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個彩禮和養老問題。彩禮徹底取締,明確女婿和女兒有養老責任,和兒子同等責任,公公婆婆也一樣,可行嗎?
彩禮針對的不是養老問題吧。
雖然聽說過有父母把孩子的彩禮扣押,說是養老,但更多的是把這個錢給女兒,是保底錢,私房錢,可以看做一種變相的生育補償,生育保護。這是更普遍的一種情況。
是針對法律層面上沒有的保護,人民自己想出來的自保手段。
因為男女結婚,大多數人還要孩子的,這就涉及到了一個難題,孩子只能由女人生,生孩子對女性人生的影響不言而喻,這個事情的影響太大了。
這種事真的都說爛了。。。懶得再說了,除非有人造子宮,或者大家都不生了,要不就改婚姻法,承認並保護女性的生育方面的犧牲,就跟家暴的人是狗一樣深入人心,保護為了家庭放棄事業的人。
不然真的無解,想想也知道,怎麼可能在需要付出這麼多成本的時候,還把希望寄托在別人的思想道德品質上,祈禱通過別人的善心來降低風險。
當然是法律和在自己口袋的錢最可靠啊。。。。
我是不稀罕要彩禮的。
現在這會我爸在住院,我老公在照顧他,我在家看孩子。
城市獨生女了解一下
繼承權才是關鍵啊兄弟。
女兒在農村分不到地,在城市幾乎不可能與哥哥弟弟平分父母的家產
完全阻斷了女兒從長輩手裡繼承財產的權利
被迫以結婚這個唯一的機會從別家長輩那裡要一點,加上「你家媳婦土裡埋,已有二十載」,高彩禮這才流行起來。
你倒好,關鍵的權利沒解決,還想著給女兒女婿加義務。人都不傻的。
別你是哥哥弟弟的時候,佔了父母的絕大部分家產,沒覺得對不起姐姐妹妹,等結婚了,面對別人家那個沒分到家產的姐姐妹妹,又覺得是她太貪。
總得佔一頭,是不?
那麼,請問你能讓全社會單位對生育女生不歧視嗎?還有對女性生育補償嗎?還有男性也要參與家務和帶孩子,堅決抵禦喪偶式婚姻嗎?
我國法律明確規定:
彩禮違法。
不論男女,都應當履行贍養義務。
配偶沒有贍養自己父母的義務。但因夫妻財產共有,實際上配偶承擔了部分贍養義務。
所以你的問題不存在。
有些人不懂法,不依法罷了。
我倒是覺得如果明確女兒沒有養老責任我倒是贊同彩禮,問題是好多父母即要求高額彩禮(往往這些彩禮是用在家裡男孩身上)同時又要求女兒承擔相同甚至更多的養老責任,這就很雙標和可恥了。
不可行。
可行早就做了。
一個人願意收,另一個人願意給,如果這都要通過法律來禁止,我認為違反私法自治。
外孫跟孫子姓氏不一樣,男女很難做到平等。除非男的能生小孩。
那你入贅行嗎?
這純粹是一個腦殘提問!彩禮與養老有個毛關係!法律規定女兒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丈夫有協助妻子贍養妻子父母的責任。贍養父母是法律規定的,彩禮法律可沒有規定必須有!
題主是來搞笑的吧
你以為拿了彩禮的岳父岳母就不伸手要小家庭的贍養了?
如果是交了彩禮就可以買斷後半輩子的贍養義務了
還有幾個男的會覺得彩禮是問題的
現實是很多拿了彩禮一樣要贍養岳父母,還沒有繼承權的
你題目中說的那樣是不是還得加上「繼承權女婿女兒和兒子同等」呢
那生孩子跟誰姓?既然都平等了,孩子姓氏不也得平等?在咱國姓氏還代表繼承權那
可以的,男人的精明永遠要用到最後一毛錢上,可以可以的。
家產跟姐妹平分不?不平分各養各爸媽?
給老婆寫了公婆病痛養老媳婦不用沾的保證書沒?就想不給彩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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