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年人和未成年人最大的區別是什麼?

不談生理,只談心理


非洲戰場最致命的不是病毒和僱傭軍,而是截止到十年前統計的仍有多達20萬瘋狂的兒童兵。非洲三部曲反覆看了四遍,每一次令我感到震撼和恐慌的不是被上帝拋棄的This Is Africa的貧窮與原始,或是弱肉強食的資本奴役與絕望的資源陷阱。而是,手持萬國牌的自動突擊步槍與傳說中滅了圖西的五毛中國西瓜刀,營養不良卻充滿仇恨與屠殺快感的未成年人。他們無動機,無差別的殺人,殺人手法往往更血腥,更殘忍。三觀可塑性極強,因此從古至今,兒童兵都是叛軍/政府軍/恐怖分子不會放過的古曼童。物質極其貧乏的戰區,驅使兒童軍甚至不用天堂與72個處女的許諾,一句扭曲的信仰榮譽便足夠他們奮勇向前。

使用兒童軍最大的優勢不僅僅在於性價比,更在於外觀與正常人潛意識中獨特的無害性。但是,人性的缺點與原始慾望包括征服與殺戮,在兒童或未成年人身上只會得到無限的放大。不管是種族屠殺或是違法作案,落到他們手上,死相都會極其難看。關鍵的關鍵,因為無知所以無畏。盧安達大屠殺的時候,政府軍(或者說正規軍)依然顧慮到外國勢力的參與所以有外國資本保護的地方其實相當於小租界,哪怕只有一個班的不被允許開槍的維和部隊在「租界」一般也會起到暫時的庇護作用。但是,三五成群的民兵以及兒童兵可就不同了。他們沒這麼多顧慮,不會顧忌到外國勢力的介入,更不會因為你泛著求生之淚的雙眼祈求的看著這個身體對抗根本不及你的孩子,喊著家裡有八十歲老母和三尺小兒待贍養而讓你死的痛快點。因為他們根本不會留給你再垂死掙扎,爭取生命權的機會。只會因為他們射術不精,刀法不佳,原本一擊致命的屠殺,變成了一個漫長的行刑過程,一槍一槍地打,一刀一刀得砍,在你失去意識徹底死亡之前,你能充分感受到極致的疼痛,恐怖與絕望。比起生理上的死亡,這樣生理,精神上的體驗走向死亡的過程才是極致的恐怖。因為,死亡不再是一個結果,而是一個過程。

未成年人,初生牛犢,無知無畏的犯罪恐怖如斯。

近年來,未滿足法律承擔責任年齡的未成年人犯罪手段真的是觸目驚心,他們沒有AK,也沒有統一購買的砍刀,甚至都沒有一個傳統的像樣的作案工具。因此,被害人的被害過程是一次次突破人性,讓人見識獸慾的無下限過程。犯罪動機與獸慾真的無差別,因為食慾,性慾,簡單的情緒發泄,就演變成了一次次的殺人,虐待。作案動機甚至還沒演變到金錢,榮譽,情殺,嫉妒…這些稍帶個人情感的後天動機。

殺人的孩子,你沒想到他會殺人,更不會想到他為什麼殺人。你說一個不到15歲的孩子會因為性慾去強姦殺害同樣是一個可能還沒到生理期的孩子嗎?正常人怎麼會去用性慾來揣測一個小孩子呢?他甚至連怎麼使用生殖器完成一次性交都不知道,怎麼會因為這個慾望去殺人呢?

當你沒見過這些年輕的加害者之前,你一定會這麼想。但是事實就是,我們眼中一臉純真的孩子知道的,想要的,遠比我們想像得多。有一種觀點是現在的孩子早熟,我並不這麼認為。無非是信息橫流的時代,他們可接收的信息渠道和信息量大大增加,很明顯他們接收了自己無法消化並且無法判斷是非,但是足夠喚醒沉睡在人性巨石之下的原始慾望。這樣的慾望需要法律去壓制,用道德去束縛。但是,非常遺憾的是道德的教育是後天的,過程是漫長的,法制的教育是完成基本道德教育後的高等教育。良好的道德教育告訴我們最好可以好成什麼樣兒,基本的法律意識警醒我們最壞不能壞成什麼樣兒。

也許,你可以用法律的武器去讓一個持刀想傷害你的成年人,思考其中利弊,給自己一個逃生的機會。但是你無法用法律的恢恢天網讓手拿著石頭的孩子放棄傷害已經被制服的自己。

我們需要用更嚴苛的法律去告訴孩子和孩子的父母,你的孩子最壞不能壞成什麼樣兒,以換來父母對孩子更為嚴厲的法律教育與道德教育。死去了的孩子不會因為向他們揮刀的也是孩子而減少痛苦,14歲或18歲的年齡數字遊戲手柄更不應該成為揮刀孩子的逃脫法律制裁的武器。

世上沒有天堂,你的孩子死了也不會去天堂。世上也沒有地獄,壞人死了也不會下地獄。都不過是躺在兩尺下的濕土裡,棺材腐爛,骨灰滋養周圍不過兩米的萬物,長出來的雜草被墓地管理員一遍又一遍的清理掉而已。他們都將埋在同一片黑暗,冰冷的土壤中,身體與靈魂都長眠於此,沒有半點差別。

有的十歲的孩子在積木與童話中享受生命剛開始的快樂,有的十歲的孩子被粗暴得殺死,屍骨在黑夜裡唱著稚嫩的童謠,永遠十歲,不再長大。有的十五歲的孩子謙遜有禮,在愛與被愛中認識著世界,迅速又緩慢的長大,有的十五歲的孩子在荷爾蒙和腎上腺素的驅使下不知所措的結束了別的孩子的生命,縱使沒有死在法律的槍決之中,也會死在社會的屠刀之下。

不懂刑法,也不懂未成年人保護法。只知道,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人性從來都不會以年齡去區分,生活不是電影,沒有R級限制,誰都可能死,誰都可能以任何一種方式死。

孩子可能拿著娃娃,也可能拿著斧子。我們要做的就是讓自己的孩子拿著娃娃,一輩子也只遇見拿著娃娃的孩子,力所能及之處,僅止於此。


對於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並不是以年齡劃分。而是以心理成熟程度來區別。

村上春樹說過,要做一個不動聲色的大人了,不準情緒化,不準偷偷想念,不準回頭看。

我現在的理解,是不把自己的負面情緒波及到他人;不再沉浸於從前的美好的慵懶時刻;不把曾經獲得的成就當作永久的說辭。一個成年人,最可怕之處在於不自知。無法認清自己在社會中的定位,人生格局低甚且自我感覺良好著。這並不是在說未成年人就可以做社會的無知者,所謂的未成年人,在現在這個科技發展如此迅速網路如此發達的年代,早就已經成為了「成年人」,濫用著未年成人和成年人之間以年齡為界的不成熟的借口做愧對自己和家庭和社會的事的人,實則就是大多數「成年人」樂此不疲的。心理成熟可以出現在人生的任一個階段,因為某個契機的出現或者受到某種外界環境的干擾,影響因素是千變萬化的。所以在我看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的區別至多限定在勞動法里的年齡界定而已了。成年人和未成年人之間,至少在心理上是reversible的。

取決於自己怎麼做。

(PS:我的看法難免有不成熟的見解,目前大一預備,就讀預科。如果有別的看法,歡迎大家一起討論,多多指教 :)


我覺得,一是麻木,孩子們看到的世界天馬行空,成年了,看的越多,反而越看不清,對事物的敏感度一天天衰退,看到的永遠是自己心裡的那套。二是責任,責任逼迫人成長,逼得人無趣。沒有責任的時候,有想乾的事和不想乾的事,有責任之後只有能幹的事和不能幹的事,無關你的意願,有時候甚至無關道理。


獨立思考問題的能力


18和17沒有太多差別

40和17就不同了

60和30還有差別呢!

成年未成年只是一個有規定的界限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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