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看待近期因殺妻案造成大家恐婚?


《接連不斷的殺妻案,為什麼殺死女人的總是她的丈夫?》

2020年7月到8月,接連發生了幾起殺妻案:

7月5日凌晨,杭州某公司駕駛員許國利趁妻子來某某熟睡之際將其殺害,分屍後拋棄,部分身體組織通過馬桶沖入化糞池;

7月19日,四川安岳的屈某在妻子熟睡時將她殺死,分屍、拋屍,隨後報警稱妻子失蹤;

7月31日上午8時許,山東濟南天橋區二環北路附近一小區,一名男子將妻子殺害;

8月6日,江西廬山的郭某和妻子萬某因離婚發生衝突,郭某殺妻後,自盡身亡。

微博上,有網友翻出了美劇《重案組》的台詞,老警探連著三嘆:「我說什麼來著?總是丈夫,總是丈夫,總是丈夫。」

老警探的判斷背後,是大量雷同的案件積累:

根據約翰·霍普金斯大學教授傑奎琳·坎貝爾(Jacquelyn C. Campbell)所著的《人際暴力百科》,在美國,女性被親密伴侶(包括丈夫和男友)以及前伴侶殺死的概率是被陌生人殺死的9倍。而所有女性遇害的案件里,40%—50%是親密伴侶所為。中國的統計結果相似——微博上,一位法律博主統計了2017年重慶的61份故意殺人案的判決書,其中殺妻14起,殺女友4起,佔總數的30%;而安徽省公安廳物證鑒定中心的研究人員對135例殺親案件做了分析,殺妻案達到51例,佔總數的38%。

01////「總是丈夫」

從過往數據來看,「總是丈夫」這個結論並非武斷,但為何殺死女人的常是她們的丈夫?

從殺人者供述來看,最主要的動機是「戴綠帽」——既包括懷疑對方出軌,也包括對方出軌。全現在以「殺妻」、「殺老婆」為關鍵詞搜索發現,在83起被判故意殺人罪的案子里,被告席上的男性給出的殺人理由中,有40個都涉及女性出軌或者懷疑出軌:他們有時會偷聽伴侶打電話,有時查看對方手機,或向鄰居、同事打聽,要麼索性僱人跟蹤妻子,並最終發現了她們的婚外情。

但有時,即便沒有拿到妻子出軌的實錘,怒不可遏的丈夫們也難以控制自己的情緒。根據裁判文書網的公開資料,2018年,雲南曲靖一個入贅的女婿做過親子鑒定後,發現孩子確實是親生,但仍然在砍柴時用鐮刀將妻子砍死;2013和2016年,兩個男人因為各自的妻子總是外出跳舞而心生記恨,前者用菜刀朝妻子的頸部砍了三四刀,後者則朝著妻子的太陽穴打了七八拳。兩個女人當場死去。

這並非中國特有的殺妻理由。在1990年的一項研究里,美國心理學家大衛·亞當(David Adams)發現,41%—66%的殺妻案件都是由嫉妒引起。比如當一位熟人描述一個殺妻的男人時,提及他「總是認為她在和別人鬼混,他從不允許她離開自己的視線。」在非洲的迦納、太平洋的島國斐濟,男性因為嫉妒殺死女性的比例與美國、加拿大相似——這些男人們有時基於證據,有時基於想像,殺死可能給自己「戴綠帽」的妻子。

2013 年 4 月 25 日,南京建鄴區西堤國際小區發生血案,80 後 丈夫吉星鵬懷疑 90 後妻子祁紅(化名)與他人有染而產生爭執,直至 持菜刀、水果刀,狂砍和捅刺妻子頭胸背和四肢,22 歲的妻子當場死 亡。當天,他們的女兒來到人間僅 111 天。

而另一個重要的原因難以一概而論——「不服從」。在全現在統計的83個中國的殺妻案里,19位女性因各種家庭瑣事被殺害:

2015年,一個男人因為妻子數落自己喝酒而連刺她的頸部、胸部數刀;2016年,一個男人因為妻子數落自己賭博而動手殺妻;2017年,一個女人指責自己的丈夫早上沒熬粥,還罵他「沒出息,窩囊廢」,被殺;同年,一個女人因為丈夫有性病而拒絕與他發生性行為,丈夫遂起殺心;2018年,一個男人因為妻子之前答應他一起回老家又反悔,於是找到一把刀具捅向她的頸部。

因妻子「不服從」而殺人的丈夫們與清朝的男人別無二致:法學博士錢永宏發現,在清代的刑科檔案中,丈夫因生活瑣事殺妻,是殺妻案中的最主要原因。他挑選了42起刑事案件,其中,外出遲歸,私自用錢,照顧幼子和老人不當都是殺妻的理由。

而排名第三的,是妻子提出離婚、分居或者拒絕結束分居。這在全現在統計的83起殺妻案中,佔到8起。在判決書中,一個殺人犯當庭描述了妻子堅持離家後自己的想法:

「她走回房間時,我持菜刀尾隨,想到自己平時對她那麼好,但她卻暗中全部將我的錢財拿走,有意敗壞家庭,並且還要離家出走,我越想越氣,便站在她的身後右手持菜刀砍傷其頭部,她轉身過來時,我又持刀砍傷她的額頭。」

而另一個丈夫在妻子提出離婚後認為,妻子的娘家人正在鼓勵她離婚。他本想殺掉妻子的兄弟,再殺她。可最終他只殺了老婆,「用鋼棒打了三十三下,腦殼都打癟了。

2014年4月,不滿24歲的葛宜峰在妻子陳某提出離婚後將其殺死,並將照片發到了朋友圈,一審以故意殺人罪被判處死緩,限制減刑。

在庭上,這些罪犯們傾向於將殺人的行為描述在強烈的情緒刺激下難以克制的衝動。1992年,緬因大學法學院學者當納·可可(Donna K . Coker)發現了這種現象:「施虐男子給暴力找到的主要借口就是』失去控制』,而這個借口其實是在暗示受害者有錯。」

這些在殺妻者當庭的供述里時有出現——但從細節來看,「激情殺人」的歸因是很可疑的,他們更像是策劃好時間地點、準備好工具才將暴行付諸實際:

2013年,一個男人來到岳父家,打算說服妻子,要她跟自己回去過日子。「遭到拒絕發生爭吵後」,他馬上到摩托車上取下事先準備好的匕首,刺向妻子的脖子;2018年夏天,一個男人發現自己的妻子當他的面刪除了手機上的聊天記錄,心生不滿,當天下午,他騎著電動自行車帶著妻子到村裡查看自家老宅,「因瑣事發生爭執」,他就拿起一根木棒,朝著妻子的頭部猛擊數下。

02////暴力先行

當庭被隱瞞的事實,是殺人案件背後的暴力——死亡不過是家庭暴力土壤里長出的黑色果實。坎貝爾的研究說明,67%—80%的親密伴侶殺人案都涉及男伴或前伴侶對女性的暴力,無論哪一方被殺。

因此,對女性實施家庭暴力是殺人的首要風險因素。「長期、致命的虐妻行為是社會控制,目的是使婦女守規矩,確保她們在這種父權社會中遵守男性主導的規範,」芝加哥中心大學的研究者曼沙·阿丁卡拉(Mensah Adinkrah)說。

而這種社會控制十分廣泛。澎湃新聞在2016年的報道里援引了全國婦聯的數據,全國2.7億個家庭中,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家暴;平均每7.4秒就會有一位女性受到丈夫毆打;每年有15.7萬婦女自殺、其中60%婦女自殺是因為家庭暴力。而在美國,家暴是女性受傷的主要原因,大約20%—50%的女性會在其一生中的某個階段遭受家暴。目前,有400萬美國女性在12個月內遭受過伴侶的攻擊,每天至少3名女性被伴侶殺害——而這個過程甚至在約會時就已隱約出現苗頭,20%的年輕女性遭受過約會暴力,包括控制,虐待和攻擊行為。

2017年9月,南京一女子慘遭丈夫殺害。此前她長期遭家暴,先後六次報警,兩次向法院提出離婚。第二次提起離婚訴訟後不久遇害。今年7月24日,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丈夫魏某犯故意殺人罪、故意傷害罪,判處死刑。

男性實施家暴的原因與上述殺妻的理由類似,「男人可能會嫉妒,會感覺妻子不忠,會覺得她的家務做得不夠好,或者由於不能生育而實施暴力。此外,女人質疑丈夫的決定或者權威也會招致暴力,因為她們打破了父權社會為自己設定的服從與規範。」阿丁卡拉總結說,而這種心態具有跨文化的一致性,無論美國、加拿大,還是迦納、斐濟島,舉起屠刀的男性往往是這些規範的維護者。

持有這種心態的男性,即便未實施暴力,也會有「護偶」行為。德克薩斯州立大學教授大衛·巴斯(David M. Buss)列舉了一些例子,例如警惕心理(臨時突擊查看伴侶的現狀),匿婦(concealment of mate,指帶伴侶離開有其他異性的社交場合)等。而2005年的一項研究表明某些護偶行為與暴力相關:那些出其不意地查崗,或者威脅女性如果分手、離婚就會殺死他們的男性更容易施暴。而那些善於表達感情、展示自己的實力來留住配偶的人,則最不可能使用暴力。

在1988年,麥克馬斯特大學的學者就發現了這個現象。他們認為,這是普遍存在的男性心理——把女性作為財產,「男人會不遺餘力地保護自己的財產,而且越是有價值的財產,他們為保護它所花費的精力就越多」,於是受到懷疑的女性會遭受更多暴力。

03////

已婚的風險

但男性的嫉妒心並非一直持續:育齡女性所面臨被殺害的風險要大於非育齡婦女。2000年,《暴力與受害者》期刊刊登了一項研究結果,研究者們對13670起殺妻案進行對比,得出以下結論:

育齡婦女被殺的可能更高;與比自己年長很多的男性結婚的女性面臨更高的危險。

他們提出了「失手理論」,即這也意味,育齡婦女更容易遭受暴力,而死亡是暴力的副產品。

進化心理學家大衛·巴斯和約書亞·當利(Joshua D. Duntley)認為,這種病態嫉妒心與暴力的重要目的,是降低親子關係的不確定性——這意味著,死亡並非暴力的偶然結果,而是刻意為之的謀殺。

這種風險並非假設。1995年的一項研究成果表明,9%—13%的男性並不知道「自己的」孩子與自己並無血緣關係。從進化角度看,錯誤的父子關係意味著諸多成本:他為選擇、追求和吸引配偶付出的成本,為抵禦對手付出的努力都付諸東流,而他為此付出的機會成本,包括與其他異性交配的可能都被浪費。同時,他可能會撫養競爭對手的後代,而為此失去撫養自己子女的機會,還會承擔「戴綠帽」的名聲,從而使他在其他異性眼裡的吸引力下降。

2017年7月25日,廣西柳州市一男子疑妻出軌,在該市某幼兒園門前用隨身攜帶的刀具捅殺妻子,致其當場死亡。

大衛·巴斯認為,這種暴力對某些男性是有好處的:它減少了他現在或者未來的孩子的競爭,挽回了名譽損失,最重要的是,殺死不忠的女性,會給自己的競爭對手——另一個雄性造成巨大的代價,他付出大量成本引誘一個女人出軌,卻無法獲得後代。

而這也能在一些案例里找到影子——大量的殺妻案例都並不是暴力失控,而是有預謀的殺害。例如2015年的一起案例里,一個男人因自卑而嫉妒,甚至沒有看到妻子出軌的證據。他的朋友在庭上作證時說,「他說他有病,性功能也不行了,擔心老婆會讓別人睡。他說過三次要去殺或者傷害老婆的事。」

朋友好言相勸。但當年10月,他偷了一瓶稀釋後的硫酸,到妻子工作的宿舍門外,進入房間後將硫酸倒向妻子的頭部。女人打算逃開,但丈夫用手中的水果刀刺向她的後背。最終,被害人因單刃刺器刺破右肺部血管致大出血導致死亡。

這一晚,他抱著兒子來到自己的母親門口,將孩子託付給母親後,便把作案刀具放在一個挎包里,開始逃亡。

參考資料:

Encyclopedia of Interpersonal Violence, Jacquelyn C. Campbell, 2008

Familicide: The Killing of Spouse and Children, Margo Wilson, Martin Daly, and Antonietta Daniele, 1995

Heat of Passion and Wife Killing: Men Who Batter/Men Who Kill, Donna K . Coker, 1992

Husbands Who Kill Their Wives: An Analysis of Uxoricides in Contemporary Ghana, Mensah Adinkrah, 2008

Murder by Design:The Evolution of Homicide, David M. Buss and Joshua D. Duntley

Uxoricide in Fiji: the sociocultural context of husband-wife killings, Mensah Adinkrah,1999

Wife Killing: Risk to Women as a Function of Age, Todd K. Shackelford, David M. Buss, Jay Peters, 2000

「殺親案件」135 例法醫學回顧分析, 方俊傑, 肖聖兵,秦 明, 陳 林, 2017

大清律例「夫尊妻卑」對夫犯妻的影響, 以「夫因生活瑣事殺妻」案為考察中心, 錢泳宏, 2011


勇者無懼,這種怕死的恐婚只要多給洗腦,什麼因愛成恨,愛之深恨之切,打是親罵是愛,又親又愛就要又打又罵,死了都要愛,親手分解是愛的太瘋狂。只要變成戀愛腦和結婚狂什麼恐懼都能克服,多舉例甜甜的愛情甜蜜恩愛夫妻的例子,慢慢結婚的慾望就會佔據恐懼,仍然會嚮往婚姻。慢慢來!多看看甜寵言情無腦小說,過段時間就忘了。

恐婚是因為結婚是不得不做的事,想結婚又怕死怕家暴怕出軌怕這怕那,又怕又必須要做所以才會恐婚,決定不結婚的人沒必要恐婚,對於不存在不會做的事無需恐懼。

就看你有多想結婚了,可以給自己各種暗示。畢竟這種事屬於個例,殺人也要付出巨大代價的,大部分人不會冒險這麼做,衝動的魔鬼才會願意冒險。家暴更好一些,可以持續保險的一項運動。字面意思家庭暴力,只要有家就可以遠離故意傷人刑事案件,可以調解到什麼事都沒發生。

潘金蓮被罵了千年,她也會給武大郎留個全屍。一直存在的事,比起古代婚姻現代婚姻女性存活率好多了,在於你知道和不知道和不想知道,只是以前太惡劣的案件不報道而已,就怕引起社會恐慌。

如果妻子沒有房子沒有什麼財產,這會不會是一對讓人艷羨的恩愛夫妻,因為妻子的財產勾起了人性的貪婪慾望。想起了一句話,只有窮的只剩下子宮的女性結婚是划算的,如今看來不僅划算還安全,因為你讓對方可圖的的價值是必須要活著。

聽一些媒體報道說,不要給未婚的女兒買房,因為女生有了房就不容易進入婚姻了,不需要結婚或增加危險。以前的結婚男方買房是不是一種誘導女性進入婚姻的手段,讓她們感覺自己有了家。如果想讓這個家安全,女人還是窮一點好,對方嫌棄你窮可以和你離婚。


最近還不止一個案子呢。

這裡是一個學過心理學的妹紙。

首先呢,殺人案,不止殺妻,媒體也要背鍋呢。搞得跟每天全國不死幾個人一樣。其實比起被夫妻之間的殺人案。全國全世界拐賣人口,販賣器官,哪怕是被車撞死的概率都比這個大太多了。 。只是媒體報道以後人們喜歡過度關注罷了。其實我們只是不願意承認我們生活的社會環境裡面充滿著競爭,壓力,風險,危險,我們也不願意承認死亡時刻圍繞著我們。所以。人們把對死亡跟犯罪的恐懼投射到了婚姻上。因為近期類似的按鍵有點多嗷。其實大可不必。說不定還是哪些找不著愛的人的男人。嫁不出去的女人找了個芝麻墊著屁股罷了。比起你被妻子或者老公搞死,你找個愛你的人你愛的人更難。

關於冷血殺人狂的一些心裡特徵成長經歷是什麼呢。我這邊轉一下某心理學大佬的東西。

很多人的「成熟」只是就混社會而言,在心理上他從來沒有長大

冷血殺手的破壞力是驚人的。

趙承熙拿著槍在美國弗吉尼亞理工大學校園裡狂射,32個人馬上就成為他的槍下鬼;殺手加藤智大在日本東京鬧市街頭持刀一路砍殺,雖然刀只是小規模殺傷一性一武器,但也造成了7人死亡、10人受傷的重大傷亡。

經濟學家看誰都像是一個隨時可以把自己當商品給賣了的人,而精神病學家看誰都像是精神病。所以,在經濟學家眼中,民工並不是人,他們只是廉價的勞動機器。而精神病學家孫東東說了,99%的上一訪者都有精神病。

看到沒有?他們之所以成為「磚家」「叫獸」,不只是沒有良心,而且他們的大腦已經被現代的學術分科摧一殘,已經無法像普通人一樣正常地思考。他們還被自己的心理利益劫持:如果我承認經濟學和精神病學並不牛叉,只能在某些領域裡玩,在別的領域根本說不了話,有多少人會認為我是權威,會崇拜我,那我的高額出場費從哪兒來?

但趙承熙和加藤智大都不是精神病0他們一個是把自己想像成惡魔,一個是把自己想像成英雄,這樣才敢殺人。

在中國,趙承熙和加藤智大不乏同道。像馬加爵同學、邱興華同學、石悅軍同學、鄭明生同學等都是冷血殺手這一鐵血軍一團一 的忠誠戰士。

楊佳「楊大俠」算不算?雖然他的心理也強悍,但不屬於冷血殺手系列,至少不是我們所說的那種版本。他出事後,我發現了他作為北京人,相對於上海人(上海警察)的心理優勢。而且,他有足夠的憤怒。沒有憤怒支撐的人,是不敢殺人的。

儘管和馬克思、一愛一因斯坦並稱為「猶太三巨頭」的弗洛伊德曾遭受百般罵名,但至少,這是一個根本一性一地改變了世界的牛人,他這句話絕對是真理:往往是過去把我們弄成了現在的樣子。

注意,有一件事情強烈刺激到了你,你意識到了,那就永遠不會消失。

看起來它不在了,其實只是被你壓抑到了黑暗的內心深處,它還會喬裝打扮,通過迂迴曲折的通道來暗中影響你、一操一縱你。

冷血殺手在成長(包一皮括幼時和成年)的過程中,都至少有以下特徵中的任何一種,或經歷過以下事件中的任何一件。

(1)不能超越幼兒期的破壞一性一。

(2)經歷過某種心理創傷。

(3)在成長過程中消除了對生命的敬畏。

過去,常常給我們的現在和未來下絆

先說第一種,不能超越幼兒期的破壞一性一。

一個人雖然長大了,但在心理上可能還是一個幼兒。

我們不要看一個人是大人,就以為他「成熟」了,他可能在混社會的意義上成熟了,但在心理上,還是一直「固著」在小時候的某個階段。有的人甚至活了一輩子,在最深層的心理特徵上,都是一個嬰兒。

比如,有的人好像覺得誰都欠他的,誰給他什麼都是應該的,不給他就會惱怒,就是他在心理上還沒有長大。這個世界,還像他當初處於父母的庇護之下,想要什麼就有什麼,不給就生氣的世界一樣。

有的人一輩子都不會從心底一愛一上一個人,體驗到什麼叫愛情,一樣是沒有長大,因為他還像小時候一樣,缺乏一愛一的能力。

弗洛伊德曾經把那些對金錢貪得無厭的人稱為在心理上還處於嬰兒的「一肛一門階段」,因為那段時期嬰兒最喜歡摸大便,而大便和黃金有點像,都是金黃色的。

我不知道因為黃金和大便在顏色上有點相似,弗洛伊德就得出這個結論有多大的說服力。但相信我,一個人如果不能在心理上超越他小的時候,那麼,小時候幹了什麼事情,他長大後一定會想方設法去干,哪怕是變相地,他也要去干。他活著當然不是為了這個,但如果他不去干,他會難受得要死。

問一下自己,你最喜歡吃的東西是什麼?往往是你小時候吃過,非常喜歡吃,但卻沒有機會大肆地飽餐一頓的東西!比如一種水果、一種小吃,小時候你因為沒有足夠的錢痛快地吃一回,在心理上處於飢餓狀態,那麼你一生對它都感到飢餓!

我們都知道幼兒喜歡破壞,拆玩具、撕紙、摔東西之類。他們為什麼喜歡?其實是這樣:如果說創造一個東西會讓人感覺自己有力量,那麼,毀滅一個東西也可以達到同樣的效果。幼兒能造出一個東西嗎?

對於人的心理來說,最可怕的並不是創造和破壞,而是既不能創造,又不能破壞,那意味著力量的癱瘓。

「富二代」也搶劫,你信嗎?如果你不信,那說明你對人的心理是多麼不了解。遼寧盤錦有一個「富二代」,駕駛豪華轎車模仿好萊塢警匪片情節,不到20天連續搶劫5起,共搶到4600元。媒體在報道時,說他搶劫是為了「尋求刺激」。

要「尋求刺激」的有錢人在今天也未免太多了點,注意一下各地的社會新聞,你會發現,這些人好像已經養成了搶劫、強一一姦一、殺人、放火的嗜好。

但我在這裡要揭露一下媒體的淺薄。一句「尋求刺激」就把「富二代」搶劫的原因給打發了。這些「富二代」搶的不是錢,是無聊空虛。一個人無聊空虛,恰恰是因為他既不能創造,又不能破壞。他內心想要顯示自己有無盡的熊熊大火在燃一燒,如果他不願意自己被燒死,就必須有一個出口。

創造是艱難的,但破壞卻非常容易。4600元的搶劫成果對於「富二代」來說並不是錢的問題,而是力量的證明。雖然他並不需要這幾個錢,但如果搶劫什麼都沒得到,他還是會沮喪,因為按照「搶劫」的定義,要有收穫才完美。

一個空虛無聊、有軟弱無力之感的人其實最有可能成為一個暴徒,而且下手比誰都狠!

別緊張,大多數人都會安然地度過幼兒期的那種破壞階段。但由於家庭背景、成長環境等原因,還是有少數人在心理上滯留了下來。

所以,我建議,如果你已經為人父母,如果你的孩子喜歡撕東西、砸東西,那就讓他撕吧、砸吧;長大一點,他可能不再砸東西,又開始拆一些玩具,如果是這樣,那就多買點玩具讓他拆吧;等到再長大一些後,他就不再砸了,也不再拆了,他要去創造!

你還沒結婚?那現在就記住以上的話,以後教育孩子就更有「知識儲備」了。

恐懼一旦在人心裡紮根,就很難驅散

第二種情況,經歷過某種心理創傷。

很多人可能在小時候都被別人打過,就是沒被打過,可能也被人嘲弄、辱罵、排斥過。這種傷害對一個人以後的影響之大,往往超出我們的想像。

所以,我要再強烈地建議為人父母者,一定不要輕視這些東西,如果你不想讓自己的孩子以後變成一個自卑懦弱的人,或一個冷血殺手的話,就一定要注意他的心理健康。

正確的做法是:一旦知道自己的孩子被人欺負,不要斥責他,不要說他軟弱,而是堅定地站在他一邊。鼓勵他不要怕,一旦有人欺負自己,就要狠狠地回擊,絕不能讓恐懼和不安全感在心裡紮根。當然,也不要主動去欺負別人。主動去欺負別人的人,長大後往往也不是什麼好人。

有的冷血殺手就是這樣煉成的——如果他被別人欺負,對心理衝擊較大,他就會體驗到一種別人對他的破壞帶來的無力感,併產生一種只有破壞他人才能感受到力量的心理反應。

假如他無法超越這一點,那麼,這種心理反應就會發展成一種危險的心理機制:那幫渾蛋讓我痛苦,我要加倍讓他們痛苦;並且,因為他們是「他人」,是「他人」讓我痛苦,所以我也要讓屬於「他人」的任何一個人痛苦。讓他們最痛苦的方式,就是毀滅他們!

一個人要殺人,他必須先在人性層面殺死自己

再看第三種情況,在成長過程中消除了對生命的敬畏。

納粹德國的軍人當年屠一殺 猶太人時,有很多人得了神經症;而日本人當年用刺刀一捅一殺無數中國人,卻完全下得了手。難道是因為德國納粹比日本鬼子文明?

和文明無關。真正的原因是:德國納粹只把猶太人視為「劣等民族」,但再「劣等」,猶太人都還被看成是人;而日本鬼子則是把中國人當成豬狗。殺人有心理障礙,但殺豬狗卻不會。

殺人意味著一個人必須先在人性的層面殺死自己,並遭受人性的報復。因為這種區別,德國納粹得的是神經症或精神病,日本鬼子則更多的是變一態 。

他們逃避良心譴責的方式也有區別。德國納粹是靠「我只是在服從命令」來說服自己不應承擔這個責任,自己沒有罪;而日本鬼子則是靠蔑視和狂一熱的信仰,除了他們覺得殺「豬狗」不值得大驚小怪外,還有一個「天皇」罩著他們。

德國納粹和日本鬼子中當然有很多人渣,就是不發生戰爭也會殺人。對於這些人來說,他們殺人不是受到法西斯宣傳的影響(意識形態只是讓他們更合理和無風險地去殺人),而是在自己的思維和一性一格上,根本就不把人當成生命。

為什麼呢?你是否聽說過這樣的說法,就是有些男人不想找學醫的女人做老婆,因為她們太懂得人一體 的生理結構了,沒神秘感。不管這是不是偏見,想一下,如果把做一愛這檔子事只是科學地看成是一種人一體 器一官相互嚙合的健康運動,還有意思嗎?「做一愛」和「器一官摩一擦」雖然說的是同一件事情,但在心理上絕不是同一個意思!

那麼,一個人如果在成長的過程中,學會了只是把別人看成是一堆肉一體組織,他會覺得生命有神秘感,會敬畏生命嗎?

美國心理學家斯金納把自己的女兒當成實驗的老鼠,折磨兩年都下得了手。還有一些學醫的人殺人時非常冷靜,像動手術一樣,這並不是非常奇怪的事情。

對於男人。我建議那些所謂愛情至上的傻女孩給你們點建議吧。

第一,沒有十足的把握不要把自己交出去。保護好自己。非婚不性對於女孩來講能看清楚很多渣男,不以結婚為目的的戀愛,你實際上是在做別人免費肉便器的路上越走越遠。

第二,不受嗟來之食,別隨便接受別人對你的好,如果你不想跟他結婚。別像個綠茶一樣。誰給你東西你就留著。這意味著你接受了別人的好,你也要被綁架。

第三,男女之間別提什麼友誼。男女之間保持一定距離,什麼男女閨蜜。不是同性。就能發生性。愛情。友情本質上都是感情。只不過是異性感情好能升級到情人。或者性行為。懂了嗎?

第四,別相信什麼女權之類的,你想當女權,首先你要有很多錢,而且你還要考慮中產以上的男人對女孩的貞操跟金錢感情。作為一個女孩你應該明白,男人的視角不是女人。不要有女本位思想,別被利用女權搞男女鬥爭恰爛錢的自媒體公眾號洗腦了。認為男人不在乎你艹了幾個男的這種屁話。

社會現實就是。男人婚前艹幾個女的。但是後來奮鬥有社會能力了以後他可以找到他想要的良家婦女。

但是女人即便當了女強人。要是前男友一堆。你可以找到結婚對象但是你永遠也得不到這個男人的心。你跟他媽掉水裡他會找下一個替代品。因為你的曾經屬於別人。

好多事,一直過度強調女權而忽視了客觀的男女心理生理差異。男女平等是人權上。但是選擇上根心理上根本就不一樣。

關於女孩選擇配偶。我引用曾仕強老前輩的話。

第一,有沒有責任,原則,底線。

第二,他的理想目標人生規劃,還有胸襟。

第三,他的執行力,是否自律,自控力

聰明的女孩都會幸福的。婚姻的本質是感情跟心理的相互聯繫而不是外在。


要說恐婚,別說女生恐婚,男生也同樣恐婚啊!

女生沒安全感,實際上男生的安全感也沒高到哪裡去!

安徽廬江縣一名丈夫因忘記給妻子買雞腿而被其妻子用刀捅死!

河南駐馬店女子因男友沒買冰淇淋便用剪刀將其捅死!

廣西玉林95後女護士殺害同院醫生!

這才過去多久啊,這幾個案件就不記得了?互聯網的記憶連金魚都比不上嗎?

請各位不要把個人行為上升到群體乃至以性別劃分,畢竟變態不是你想遇到就遇得到的,凡事也得講究一個概率啊,人口拐賣,車禍的概率不比殺夫,殺妻的概率要得高多了,真沒必要這麼恐慌。

但是話又說回來,冷靜的思考還是要有的,為了個人的幸福,找男女朋友的時候務必擦亮眼睛,還是羅老師的話說得好!

再補一句吧,看一個人是否善良的時候,就要看他有力量或者觸及核心利益的時候!


我不知道別人是怎麼想的,我只說一下關於殺妻個案和恐婚我是怎麼想的(女生)

這個案件明顯屬於人倫慘案,惡性案件。這是無疑的。在案件發生以後,比該案更可怕的難道不是那些「兩噸水警告」「化糞池警告」嗎?

那些在各種平台上刷某警告的目前肯定不是殺人犯對吧,他們敢拿這種事情開玩笑說明社會上有那麼一群人對「女人不聽話就把她殺掉」這個觀念很認同。

這種人肯定也有男的有女的,那我是一個女生,只要我有婚戀意願,那就不能百分百排除我不會結識這種人吧!更可怕的是,如果我和某個男人戀愛結婚後,我若不幸遭受某些意外(家暴等)我發現原來這個世界有那麼多人支持男方,給他輿論支持。而且某些男性會不會仗著這些輿論支持而更為所欲為呢?那我恐懼這種事有什麼奇怪的嗎?由恐懼這種意外轉變成恐婚恐男有什麼奇怪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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