輪不上她還,因為我父母都有退休金,房貸一個月才4800多,我父母都剛退休,兩人退休金一個月1萬多五線城市根本花不完,而且每年退休金還在漲。女朋友又說,百年以後還得跟著你還房貸,我說我父母身體好,而且還個10幾年不想還了一次結清就好(當時買的時候不貴,100出頭,一次性也可以付清,因為家裡有理財和投資,所以沒全款買)。我又說實在不行那就房子加上你名字好了,女朋友又說那就真的得負擔房貸了滑稽
總體就是,房子首付我父母出的,房子裝修我父母出的,車位單獨買的我父母出的,房貸我父母在幫著還(家裡獨苗,父母自願還的,我沒要求他們,別道德綁架我哈),哪天不想還房貸了就一次結清,整體就是這樣,可是我女朋友這樣不止一次跟我聊這個話題到底啥意思?
人家沒啥意思,就想問清楚,然後試探一下你的態度,你沒必要挑字眼去較勁。如果考慮結婚對象,那個女生家境如何?是否和你門當戶對還是更好還是更差,如果不是更差,婚前她也可以在自己名下買個房子,首付按揭都可以優惠,不住也可以做投資,何必占別人便宜。如果她家境差沒條件,那她肯定會要求加名,以此來保衛她的婚姻權益,啥想法?就是想佔便宜,或者說找安全感。你若不怕承擔離婚的風險,那就加她名,贈送她一半房產價值,你若想規避婚姻風險就如同有個答友說的那樣操作。即使不操作,有如下證據:婚前的首付(時間日期可取證),然後把按揭貸款的銀行卡給你父母,讓他們每月從他們卡里劃錢過去還貸(銀行流水有跡可尋),婚後你不要與此卡有任何的金錢往來即可。
關於婚前有理財投資的,如何分辨婚前婚後財產?簡單的一招就是,婚後另開卡使用,與婚前銀行業務分開,婚後的工資和經營的收入都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另記卡上就行了
你管她是什麼意思幹嘛?
房子是你名下的嗎?記住兩件事:
第一:你去公證處立個遺囑,寫明以後只有你父母能繼承這套房子的產權。
第二:你和你父母去公證處寫個贈予聲明,聲明你父母出的首付及還的貸款,只單獨贈予你,和你日後的配偶無關。記住,讓你父母保留幫你還貸款的證據。
對於小心思多的人,沒必要去猜測他們的心思,也沒必要和他們爭論,保護好自己的權益就好。
這不就是繞著彎子加名字么,你乾脆一點就說不用她操心,父母百年之前房貸肯定還完,再比比就你自己咬咬牙,一次性還清,不過最簡單的還是換個對象吧
這個應該和大環境有關,大家不都不喜歡婚前有貸款房的伴侶嗎?這類問題知乎有提問和回答。
我想,她應該是比較糾結吧。你說的看上去也很有道理,站在你的角度也很合理,但是,婚前一套說法,婚後一套說法的也不少見,你們畢竟分手過一次,你說的這些又不能白紙黑字寫下來,履行合同般執行。
因為你是獨子,所以,你不覺得有什麼問題,可是,真的結婚後,萬一你父母不幫你還了,你自己還的話,還是會影響婚後的生活,同時,房子跟她一點關係沒有。當然,這些都是在分手離婚的情況下,會對她比較不利。所以,我估計她也是個傻姑娘,隱隱覺得哪裡不對,你的說法也不能讓她徹底安心,才經常提的。真的綠茶哪這麼直接。
你站在她的角度,是不是這個理?
至於說加名字,前面的回答里也說了,看上去她佔了大便宜,其實,真要較真,也是婚前財產,並且,理所當然地她更要共同還貸了。
我倒是覺得,真要讓她踏實,不如把貸款提前還了,你女友大概率並不是想佔便宜,只是怕受傷害,自我保護罷了。
那你乾脆直接結清,加名字她也沒辦法佔份額,多簡單。婚前全款的房子,婚後加名字也算婚前財產
寫上她的名字 ,然後貸款還清
端正態度,誠懇的問問她在想什麼。
立場堅定,實在不行全款房吧,免得爭議。
這些事肯定得婚前攤開了說透徹。
你女朋友提這個事不懂事了吧,還沒結婚呢就這麼明白的佔便宜,這樣情商低的女人不適合結婚,適合當炮友
額,按我的理解,應該是不想有貸款,即便是寫她的名字,也要在無貸的前提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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