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浙江衛視前總編室原主任陶燕涉嫌投資電視劇《春風十里不如你》時,違法收受488萬元,已經於6月24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退繳的違法所得488萬元上繳國庫,還要罰款50萬元。就是這部—— 身為一個浙江人,卻對浙江衛視全無好感。去年出了高以翔在錄節目的時候發生意外,天人兩隔。後來爆出發生意外的原因是半夜高強度拍攝,導致心梗猝死。現在又爆出了總編主人受賄,簡直丟臉。在影片介紹里,周冬雨工作室也是這部劇的出品方之一,至於有啥內幕,我這種吃瓜群眾就不清楚了。另外,近期周冬雨億元片酬的消息也是傳得沸沸揚揚,有大V曝周冬雨在《幕後之王》的片酬是1.09億,雖然是否屬實還有待考證,但這種單位的片酬,顯然已經讓很多影視公司都負擔不起。 題外話:看到張一山,我真的想吐槽兩句。 最近和潘粵明出演的《局中人》,簡直要把我的眼睛辣瞎。導演可能有70%的鍋,但是張一山的鍋也不小。這樣盲目多種類接戲,我不認為真的能磨鍊演技。上一步諜戰,下一部都市,在下一部古裝。種類駁雜,每一個劇中需要的演技也都不一樣,其實在《局中人》能感覺到張一山想突破自我,但顯然事與願違。 判決書中披露的細節,新聞中有意無意都刪減了一些,我簡要總結一下:「一開始,拍攝《春風十里不如你》的東海麒麟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邀陶燕投資該劇。陶燕以該劇暫無導演和演員拒絕。後,陶燕從其他渠道了解到優酷欲收購該劇(該劇要火),便主動要求投資以獲得分紅,胡某為得到關照,在已經不需要投資的情況下,同意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資1200萬元。但陶燕沒這麼多錢,便找到向北京中視精彩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熊某借款。 熊某為了得到關照,提出以公司名義給陶燕投資(即陶燕做隱名股東),所得收益全部歸陶燕所有。熊某投資後,收到該投資款和收益款共計2320.2094萬元(即收益為1120.2094萬元),但因熊某公司經營不善,無法將全部款項打給陶燕,最後經陶燕同意,交付了488萬元。」陶燕在沒有投入一分錢的情況下,可以在短短一年內獲益1120.2094萬元。空手套白狼。多虧了熊某,最後只給了488萬,要不這就不止是5年這麼簡單了。這還只是這個行業的冰山一角。 最後還想談談量刑。個人認為5年判輕了,沒有將到索賄的情節加入。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 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本案的受賄金額488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應至少處十年以上有期或者無期。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第三款:(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本案中,我認為的起刑應該為無期(索賄從重),再結合自首,減輕;認罪認罰,從寬;退贓,酌情從輕。綜上,個人認為10年有期徒刑比較合適。最後附上本文判決書。 制播分離以來,衛視話語權過大,基本決定了一部劇的命運,不管以前出事的的購片主任還是這次總編室主任,本質都是借用壟斷的權力收受賄賂。郭靖宇曾經發表過演講,揭露衛視逼迫導演購買收視率的黑幕:給錢就有高收視率,不給錢就0.2,知名導演被衛視戲弄也很常見。貼一段郭靖宇演講,看看這戲劇化的行業: 幾個月沒有消息。我削尖腦袋打聽消息,終於明白之前沒拜對山門,找台長沒用,得找衛視總監。這位總監是新換的,見面談了三分鐘我就聽明白了,新領導定了新規矩,只要你不花錢買收視率,人家絕不會播出,而且買收視率找誰,都給你指好了路。從這位衛視總監的會客室里出來,我回想起之前在行業里聽到的種種傳聞。我以前從來不信的事情,全都證實了,而且落到了我自己頭上了。我當時氣得渾身直哆嗦,但幸好學過幾天話劇表演,在這名衛視總監最得意的親信:該電視台的購片主任面前,我絲毫沒露出馬腳。這名購片主任命令我當天下午就去見他們指定的人,談好收視率的價格,說根據我的表現,決定是否播出。我離開衛視大樓,趕到火車站,孤身一人來到他們指定的這位能搞定收視率的大神所在的城市。大神很熱情,表示已經等了我好幾個月了,他笑我愚鈍,告訴我要是早找他,劇早就播出了。他給我開價90萬一集,還不保第一名、第二名……我一算,80集的戲,八九七十二,要花7200萬買收視率。7200萬呀!今年為弘揚塞罕壩精神,投拍的《最美的青春》,除合作方的投資外,完美建信剛好投了7200萬,那是獻給祖國的綠色史詩,央視一套播了一個月的戲的成本。你們知道這家衛視買我的片子的價格是多少嗎?130萬一集,也就說我們花那麼大力氣把戲拍好,卻要上交百分之七十給他們當保護費,才能播出。《天盛長歌》《娘道》「壞了規矩」收視造假每集漲到100萬 我懷著一個編劇特有的好奇心,跟大神輕鬆地聊天。兩個小時,這位大神侃侃而談,提到了近三年以來播出的所有大劇,在他的嘴裡,沒有一個收視率不是花錢來的。他說去年播的平均收視破2的某劇,是三個團隊一起買;又說今年某兩位大明星拍的劇,花了錢,但沒找他,所以數據沒上去,衛視很生氣,不會給製片公司結賬的。他還告訴我,曾經公開反對過假收視率的尤小剛導演,被他們戲弄過。今天的戲升點,明天就直接給掉到0.2,後天升了,再讓你掉到0.2。我問他,為什麼衛視總監那麼相信他?他說這家衛視不行,播出什麼都只有0.2、0.3的收視率,所以全靠買,而買手中他最靠譜。我當時每一根汗毛都戰慄了,一個國有電視台的衛視總監居然不相信自己工作的衛視在全國的收視基礎,而相信做假收視率的人是他的救星。這是什麼問題?這是信仰問題。信仰都沒有,你還在國有電視台裏手握重權,目的何在?!我更驚訝的是,這位大神跟我說,檔期的事不用再跟購片主任交流了,只要我同意買收視率,衛視總監他替我溝通,這家衛視的檔期就是他說了算!當天晚上,我回到這座省會城市,找到了購片主任,我明確說:我不買收視率,請求退片,把作品還給我。購片主任告訴我不行;我懇求,能不能不讓我買收視率,播了,好戲一定不會辜負,他說不行;我說我是德藝雙馨藝術工作者,幹不了這種事,他說不行;我說我身上流著紅色的血液,干這種齷齪的勾當對不起我祖上的革命先輩,他說不行;我說有國家給我做主,你再逼我我就翻臉。他仍然說不行。我翻臉了,在一個五星級飯店的頂層酒廊摔了洋酒瓶子,目的是為了讓酒店報警,我向警方反映情況。可人家電視台早有準備,他的幫手把我架走了,酒店也沒報警,那是他們衛視長期合作的酒店。但我的話還是嚇到他了,第二天電視台派了之前和我有過接觸的副台長來談,並向我保證一定在今年安排播出。我滿心歡喜等到了八月底,就在電視台官方已經通知檔期之際,我又得到消息,這名衛視總監跑來北京衛視,他不惜犧牲本衛視的利益,想讓北京衛視率先提出不播我們的劇。失去了拼播台,我不就播不了嗎?他的目的只有一個,不能讓我郭靖宇壞了他們的規矩! 幸好北京衛視的領導沒被忽悠,我也再次找那位副台長反應情況,副台長向台長彙報,主持正義,維持了播出。播出那天,我驚訝地發現競爭平台正在播出的竟然是那位賣收視率的大神做總製片人和出品人的戲。我當時笑了,幸好沒花7200萬,即便我花了,把錢交給他,他能幫我買收視率,超過自己的作品嗎?但就在前三天,我得到一個消息,與我們同期播出的一部優秀的作品,由於收視率「不合格」,被衛視剪掉了14集。這部作品叫《天盛長歌》,很用心的創作,好導演,好演員,但收視率不高。誰的錯呢?那麼好的劇真該那麼差嗎?兩天前,我又得到一個消息,現在做收視率一集已經收費一百萬了,而且不討價還價,因為風險高了。他們用兩個理由嚇唬製片人就範,第一個是《天盛長歌》發聲明說不買收視率,結果被剪了,直接損失一個多億。第二個理由是我郭靖宇的《娘道》,壞了規矩,收視率雖然湊合,但口碑砸了呀!你看看被網上罵的,這就是不合作的結果!大量小號文章說郭靖宇要涼涼了,無數人在豆瓣上給打1分,所以前面我說被黑我很光榮!網上的負評不全是真實的,我們已經掌握了水軍活動的鐵證。我想起毛主席說過的話——丟掉幻想,準備鬥爭。如果沒人抗爭整個行業就完了回頭看一下,收視率原本是為廣告商向電視台投放廣告服務的,並非電視節目優劣的評價標準,這也是國際通行規則。但是在我國,一些電視台為爭取廣告資源,開始收視率做假行為;之後愈演愈烈,當電視劇成為所有衛視頻道黃金時段的主打節目後,播出機構便強行要求在購劇合同中,將收視率與購片價格掛鉤,引導製作機構去買收視率。國家廣電總局要求各電視台簽署了禁止對賭公約後,某些衛視仍不收斂,逼迫製作機構繼續花錢購買假收視率。而製作機構每部劇要增加幾千萬成本,這種成本,都是現金,怎麼開發票?只能做假賬,一旦做成功了,收視率上去了,再向電視台要高價。這種飲鴆止渴的惡性循環使得大多數電視台不堪重負,難以為繼,更讓許許多多製作公司血本無歸、面臨破產。 從公關角度來看,這件事情上微博熱搜非常蹊蹺,電視行業貪腐案不在少數,數百萬的案子確實不算是典型。從傳播性來看,除了「浙江衛視」因為之前高以翔的案子還殘存一些負面熱度,事件本身來說根本沒有任何新奇的。而且從澎湃新聞新聞首發,到新浪娛樂微博號發布,最後被送上熱搜,實現4.2億的閱讀,而在別的社交媒體上,似乎此事並沒啥熱度,(1.7w評論-討論量不大,閱讀量卻很大)。這一套鏈路看起來也太連貫了,著實讓人生疑。浙江衛視和湖南衛視一直都是死對頭,去年高以翔事件發生後,可見浙江衛視的公關能力為負。微博上芒果台抓住機會狠踩,藍台毫無招架之力。一、再看看今天的微博熱搜。浙江衛視和湖南衛視同時出現在熱搜榜,差別是一黑一白,這是巧合嗎?這是疑點一。 二、再看這個微博熱搜的數據,發布之後其實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半點漣漪,那為什麼在今天早上9點才突然暴發呢,這是疑點二。 三、熱度最高的新浪娛樂,評論排名前幾名清一色罵藍台,殺人台,而後幾個娛樂號的評論內容確實針對事件本身,相對來說偏理性。出現這樣的反差是正常的嗎?有人帶節奏了嗎?這是疑點三。 綜上,不管行業如何,業務如何,從去年的事情到現在,偌大的藍台,竟沒有看見一點品牌公關能力,甚至連基本的品牌公關意識都沒有,做傳播的卻不懂與公眾溝通,更無力引導輿論,實屬可悲。 說實話,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如果所在體系本身要求嚴格,常年的風氣還不錯的話,那麼做事一板一眼的人尚可有一定的生存空間,不然,這群守規矩的人也就只能在基層幹活,頂多再抬高一級,拿2個人的工資干3個人的活,你還樂呵樂呵的。所以,如果所在體系本身水就不請,那想要潔身自好還是太難了,之所以還沒被發現、被報道,只是還沒做的太過火而已,只是還沒傷及別人利益而已,只是群眾還沒舉報而已,只是魚還沒養大而已,只是漁民還沒來而已。而題主中的這位主任,其實也就是其中的一瞥,管中窺豹,一葉知秋。只是還沒人想看罷了。 穩賺不賠,無本萬利 來來來,普及一下夕陽產業相關知識點:總編室是幹什麼的?權力很大。具體到這個案例,對照來說,如果一個電視台有總編室,基本上,電視劇的購買,和購買後具體在什麼頻道什麼時段播放,這兩種權力,歸總編室。也就是說,本案例當事人在任期間,握有電視劇能否上浙江衛視的生殺大權,你一個劇的製作方和發行方,如果過不了她這一關,你的劇是不會上達決策層討論是否購買的。所以她能在各路影視劇公司之間一手托幾家,空手套白狼。另外,也正因為總編室權力過大,現在有很多電視台實際上經過機構改革,已經拆分了總編室,將其職能分成好幾個細分職能部門,比如電視劇的採購由專門的電視劇購置部門操作,但它不負責節目編排,買回來怎麼播它說了不算。最後,傳統媒體的反腐敗,任重道遠,究其原因,是想像力不夠,你看本案例就會發現,當事人在如何暗中變現手中的權力上,還是很有想像力的。但反腐部門,想像力有沒有跟得上呢? 說好的浙江沒有受賄……… 推薦閱讀:
據媒體報道,浙江衛視前總編室原主任陶燕涉嫌投資電視劇《春風十里不如你》時,違法收受488萬元,已經於6月24日一審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並退繳的違法所得488萬元上繳國庫,還要罰款50萬元。
就是這部——
身為一個浙江人,卻對浙江衛視全無好感。
去年出了高以翔在錄節目的時候發生意外,天人兩隔。
後來爆出發生意外的原因是半夜高強度拍攝,導致心梗猝死。
現在又爆出了總編主人受賄,簡直丟臉。
在影片介紹里,周冬雨工作室也是這部劇的出品方之一,至於有啥內幕,我這種吃瓜群眾就不清楚了。
另外,近期周冬雨億元片酬的消息也是傳得沸沸揚揚,有大V曝周冬雨在《幕後之王》的片酬是1.09億,雖然是否屬實還有待考證,但這種單位的片酬,顯然已經讓很多影視公司都負擔不起。
題外話:
看到張一山,我真的想吐槽兩句。
最近和潘粵明出演的《局中人》,簡直要把我的眼睛辣瞎。
導演可能有70%的鍋,但是張一山的鍋也不小。
這樣盲目多種類接戲,我不認為真的能磨鍊演技。
上一步諜戰,下一部都市,在下一部古裝。
種類駁雜,每一個劇中需要的演技也都不一樣,其實在《局中人》能感覺到張一山想突破自我,但顯然事與願違。
判決書中披露的細節,新聞中有意無意都刪減了一些,我簡要總結一下:「
一開始,拍攝《春風十里不如你》的東海麒麟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某,邀陶燕投資該劇。
陶燕以該劇暫無導演和演員拒絕。
後,陶燕從其他渠道了解到優酷欲收購該劇(該劇要火),便主動要求投資以獲得分紅,胡某為得到關照,在已經不需要投資的情況下,同意陶燕按10%的入股比例投資1200萬元。
但陶燕沒這麼多錢,便找到向北京中視精彩影視文化有限公司實際負責人熊某借款。
熊某為了得到關照,提出以公司名義給陶燕投資(即陶燕做隱名股東),所得收益全部歸陶燕所有。
熊某投資後,收到該投資款和收益款共計2320.2094萬元(即收益為1120.2094萬元),但因熊某公司經營不善,無法將全部款項打給陶燕,最後經陶燕同意,交付了488萬元。」
陶燕在沒有投入一分錢的情況下,可以在短短一年內獲益1120.2094萬元。
空手套白狼。
多虧了熊某,最後只給了488萬,要不這就不止是5年這麼簡單了。
這還只是這個行業的冰山一角。
最後還想談談量刑。
個人認為5年判輕了,沒有將到索賄的情節加入。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 受賄罪的處罰規定對犯受賄罪的,根據受賄所得數額及情節,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處罰。索賄的從重處罰。
《刑法》第三百八十六條 受賄罪的處罰規定
本案的受賄金額488萬,屬於數額特別巨大,應至少處十年以上有期或者無期。
《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 第三款:(三)貪污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數額特別巨大,並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的,處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沒收財產。
本案中,我認為的起刑應該為無期(索賄從重),再結合自首,減輕;認罪認罰,從寬;退贓,酌情從輕。
綜上,個人認為10年有期徒刑比較合適。
最後附上本文判決書。
制播分離以來,衛視話語權過大,基本決定了一部劇的命運,不管以前出事的的購片主任還是這次總編室主任,本質都是借用壟斷的權力收受賄賂。
郭靖宇曾經發表過演講,揭露衛視逼迫導演購買收視率的黑幕:給錢就有高收視率,不給錢就0.2,知名導演被衛視戲弄也很常見。
貼一段郭靖宇演講,看看這戲劇化的行業:
幾個月沒有消息。我削尖腦袋打聽消息,終於明白之前沒拜對山門,找台長沒用,得找衛視總監。
這位總監是新換的,見面談了三分鐘我就聽明白了,新領導定了新規矩,只要你不花錢買收視率,人家絕不會播出,而且買收視率找誰,都給你指好了路。
從這位衛視總監的會客室里出來,我回想起之前在行業里聽到的種種傳聞。我以前從來不信的事情,全都證實了,而且落到了我自己頭上了。
我當時氣得渾身直哆嗦,但幸好學過幾天話劇表演,在這名衛視總監最得意的親信:該電視台的購片主任面前,我絲毫沒露出馬腳。
這名購片主任命令我當天下午就去見他們指定的人,談好收視率的價格,說根據我的表現,決定是否播出。
我離開衛視大樓,趕到火車站,孤身一人來到他們指定的這位能搞定收視率的大神所在的城市。
大神很熱情,表示已經等了我好幾個月了,他笑我愚鈍,告訴我要是早找他,劇早就播出了。他給我開價90萬一集,還不保第一名、第二名……我一算,80集的戲,八九七十二,要花7200萬買收視率。
7200萬呀!今年為弘揚塞罕壩精神,投拍的《最美的青春》,除合作方的投資外,完美建信剛好投了7200萬,那是獻給祖國的綠色史詩,央視一套播了一個月的戲的成本。你們知道這家衛視買我的片子的價格是多少嗎?130萬一集,也就說我們花那麼大力氣把戲拍好,卻要上交百分之七十給他們當保護費,才能播出。
《天盛長歌》《娘道》「壞了規矩」
收視造假每集漲到100萬
我懷著一個編劇特有的好奇心,跟大神輕鬆地聊天。兩個小時,這位大神侃侃而談,提到了近三年以來播出的所有大劇,在他的嘴裡,沒有一個收視率不是花錢來的。
他說去年播的平均收視破2的某劇,是三個團隊一起買;又說今年某兩位大明星拍的劇,花了錢,但沒找他,所以數據沒上去,衛視很生氣,不會給製片公司結賬的。
他還告訴我,曾經公開反對過假收視率的尤小剛導演,被他們戲弄過。今天的戲升點,明天就直接給掉到0.2,後天升了,再讓你掉到0.2。
我問他,為什麼衛視總監那麼相信他?他說這家衛視不行,播出什麼都只有0.2、0.3的收視率,所以全靠買,而買手中他最靠譜。
我當時每一根汗毛都戰慄了,一個國有電視台的衛視總監居然不相信自己工作的衛視在全國的收視基礎,而相信做假收視率的人是他的救星。這是什麼問題?這是信仰問題。信仰都沒有,你還在國有電視台裏手握重權,目的何在?!
我更驚訝的是,這位大神跟我說,檔期的事不用再跟購片主任交流了,只要我同意買收視率,衛視總監他替我溝通,這家衛視的檔期就是他說了算!
當天晚上,我回到這座省會城市,找到了購片主任,我明確說:我不買收視率,請求退片,把作品還給我。購片主任告訴我不行;我懇求,能不能不讓我買收視率,播了,好戲一定不會辜負,他說不行;我說我是德藝雙馨藝術工作者,幹不了這種事,他說不行;我說我身上流著紅色的血液,干這種齷齪的勾當對不起我祖上的革命先輩,他說不行;我說有國家給我做主,你再逼我我就翻臉。他仍然說不行。
我翻臉了,在一個五星級飯店的頂層酒廊摔了洋酒瓶子,目的是為了讓酒店報警,我向警方反映情況。可人家電視台早有準備,他的幫手把我架走了,酒店也沒報警,那是他們衛視長期合作的酒店。
但我的話還是嚇到他了,第二天電視台派了之前和我有過接觸的副台長來談,並向我保證一定在今年安排播出。
我滿心歡喜等到了八月底,就在電視台官方已經通知檔期之際,我又得到消息,這名衛視總監跑來北京衛視,他不惜犧牲本衛視的利益,想讓北京衛視率先提出不播我們的劇。失去了拼播台,我不就播不了嗎?他的目的只有一個,不能讓我郭靖宇壞了他們的規矩!
幸好北京衛視的領導沒被忽悠,我也再次找那位副台長反應情況,副台長向台長彙報,主持正義,維持了播出。
播出那天,我驚訝地發現競爭平台正在播出的竟然是那位賣收視率的大神做總製片人和出品人的戲。我當時笑了,幸好沒花7200萬,即便我花了,把錢交給他,他能幫我買收視率,超過自己的作品嗎?
但就在前三天,我得到一個消息,與我們同期播出的一部優秀的作品,由於收視率「不合格」,被衛視剪掉了14集。
這部作品叫《天盛長歌》,很用心的創作,好導演,好演員,但收視率不高。誰的錯呢?那麼好的劇真該那麼差嗎?
兩天前,我又得到一個消息,現在做收視率一集已經收費一百萬了,而且不討價還價,因為風險高了。他們用兩個理由嚇唬製片人就範,第一個是《天盛長歌》發聲明說不買收視率,結果被剪了,直接損失一個多億。
第二個理由是我郭靖宇的《娘道》,壞了規矩,收視率雖然湊合,但口碑砸了呀!你看看被網上罵的,這就是不合作的結果!大量小號文章說郭靖宇要涼涼了,無數人在豆瓣上給打1分,所以前面我說被黑我很光榮!網上的負評不全是真實的,我們已經掌握了水軍活動的鐵證。我想起毛主席說過的話——丟掉幻想,準備鬥爭。
如果沒人抗爭
整個行業就完了
回頭看一下,收視率原本是為廣告商向電視台投放廣告服務的,並非電視節目優劣的評價標準,這也是國際通行規則。但是在我國,一些電視台為爭取廣告資源,開始收視率做假行為;之後愈演愈烈,當電視劇成為所有衛視頻道黃金時段的主打節目後,播出機構便強行要求在購劇合同中,將收視率與購片價格掛鉤,引導製作機構去買收視率。
國家廣電總局要求各電視台簽署了禁止對賭公約後,某些衛視仍不收斂,逼迫製作機構繼續花錢購買假收視率。而製作機構每部劇要增加幾千萬成本,這種成本,都是現金,怎麼開發票?只能做假賬,一旦做成功了,收視率上去了,再向電視台要高價。這種飲鴆止渴的惡性循環使得大多數電視台不堪重負,難以為繼,更讓許許多多製作公司血本無歸、面臨破產。
從公關角度來看,這件事情上微博熱搜非常蹊蹺,電視行業貪腐案不在少數,數百萬的案子確實不算是典型。從傳播性來看,除了「浙江衛視」因為之前高以翔的案子還殘存一些負面熱度,事件本身來說根本沒有任何新奇的。
而且從澎湃新聞新聞首發,到新浪娛樂微博號發布,最後被送上熱搜,實現4.2億的閱讀,而在別的社交媒體上,似乎此事並沒啥熱度,(1.7w評論-討論量不大,閱讀量卻很大)。這一套鏈路看起來也太連貫了,著實讓人生疑。
浙江衛視和湖南衛視一直都是死對頭,去年高以翔事件發生後,可見浙江衛視的公關能力為負。微博上芒果台抓住機會狠踩,藍台毫無招架之力。
一、再看看今天的微博熱搜。浙江衛視和湖南衛視同時出現在熱搜榜,差別是一黑一白,這是巧合嗎?這是疑點一。
二、再看這個微博熱搜的數據,發布之後其實很長一段時間,沒有半點漣漪,那為什麼在今天早上9點才突然暴發呢,這是疑點二。
三、熱度最高的新浪娛樂,評論排名前幾名清一色罵藍台,殺人台,而後幾個娛樂號的評論內容確實針對事件本身,相對來說偏理性。出現這樣的反差是正常的嗎?有人帶節奏了嗎?這是疑點三。
綜上,不管行業如何,業務如何,從去年的事情到現在,偌大的藍台,竟沒有看見一點品牌公關能力,甚至連基本的品牌公關意識都沒有,做傳播的卻不懂與公眾溝通,更無力引導輿論,實屬可悲。
說實話,常在河邊走,哪有不濕鞋。
如果所在體系本身要求嚴格,常年的風氣還不錯的話,
那麼做事一板一眼的人尚可有一定的生存空間,
不然,這群守規矩的人也就只能在基層幹活,
頂多再抬高一級,拿2個人的工資干3個人的活,你還樂呵樂呵的。
所以,如果所在體系本身水就不請,那想要潔身自好還是太難了,
之所以還沒被發現、被報道,
只是還沒做的太過火而已,
只是還沒傷及別人利益而已,
只是群眾還沒舉報而已,
只是魚還沒養大而已,
只是漁民還沒來而已。
而題主中的這位主任,其實也就是其中的一瞥,
管中窺豹,一葉知秋。
只是還沒人想看罷了。
穩賺不賠,無本萬利
來來來,普及一下夕陽產業相關知識點:
總編室是幹什麼的?
權力很大。具體到這個案例,對照來說,如果一個電視台有總編室,基本上,電視劇的購買,和購買後具體在什麼頻道什麼時段播放,這兩種權力,歸總編室。
也就是說,本案例當事人在任期間,握有電視劇能否上浙江衛視的生殺大權,你一個劇的製作方和發行方,如果過不了她這一關,你的劇是不會上達決策層討論是否購買的。
所以她能在各路影視劇公司之間一手托幾家,空手套白狼。
另外,也正因為總編室權力過大,現在有很多電視台實際上經過機構改革,已經拆分了總編室,將其職能分成好幾個細分職能部門,比如電視劇的採購由專門的電視劇購置部門操作,但它不負責節目編排,買回來怎麼播它說了不算。
最後,傳統媒體的反腐敗,任重道遠,究其原因,是想像力不夠,你看本案例就會發現,當事人在如何暗中變現手中的權力上,還是很有想像力的。
但反腐部門,想像力有沒有跟得上呢?
說好的浙江沒有受賄………
※重新分配所有權與破損所有權的成效分析※請問這是故意傷害還是過失致人輕傷?※被別人打傷,派出所調解私了,對方願意賠償,但是沒錢,打了借條,這樣具備法律效應嗎?※值班是否應支付加班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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