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婚前買房,房證父母名,婚後讓我倆還貸款,無彩禮,我該怎麼辦?
和男友相戀兩年多,準備結婚,婚前男友買房付了首付,房產證要寫他父母的名字,說婚後我倆一起還貸款。新房裝修我家沒有出錢,不過這幾年我工資比男友高些,他比我小,我倆在一起的吃穿住都是我花得多一點。本來說好給的彩禮,後來男友媽媽多次深夜給我發微信打電話抱怨家裡沒錢,要治病云云,問我能不能不要彩禮。兩家最近一直在吵,我倆也冷戰,我該怎麼辦?
從法律層面上講,題主男友付了首付,題主與男友共同還貸款,本來這套房產就屬於二位的夫妻共同財產。但是,由於房產證寫的是男方父母的名字,那麼這套房產就屬於男方父母的財產,題主以及男友還貸的部分如無書面說明或者其他協議,那麼就會被默認為是對男方父母的贈送。也就是說,即使分割房產,無協議無說明的情況下,題主是非常吃虧的,最壞的結果很可能是人財兩空。希望題主在這份婚姻上要慎重決定,如果男方堅持這麼做,題主也不願意放棄這份感情的話,建議可以做一份有效的婚前財產協議,通過法律的途徑來保護自己。
從人情世故的角度講,你可以不要求房子寫你名字,如果房子是婚前買的,且在對方父母名下,那麼這就是對方的房子,你就不應該再還貸款了,同樣結婚彩禮肯定也需要給的,按照中國國情,這關係臉面和態度,很多女方不缺錢,也同樣也會要彩禮,頂多是收到彩禮後給回小夫妻,再加上一筆嫁妝,如果不要彩禮,你的家庭、甚至家族都會被人看笑話。按照你的描述,男方的家庭不算什麼好人家,人情往來講究一個平衡,對方家庭透著一股小家子氣,喜歡佔便宜,說明心思和家風都不算正,在人情往來方面讓人看不起,這樣的人家,條件應該也很一般。另外再講講細節,第一,一般而言,在婚前買房寫父母名字,99.99%都是一般都是生怕女方佔便宜,而在刻意算計,這樣可以理解,畢竟是賺錢不易,頂多算對方防備心強;但是要你也來還貸款,這就非常非常不應該。第二,你要注意,商量彩禮是雙方父母的事,對方母親卻經常微信跟你聯繫想不給禮金,一方面是因為理不直氣不壯,說明並非真的沒錢,想從你這邊試探下。一方面也說明她在你面前有很大的心理優勢,也就是說吃定你了,同樣也說明你不懂拒絕,導致對方得寸進尺。第三在日常交往中,你花的錢更多,這是不正常的,一般在婚前還是要男方出多點比較合適,如果是你比較大方,男方經濟緊張倒是無所謂,但是放到目前這個環境中看,可能男方自己以及其家庭已經習慣佔便宜了。總的來說,兩個人的結合也是家庭的結合,現在還沒結婚已經這樣起齷齪了,以後雙方家庭矛盾多著呢 ,對方不是什麼好人家,對方還會不停試探你的底線,並佔便宜。如果你都能忍受,那沒話說,個人建議,如果同居了,應該立即停止。如果沒有懷孕,還是分手比較好,及時止損。本人看人還是比較準的。
感謝邀請。
任何事情都要講究人情世故,天地良心。
結婚給不給彩禮,就是人情世故,如果男方家裡買了房子,但是房產證是他父母的名字,這套房子和你一點關係也沒有,婚後還要求你們夫妻來還貸, 是一點道理也沒有的,心思太自私了。
這樣的情況下,房子你指望不到,貸款是堅決不能還,並且也不能讓你老公的錢來換貸款,他的收入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如果用於還貸,那麼你離婚就有權分割還貸部分的增值比例。
在這種情況下,彩禮肯定不能少的,一碼歸一碼,他們在房子上邊沒有加你的名字,不想讓你佔便宜,那麼彩禮上邊幹嘛要讓步呢?萬一離婚的時候,將來他父母還會半夜哭著給你一分錢補償嗎?
所以說,如他們在房子上加上你的名字,不這麼預防著你,那麼你可以考慮不要彩禮,反之,如果他家不加你的名字,預防你離婚時分割份額,那麼彩禮錢就不能免。
都是爹媽養大的孩子,不能全部讓你倒貼。沒有這個道理。
我也遇到這個問題了,男友買房首付將近百萬他父母給的,房子名字他父母的。還款他也還他父母也還,我也搞不清楚。總之房貸車貸還很多沒還完,如果結婚,我想加上自己名字。提過,他加名字好麻煩而且要花很多錢,具體沒回答我。我閨蜜和我說,閨蜜和我說,如果沒你名,你婚後男友錢不夠車貸房貸,你的錢要拿家裡開銷。不就是等於你養他。而且還遠嫁。為什麼不找一個不需要還房貸還主動加你名的。我現在很矛盾。主要是覺得加名是對我自己的保障。我沒想過和他結婚後離婚,這個最好不要有,只不過是保障吧。看過太多婚後被趕走,一無所有還給男方生孩子的女人,太過於可怕。並且貸款買的房。婚後要還款,那麼婚姻生活質量肯定很低。並且他房子父母名,以後有什麼變故,他父母不給住也不是不可能。所以我很煩。不知道怎麼辦。樓主。你怎麼樣了?
這有什麼好提問的?你懷孕了?懷孕也可以打掉的呀。如果非要結,你是獨生女嗎?如果是,你學他不就得了,也婚前買一套寫父母名,婚後共同還貸。不過還是不要結啦,天下男人多得是,大把男人娶不到老婆,你是長得奇醜還是特胖還是不孕不育呀,這麼上趕子?
我也算半個鋼鐵直男了,這種事,真做不出來。。。
如果房子是我父母出錢買的落了父母的名字,裝修是父母出錢做的,但至少月供我一定是自己想辦法還或者父母還,富裕的錢全部補貼家用,絕對不會用女方的錢還月供。除非我這邊錢不夠用,才會讓女方出一點家用。
以後有錢了,夫妻倆自己買一套獨立的房子,這是我們的共同財產。
那些亂七八糟的條件,如果你和你的家庭都能接受,那我就該怨天尤人了,你這樣的姑娘,我怎麼沒早兩年遇到。
男方是吳彥祖還是金城武啊………你非得嫁他?
你男友是獨生子嗎?如果不是,治病的醫療費怎麼分配?房子你男友和你付錢但是寫他父母的名字,以後給誰呢?房子是誰住呢?你們兩人還是包括男方父母?
至於方法,我想不出任何能夠合理化房產證不寫你名字的理由。彩禮如果真的財政上實在困難沒辦法或許可以酌情考慮。要真的人得了大病,那麼現金可能得留著救人,買首飾買什麼的彩禮或許還可以說是錦上添花。房產證不寫你名字,恕我直言就是直言想壓迫你,壓榨你家。房產證寫你名字,和有沒有錢救人毛關係。
分了吧,現在就這麼明目張胆地壓榨你,婚後可想而知。。。要麼你就要求房產證寫你名字,或者男方一次性將房款交清。
勸分。你是嫁過去gei他家還債到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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