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前任分手後 前任說 傷著他的心了 不敢和我談戀愛了 然後說 十年之後 不論如何 和我結婚 要等嗎?


時間是個大騙子,如果可以用兩個人頻繁的見面相處感受到十年,不能等太久


你大概是啥吧。這個年紀了還相信十年之約


不等吧

首先,你傷了他的心了。我覺得應該沒有一個人願意等一個傷了自己心的人十年,而不去選擇治癒然後重新開始。他這麼說可能是因為現在他覺得自己還是愛你的,捨不得離開你,過段時間就不一定了⑧

其次,你覺得你有什麼魅力能讓人等十年?或者你有什麼能力能等別人十年?還是說你倆十年內各自耍各自的,然後十年一到甩掉其它就結婚?

第三,退一步講,就算你倆真的十年之後結婚了,你們之間有過這段經歷了,你就不害怕婚後吵架揭傷疤?傷了他的心要麼就是做了什麼 要麼就是說了什麼,都是不能撤回的東西,萬一以後吵架說「你本來就覺得我怎麼怎麼不好,既然這樣當初就不要怎麼怎麼啊!」。

所以,還不如收拾收拾自己,斷了各自的念想。一刀兩斷,各自生歡。


1.欲壑難平,心傷難愈

2.即便癒合,痕迹仍在

3.如若深愛,恨不得時時刻刻相守,要等十年?

4.如果你覺得自己的時間與青春宛如淘寶九塊九一堆的頭繩,嗯,那就等唄。

5.是天下只有他一個男生嗎?還是你要證明天下竟還有你這樣痴情的女生?


人的想法是會隨著時間改變的


看一步走一步吧,話別說太死,隨願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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