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出軌,錢應該要回來嗎?
我們在一起一年,同居大半年(加上疫情期間百分之90的時間都在一起)
5月20號左右,深夜和一個男的被我抓到(有拍照有證據)她自己也承認了,也看了她手機是半個月前認識的。當晚心態爆炸,打了電話把她爸也叫來了
第二天他爸約了我去茶館,說的什麼我沒聽進去(幾晚沒睡,吃飯想吐)
現在不愛了, 但不甘心。她劈腿的這半個月還找我借錢 吃飯 買衣服 過520。我想如果不是被我抓到,還會繼續騙我 也不會分手。
借給她的錢(有聊天記錄轉賬記錄),買衣服 吃飯花的錢我承認當時是心甘情願的,我應該要回來嗎?合理嗎?
看金額大小吧。
因為在戀愛期間贈與的首飾、衣服、包包、金錢等,一般是屬於財產贈與,一旦贈與後,贈與人要求返還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所以,還錢得看她願不願意還。
而你和她交涉錢的問題的話,又會增加你的痛苦,被背叛的感覺是很難受的,震驚、難過、失眠、噁心等,如果詢問出軌細節的話,腦子裡面又會一遍遍演練她出軌的情節,只會徒增你的煩惱,不利於你走出來。
你應該慶幸,在沒有步入婚姻殿堂的時候,發現了她出軌,及時止損。
我知道被出軌,我們的自信、信任、價值觀都會受到衝擊,很多時候都不甘心自己這些年的付出。
但是,沒有人可以一直陪伴我們,一直忠誠與我們,最終只有我們自己陪伴自己,所以當我們自身強大的時候,他們對我們的傷害就打擊不到我們。
所以,好好愛自己,允許自己悲傷,但不能深陷其中,運動、旅遊、讀書都可以,讓自己變得更好。總有一天,你會遇到一個對的她。
可以要回來 這種女的也要自覺一點
而且金額超過五千 你可以去法院立案的 以詐騙罪的名義
至少讓她可以有的怕一陣子了
算了,如果錢額不是很大,早點離得她遠遠的,萬幸沒有結婚!
當然合理呀。你問她要她好意思不還嗎?
建議找專業機構或者律師諮詢一下。因為你說是女友,畢竟不是夫妻,那如果按照婚姻法肯定不太現實,所以我覺得還是諮詢一下專業人士比較好(但是從個人角度我支持要回)。
如果不是金額較大或者結婚戒指之類有特殊意義的,沒必要去要。
被綠了感覺肯定不好,但是女方目前沒和你結婚,你無非就是道德上譴責下。
從兩面看問題:不爽是一方面,另一方面就當花錢買教訓了。
錢可以再賺,而娶了個水性楊花時不時給你戴綠帽的女人才真是整個家庭的「禍水」。
幸虧還沒結婚,這品行,結婚了之後再發生這樣的事你才真要氣炸。
心胸不寬廣的你會覺得:別人X了我的前女友,勞資太難過了。
心胸寬廣的你可以認為:我X了別人的老婆,也不虧了。
這樣想會不會好想一些?
所以了,你是選擇斤斤計較的拿回那些東西,還是選擇心胸寬闊的尋找下一個?
如果是這樣,借出去的錢能要回來就要回來,吃飯禮物什麼的,就別要了。最重要的是能最短時間乾淨利落的分開,不再糾纏浪費時間!浪費時間去要錢,時間也是成本!
畢竟曾經美好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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