姑姑的兒子可以和舅舅的女兒結婚嗎?


我來捋一下。分兩種情況。

①你想說的是,你的姑姑的兒子和你的舅舅的女兒。

然後再確認一下,你們當地,姑姑指的是父親的姐妹,舅舅指的是母親的兄弟,應該沒錯吧?

如果是這樣的情況的話,那當然可以。

兩位只是名義上的遠親,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連輩分都完全OK。

②你指的是你的姑姑的兒子a,而a的舅舅的女兒,也就是你b。你叫a的母親姑姑,a叫你的父親舅舅(反過來也可以,你自己是姑姑的兒子a,你的舅舅的女兒b)

你倆是表兄妹。非常親血緣非常近那種。

法律上叫近親結婚,生物學上叫近親繁殖,倫理道德上來講叫亂倫,我個人來講叫做噁心。

那你們想都別想。


可以結婚。

《婚姻法》第七條規定:【禁止結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結婚:(一) 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

題主講的情況不是禁止結婚的情形。

三代以內旁系血親指的是,雙方存在共同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

民政部、民政司關於表姨和表外甥能否結婚的復函

[86]民民字第42號 / 1986.03.26發布 / 1986.03.26施行 / 部門規範性文件

婚姻法規定:「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所謂「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是指同一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血親關係。


姑姑的兒子是父親的侄兒,和父親血緣關係。舅舅的女兒是母親的侄女,和母親有血緣關係。也就是說這二人並沒有血緣關係,當然可以。如果父親母親有血緣關係另當別論哈!正常情況是父母親沒有血緣關係哈!


假設你是A,A姑姑的兒子是B,A舅舅的閨女是C

B跟C在常理來說是沒有任何血緣關係的

B是A父親的血緣關係,C是A母親的血緣關係,這個完全沒

如果是其他的情況的話這倆就肯定有血緣關係而且沒出三代,法律是禁止結婚的


不能的,這個應該還算是近親,有血源關係的,以後生孩子會有影響,具體的可以諮詢下醫生,但是這種近親,真的不建議。


近親可能不可以吧!出五伏才行。我二姑家表姐就跟我小姑家表哥結婚不過已經出五伏了,他們有三個孩子都很正常還很聰明。


看我的文章。


連爸爸和媽媽都可以結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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