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債務夫妻可以一起承擔嗎?
11-04
第二十三條 債權人就一方婚前所負個人債務向債務人的配偶主張權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債權人能夠證明所負債務用於婚後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
題主問的是「可以……嗎?」,「法無禁止皆可為」,當然是可以的,只是這在法律關係中仍屬於夫妻一方的債務。
寫給夫妻中非負債的一方:
一、你想承擔你就承擔,不想承擔就不承擔。(除非這錢花在你們婚後生活上了)
二、實際上,你丈夫或者妻子假如有金錢債務,還的錢大部分也是動用的夫妻共同財產,例如他/她的工資經營收入。
寫給夫妻中負債的一方:盡量別讓之前的債務打擾到你的伴侶。
只要有證據證明是該債務屬於婚前一方的債務,並且沒有用到另一方的生活消費中,是不需要承擔的。
可以啊。只要協商達成一致。
婚前債務夫妻的另一方應該沒有義務要承。但是如果這個債務用於婚後夫妻共同開支,估計就另當別論了。但是具體你還應該諮詢律師,我不是律師,無法給你準確答案。
只要夫妻雙方願意,當然可以一起承擔。
可以一起承擔。如果夫妻雙方達成一致,雖為一方婚前債務,如願意共同承擔,可一起承擔。
願意一起還,就可以一起還
可以,不用一起承擔,你願意幫他全部承擔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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