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618,你網購了嗎?網購不滿意,你會給差評嗎?杭州一位女士前陣子住酒店不滿意,給了個差評,現在她擔心隱私被泄露了。
6 月份,杭州的米女士出差去江蘇蘇州,當時通過某大型旅行平台定了蘇州的維也納 3 好酒店太倉港店。入住之後的體驗不太好,米女士說她之後在網上給了差評。
餐巾紙也沒有,電視機播放都是半屏的,兩頭都是有黑色的那種,點播是要收費的,我也沒跟酒店反映,得過且過可以了。第二天早餐也是比較應付的,我拿了個饅頭,裡面還是涼的。後來走的時候我就給了差評。感覺顛覆了"維也納"在我心目中的形象。感覺以前從沒住到過這樣的"維也納"。
對於米女士的差評,維也納 3 好酒店太倉港店也在網上在做了回復。米女士說對方為了這個差評,給她打了好多次電話,想讓她刪掉差評並協商處理。但由於電話實在太多,米女士拉黑了幾個號碼。
最近行業都在關注這個問題,好像攜程還立馬修改了點評的刪除規定,自7月1日期,客人點評將不可刪除。(不知道是不是因為這事的影響),從酒店人的方面看:
1、酒店方確實做的相當得LOW,感覺是山雞哥開的店,關鍵是山雞哥開店最基本的服務與設施都會有啊。
2、還有個想法就是:品牌方對差評的處理肯定也對店總形成相當大的壓力,要麼就是一個差評幾百塊,甚至是績效扣光什麼的,所以酒店方才會去鋌而走險。
3、從酒店方的想法,客人的差評有的時候是不可避免的,能好好協商溝通解決當然最好。不能協商修改又何必強求呢?況且這世上還有職業差評師這職業。
4、當然,千錯萬錯。服務不好、差評後還威脅人就不道德了。代表酒店人打他板子!!
很明顯酒店違法了,侵犯隱私、騷擾威脅,法理和道德皆破底線。
處理方法,來自杭幫俠范律師
1.酒店方是對住戶信息是有保密義務的,包括入住時間,退房時間等。更不用說她的同行人,更是一個很私密的隱私信息了。酒店在言語當中用此來威脅,米女士可以報警處理。
2.酒店撥打多個電話的行為,也算是一種騷擾了。可以向公安進行備案,可以向工商部門向酒店進行處罰。3.我國2019年1月1日施行的《電商法》保障了消費者在平台上有評論的權利。
杭州一姑娘給酒店差評,遭威脅:你和別人開房,你老公知道嗎??baijiahao.baidu.com
不管客人因為什麼事情,給了酒店差評,酒店也不能以客人隱私威脅客人,這是違法行為。
顧客給差評,酒店應從中得知不足,加以改進,威脅顧客,這樣真的很不道德,完全不是在溝通的範圍之內,已經算是人身威脅了,涉及過度了……至於有沒有違法,需要專業人士給到建議
#女子給酒店差評被威脅#【女子給維也納酒店差評 酒店回懟:你和別人開房你老公知道嗎?】今年6月份,米女士出差去蘇州,通過某旅行平台定了蘇州的維也納3好酒店太倉港店。在退房後米女士在網上給了一個差評。米女士遭到了酒店方刪差評威脅:你和別人開房,你老公知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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