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有很多工作,但是又很困時候你會選擇先熬夜把工作做完還是先睡覺第二天起來再說?

(熬夜做的話第二天中午還要開會,沒時間休息的)


工作到晚上11點前睡覺,不要熬夜,第二天早上早點起來再忙工作。這個是最合理的安排,晚上熬夜傷身,而且效率底下,容易出錯,第二天早上早起,休息了一晚上,腦子比較清晰,效率也高,這樣既休息好了,又完成工作了。


1、先睡一到三個小時,再起來工作。

2、工作太多,能否通過溝通在不影響最終結果的情況下減輕工作量。

3、實在不行,先睡再做。與其損害健康,不如保命要緊。影響工作的話,就換,或者皮厚一點跟領導表示自己已經太忙做不了太多,讓他想辦法勻一點,或者少做一點。


按我的習慣,再要緊的事,假如困得不行,寧願先休息好也不熬夜,這不是為了逃避,是為了第二天能把事做得更好,以工作質量為重。


我有過,一次這樣的經歷,連續加班三天了,好不容易正點下班,想回家好好吃個飯,再美美的補個覺。結果還沒到家,公司打電話說,需要做一份合同,明天要用,回家吃完飯,拿出電腦想做完合同再睡,可是頭疼的厲害,困的眼睛直打架,心想先小睡一會兒,起來再做合同,躺在床上心裡有種七上八下不踏實的感覺,好半天也睡不著,好不容易睡著了—————。

第二天到公司,領導要合同,電腦卻無論如何都打不開,急的心跳加速,越著急越打不開,想打電話求助,號碼怎麼都輸不對,一遍一遍又一遍也打不出電話,急的全身冒冷汗,這時簽合同對方公司人也來了,領導更著急了,用疑惑、懷疑、期待的眼神看著我,領導伸手要推開我自己去開電腦,我下意識的抬胳膊去擋,胳膊抬起的瞬間被驚醒了,醒了後半天緩不過來神兒,心還是噗通噗通跳個不停,好像經歷了一場災難,消耗了我體內的全部元氣,癱軟在床上起不來,等我回過神來,一氣做完合同,訂好鬧鐘,才安穩的睡了,睡的很沉,很香。


大概率會選擇第二天再說,除非工作真的非常緊急,如果只是數量多,還是休息吧。工作是工作,生活就是生活


身體是革命的本錢。


畢竟今天的事情今天做但是如果結合實際平時的時候你是可以在自己規定的那麼早的時候起床並且還可以在自己規定的時間內完成是可以下一天的早晨。


看情況吧,如果事情重要那沒辦法了只能熬夜,如果沒這麼重要就洗洗睡吧


最好別熬夜,身體最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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