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後一年半,我的女朋友可能還喜歡我:想見我一面,我該去見嗎.我覺得挺耽誤人的..但是我不喜歡她了?
11-05
不用去見了,直接拒絕吧。見面了又不能改變什麼,舊情復燃,額,這個貌似有點難度。
你要明確表示,既然已經分手那麼久了,就不用再見了,而且也沒有必要。而且你已經不喜歡她了,所以更沒有見的必要。(後面這句話不用說。)
或許她會說,讓我們見一面好好做個了斷。呵呵,剪不斷,理還亂,藕斷絲連有木有。
別給她希望,她也就不會經歷絕望。
還不懂嗎?一年多還想起你,無非找個安慰。不喜歡就斷乾淨,過自己的新生活。
不見!見了你還想說啥?不糟心嗎?!
一 可以見,跟她當面說清楚。
1如果說的太激烈可能徹底絕交。
2可以平穩的說。
.1或許她的喜歡打動了你就繼續在一起。
.2或許打動不了就繼續做朋友。
.3或許連朋友都做不了就煩了。
二 可以不見,從此絕交。
分割線
也可能你感覺錯了她就是想見你一面有事情說吧
不用去見面了,既然不愛了,就別給別人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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