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上吉他課該退錢嗎?
因為不喜歡那裡教學環境,吉他和弦也不會……所以不想上了,學費七百但我想退回部分,能退回來嗎?會不會她不退我以後也不能去上課了?
退費與否?鍵點在於:不想上吉他課的原因。
?是自己的檔期安排出了問題?比如單位出差、調到外地工作、興趣喪失不想繼續、手疼堅持不了、爸媽反對,把你的吉他砸了,沒辦法繼續......我覺得這些原因都不是退費的理由,因為這些原因都不是培訓班的過錯,培訓班沒有必要為學員單方面的放棄承擔經濟損失。接著聽我說...
?又或者不想學吉他的理由是:教室環境髒亂差,老師教學水平差,沒耐心,對學員提出的問題不積極回應予以解答,教學態度不好,遲到早退,不按照約定的內容教課...等等,在培訓班有明顯失誤,失職,教學服務與報名前承諾有巨大差異的情況下,學員有理由要求退費。因為學員沒必要姑息辣雞培訓班在市場上誤人子弟。
?報名時有無簽訂合同?合同里有沒有寫清楚退費的情況。有合同,應該按合同約定來處理。沒有合同的情況(大部分琴行都沒有),應該按照「過錯原則」來處理,就是前面兩種情況,學生自己不想學了,不應該退費;學生想好好學,但老師教的不好,或存在明顯過錯,應該退錢。
我認為你沒付款前,可以考察好,決定好,到底能不能堅持學。決定好了之後付了款之後,就等於是生雙方達成了一個約定:我認真學,你認真教。這個「認真」包括堅持學完(教完)約定的課時。如果哪一方想要中途放棄都等於是「違反了當初的約定」,應該承擔相應的後果。比如學員單方面放棄了,而且培訓班無過錯的情況下,不應該退費。但假如是培訓班的過錯,比如老師遲到早退,不按照約定的內容教課,對學生不負責任,甚至環境髒亂差,和報名時承諾的教學服務有很大差距,而且學員無過錯的情況下,學員有權要求退費。
學生堅持不下去了的情況,我見過太多太多,畢竟,不是誰都能學會吉他的,吉他超難的好不好?所以報名學琴之前考慮好,自己能否堅持,是否興趣濃厚?要是報了名,自己又覺得學不會,沒了興趣,老師不能背這個鍋!應該自己承擔。我曾見過學生要退費說出一百種理由的:家裡發了大水,豬都淹死了,家裡經濟困難極了,所以要退費,我說老師可以號召組織同學們幫你捐款,但是退學費是另一回事。然後他又說其實是覺得我的課程內容安排的不好,不值這個學費,然後我就問他,請問第三節課我都教了哪些內容?有哪幾個練習?要點是什麼?他不說話了,因為他連第一課都還沒學完呢,作業也沒交,老師還從未對他進行正式的輔導,他就說教學內容不值。我說你還不知道我的課教什麼,就說課程內容不值,不是瞎說嗎?所以我推斷,這樣的學生就是想要放棄,不想堅持學習了,所以找各種理由,甚至說老師的課程不好。
還遇見過一個家長想要給孩子退費,(孩子是那種很努力、很乖、話很少,天賦不太好的類型),培訓班當然拒絕退費,因為自己無過錯,然後家長就大鬧培訓班,要看所有老師的教師資格證,說拿不出來就去教委告你們無證上崗,開黑心培訓班。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在國內有幾個琴行的代課老師有教師資格證啊?最後其實培訓班老師也知道,這就不是教師資格證的事,就是家長不想讓孩子學了,所以鬧一鬧減少經濟損失。後來培訓班把剩餘的學費退了,但是全琴行的工作人員看著歇斯底里的媽媽,孩子慌亂無措的眼神,離去時幼小的背影,在心裡都把這個家長罵了一百遍。尤其是給這個孩子帶課的老師,後來跟我說,孩子這麼小,學沒學會吉他不要緊,教孩子「做人」這一課,這位媽媽今天做的真是太糟糕了。
所以各位看看,退費已經不僅僅是學費的損失誰來承擔的問題,退費已經有可能成為培訓班或者一名老師在行業內的不良記錄。因為退費就等於承認了「無證經營」、「課程不值」......
所以不論是學生還是老師,都應該有「契約精神」!
學生問問自己真的想要認真學習嗎?有努力堅持嗎?自己不想學了,老師有責任嗎?
培訓班也該問問自己真的有在認真辦學嗎?老師的業務硬實力和服務軟實力都夠強嗎?對學生真的負責任嗎?
畢竟師生之間更應該探討的是怎麼把吉他學好?扯皮真的很丟臉,也毫無意義。讓人沮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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