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男生認認真真追了一個月在一起後沒幾天說我沒有很喜歡他就答應他,遂要分手。喜歡真的會這麼短暫嗎?
(他不是個壞人,只是比較呆
有些人對自己的認知比較晚,誤以為自己是喜歡你,但是當真正得到自己的手中又或者追到自己喜歡的女孩子時才發現自己只是願意去當舔狗
互相喜歡的喜歡比較長久,單方面喜歡的喜歡比較短暫
我前任和我分手了,情景和你一模一樣。。後來我們坦白局,他說:當初對你的愛是一種錯覺 一種不知道怎麼就答應你了的錯覺哈哈哈把愛情當兒戲了?
很可能是因為在一起後發現沒那麼喜歡你,或者是在一起之後你的某個之前沒顯示出來的習慣遭到了他的反感
我一直覺得談戀愛和遇上愛情是兩回事兒
他是和別人打賭嗎
單身狗不知道這些事/堅強
他這不是喜歡,是寂寞
那要看是你單相思,還是雙方互相喜歡
對待感情的觀念不一樣罷了。
是這樣吧
我之前追了一個男生快三個月了 期間暗示過他 但是他沒在意 前幾天表白了 他拒絕了我 只說了三個字「不合適」 當時我真的有窒息的感覺 第一次體會這樣的滋味
可能合適比喜歡更重要吧
你喜歡他 可能只是一見鍾情而已 並沒有深入了解後喜歡他
即使你們談了 你們也談不久 或者你會很累 愛的很卑微
或者你開始喜歡後來就不喜歡了
所以說你只是一時衝動而已
感性而不是理性的喜歡
感性的喜歡 往往都是會後悔的
我特別喜歡的一段話:「你相信嗎,未來要和你共度一生的那個人,其實在與你相同的時間裡,也忍受著同樣的孤獨。那個人一定也懷著滿心的期待,擁著一腔孤勇,穿過茫茫人海,也要來與你相見。」
所以啊 再等等吧 總有一天那個合適的人會在合適的時間來到你身邊
我記得一段句子
「我確實真誠的喜歡過你,想過帶你去看每年故宮的初雪,阿拉斯加的海岸線,我曾願意與你兩個人獨佔一江秋,願意與你君亭枕上看潮頭,鋪著紅地毯的禮堂,暮靄沉沉的原野,我都曾願與你共享,我想像過和你一起生活,直到白髮蒼蒼垂垂老矣,同枕共穴,至死方休。
可我現在也確實不喜歡你了,車站年久未修,江南的磚瓦裂了縫,當初不撞南牆不回頭的熱血已然冷卻。抱歉啦,我們就此別過吧,我的喜歡要給別人啦。此生勿復見,山水不相逢」。
可能喜歡就是這樣易變吧。
當初在一起的時候有沒有認真的考慮一下呢?兩個人是不是都真的互相有好感,是不是真心的喜歡對方呢,如果只是草率的覺得可以給個機會,那就沒意思了,既辜負了自己也辜負了他。
你覺著一個月能了解一個人嗎 再好看的臉看久了都一樣
有些時候感動和喜歡會弄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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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歡和愛情不一樣的
謝謝邀請,我感覺,得到了就可以放手了
因為喜歡不是感動 感動也不是喜歡。
喜歡的人做了錯事也會原諒
不喜歡做對了也不認同
追了一個月,時間太短了。不夠彼此了解。輕易得到的往往不珍惜,這是普遍心理。
兄弟,你這個問題……額啊,很有趣哈。
沒那麼喜歡,可能新鮮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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