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紀守法是被洗腦了嗎?是完全被統治者宣傳的思想佔據了腦袋?完全沒有獨立思考能力的表現?
不,如果是不知道為什麼但從小認知就是該尊紀守法,那一定算是被「洗腦」了。如果是因為怕違法的後果所以尊紀守法,那說明是自我對於現狀的滿意而且恐慌被打破。如果是真正思考過並認同規則,認同法律,那又怎麼能算沒有自己的獨立意識呢?
一個群體的規則是上位者制定的這是肯定的
規則法律會維護上位者的地位利益也是肯定的。
但它維護但並不只能維護上位者的利益。
遵紀守法不是思想 是約束 跟洗不洗腦沾不上邊。
統治者當然希望你遵紀守法 不過你不遵紀守法也沒關係 只不過會收到相應懲罰而已 是統治者或者社會約束你的工具。
拓展一下 突然有一天大家「民智」開了,於是滿街搶劫搶糧搶女人殺人放火盜竊 天天大逃殺 …
這…統治階級也很無奈啊…
遵紀守法。大概都是符合道德規範的。就算沒有法律。人也應該有一定的道德素質不是嗎。而且在嚴格的法律體系下。也很難有不遵紀守法的機會。
但是我個人認為很多道德宣傳除了這些沒什麼爭議的部分之外。大概會有一些不必完全遵守的部分。包含了一些複雜的利益關係。就類似於所謂的洗腦。也就是說一個人最好知道自己是有自由的。是可以按照個人意志行動的。
另外我有一個個人觀點。過於注意道德確實有可能限制人的活力。這是一些難免的辯證關係。也許可以先釋放個人的活動力。然後再考慮在關鍵的地方按照道德標準行事。而不是先按照道德標準把活動力都限制了。
不遵紀守法,姑且算成違法。不違法姑且說成遵紀守法。人不違法的原因,在於違法要付出代價。要麼是來自良心譴責,要麼來自他人報復,要麼來自法律制裁。因為考慮到這三樣事,很多人有衝動要違法前都會再三考慮。這三樣事並不需要統治者做什麼宣傳,而在於多渠道的社會經驗傳播。
俠以武亂禁。思考明白了,你就知道這個問題了
不算洗腦,因為遵紀守法是一個正確的價值觀。統治者宣傳的思想是做有道德的人,遵紀守法是底線。
不是沒有獨立思考的表現,獨立思考是什麼?獨立思考是思考環境,以自我判斷認識環境,而不是環境帶給你主觀認識,被環境帶節奏。
如果你認為的不遵紀守法只是簡單的在為了多賺取錢,玩一些小聰明而有不被人發現的違法事,那證明你也是沒有獨立思考的。這只是選擇性的躲避規則約束,大體上還是無法脫離這個社會規則的。而真正的不遵紀守法應該是脫離規則之外無視他人生命權的人。
你所認為遵紀守法的人被洗腦了是因為你認識到整個國家社會一直給這群人灌輸遵紀守法的思想。所以你認為他們被洗腦。但是你仔細想一想自己是否又被你所看到的環境灌輸了寧可我負天下人,不遠天下人負我;金錢至上,一切利益以自己為主的利己主義思想。你是否也已經被洗腦?你認為他們是被主流洗腦的思想,其實錯了,你才是被主流洗腦的思想,而這確實也沒辦法,現在社會的群體盲思是以金錢為地位的思想。這個環境下真正能被洗腦成功遵紀守法的才是少數。
真正的獨立思考是看到自身所處的環境,自己產生一定的認識,認定自己該做那一類人。有的人看清環境後,決定脫離約束,做一個不在乎生命的純粹惡人,有的人在認清環境後,認為自己才應該利益最大化,做一個純粹的利己主義者,一切法律約束都在自己利益前讓步。而我選擇做一個遵紀守法的人,我認為這些約束是合理的,是所有人一起的利益最大化。這些都是獨立思考。
除此之外的人就不獨立思考了嗎?不,更多遵紀守法的人也獨立思考,只是他們不思考遵不遵紀守法這個問題,因為他們沒有認識到利己主義者的環境,沒有看到這個環境也就沒有思想衝擊,這個地方也成為了他們的認識盲區。對他們來說,遵紀守法不就是理所應當的事嗎?
謝邀。
沒有法律也是一樣的。
在群體當中生活,就一定要隨波逐流的遵守著一些規則,否則秩序就會崩潰,社會就無法運作。
換句話說,就是即使沒有法律,你自己也會主動被「洗腦」。
遵紀守法並不是洗腦,人之所以高於其他物種成為地球上最高等的動物最重要的是我們真正有了一些抽象的概念,並且我們可以用語言來表達他。
愛,同理心,同情心,正義感,友情,這些都是模糊的,抽象的概念。
在我看來,就算沒有法律的管理和約束,正常人也很難做出非正義的舉動,因此,遵紀守法並不是洗腦,他更像是一種本能。
謝謝閱讀。
按照這個邏輯,從出生開始,我們就在被洗腦。
人是社會動物,道德、法律都是維繫社會存在的重要因素。
不知道道德法律,在社會上是什麼樣的存在?
混亂的社會是什麼樣子?
首先,要清楚法律存在的意義。
法律是什麼,起什麼作用,破壞法律有什麼壞處和好處,遵守法律有哪些壞處和好處。
思考這些問題之後,再來談一談,什麼洗腦不洗腦的問題。
哦不,我覺得,沒必要談了。
法律對我來看某種意義上更像是個標準和邊界限。不越過去,老老實實的過自己的,越過去了,產生的一切混亂和後果都要自己負責。所以是否遵紀守法的選擇權在自己手裡,至少在我這裡,他不是洗腦,屬於接受被動型的保護。正經的法律按理講不存在洗腦,即使他在群眾里是權威的,洗腦這個行為大概只是人帶給人的。比較起來,容易洗腦的應該是道德觀念吧,自我認為。
我覺得一般的普遍性的規則是必須守的,而且是應該自覺遵守的。比如不能殺人,不能侵犯他人合法權利。然而另外一些特別的規則,只能在一定範圍內實施的,有明顯主觀因素的,有樓主所說的那種可能。就好像《美麗新世界》裡面的秩序。
增加:所以,不盲從,仔細想想是否合理十分重要。
腦袋決定屁股和屁股決定腦袋,很難由個體外部行為來判定。
題主的問題,如果回答是,那麼我們可以說,腦袋決定屁股;如果回答否,那麼我們可以說,屁股決定腦袋。
瀉藥,是的。法律是統治階級制定並強制執行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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