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電磁波波長越小對人體傷害越大?


首先,根據 [公式] , 電磁波的波長越小, 頻率就越高。

那麼,最直觀的感覺就是,頻率越高的光子,能量就越高,關係如下:

[公式]

也就是說,同樣的輻射強度情況下,很顯然電磁波頻率越高,能量就越高。

但是, 光看光子能量是不科學的。

電磁波波長越短,對人體傷害越大的主要原因是, 當能量高到一定程度,電磁波就會產生電離作用。

什麼是電離作用,實際上就是原子的外層電子接受到光子能量後,就躍遷到激發態。 如果光子的能量足夠高,就會使得電子脫離原子核的舒服,變成遊離的電子。 這個就叫電離作用。

一旦發生電離作用,對人體的危害可就大了。我們中學學了化學,知道何種化合物形成的基礎就是化學鍵。 尤其是有機化合物,正是通過各種氫鍵,氫氧鍵組合而成的。

一旦發生電離作用,就會破壞這些化學鍵。化學鍵一旦被破壞,就會破壞有機分子和有機化合物的結構。

所以高能電磁波的電離作用,可能會直接殺死細胞,殺死神經細胞,使蛋白質變性,破壞DNA結構導致癌症。

我們中學學過光電效應的原理,所以你應該明白,電子的電離並不是線性的。

什麼意思呢?電磁波只有大於特定的頻率,才有可能產生電離作用。 在到達這個頻率之前,不論電磁波的輻射強度有多大,照射時間有多久,都不可能產生電離輻射。

所以,當電磁波的頻率超過可見光的紫光範圍內飾,電離作用就開始越來越明顯了。 紫外線,X射線,伽馬射線,電離作用越來越強。


這個結論是有問題的,可見光波長遠小於普通微波,可見光對人體沒啥傷害吧?

提問請說清楚電離輻射還是非電離輻射。另外微波對人體有害,比如水分子共振頻率。

頻率越高,單個光子能量越大,超過一定頻率後,可以碰撞出電子的概率更大。


不能大而化之地這樣說,得看波長(或頻率)軸線上的作用共振峰——有范德瓦爾斯力熱效應的、有DNA破裂致傷害效應的、還有純機械撞擊效應的……等等等等。這是由於所謂的電磁波(光波、光子)對人體有機組織的傷害其實是各種各樣的物理效應加生物學效應共同組成的。


都不問是不是就問為何,誰跟你說的波長越小對人傷害越大?某種意義上說,次聲波(很低的頻率)對人的傷害一點不比有些高頻輻射傷害小。對人傷害嚴格來說跟波長沒太大關係,而是跟能量有關的。能量越強,傷害越大。


不是的,要看功率,功率大對人體傷害越大,但是也很難介定多大的功率就有傷害。


通俗易懂的講,破廠越小 頻率越高,引起的震動越劇烈,搞到一種境界 電磁波穿透你的時候 震動了你的每一個細胞,你的細胞里全是液體 震動讓液體加熱 波長越小 頻率越高 震動越劇烈 問題升高越快也越大 最後導致細胞死亡,微波爐就是這種原理。


先問是不是再問為什麼。

電磁波的波長越小,頻率越高。

5G比4G傷害大?貌似目前沒有這個結論。

可見光頻率更高,貌似目前也沒有可見光有害這個結論。

長期照射紫外線是有傷害的。


個人感覺和波長關係不大,和能量/功率關係大。電磁波的能量越大,對人體的傷害越大。還有就是距離輻射源的距離,近場輻射危害要遠大於遠場。參考微波爐加熱食物的原理——距離近,功率大。

波長越小對人體傷害越大,好像是張朝陽最近的發聲把。個人感覺,一派胡言。波長越小,頻率越高,電磁波的頻率,最少現在應用電磁波的頻率是萬遠低於光波的,也沒見光摧毀人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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