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借高利貸,這個月沒還就電話不斷的催還,還威脅我,應該怎麼解決?
套路貸嗎?
收集、保留證據、報警、與家人勾通商量。
謝邀
對於題主這問題,首先的看到底是為何誤借高利貸了
如果是我們常說的套路貸:
是對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假借民間借貸之名,誘使或迫使被害人簽訂「借貸」或變相「借貸」「抵押」「擔保」等相關協議,通過虛增借貸金額、惡意製造違約、肆意認定違約、毀匿還款證據等方式形成虛假債權債務,並藉助訴訟、仲裁、公證或者採用暴力、威脅以及其他手段非法佔有被害人財物的相關違法犯罪活動的概括性稱謂。
套路貸的基本特徵如下:
「套路貸」犯罪的基本特徵:
- 製造民間借貸假象。被告人對外以「小額貸款公司」名義招攬生意,與被害人簽訂借款合同,製造民間借貸假象,並以「違約金」、「保證金」等各種名目騙取被害人簽訂「虛高借款合同」「陰陽合同」及房產抵押合同等明顯不利於被害人的合同。
- 製造銀行流水痕迹,刻意造成被害人已經取得合同所借全部款項的假象。
- 單方面肆意認定被害人違約,並要求被害人立即償還「虛高借款」。
- 惡意壘高借款金額。在被害人無力支付的情況下,被告人介紹其他假冒的「小額貸款公司」或個人,或者「扮演」其他公司與被害人簽訂新的「虛高借款合同」予以「平賬」,進一步壘高借款金額。
- 軟硬兼施「索債」,或者提起虛假訴訟,通過勝訴判決實現侵佔被害人或其近親屬財產的目的。
如果題主確認是套路貸,可以搜集好證據,直接報警,按照詐騙罪進行處理,3000元至10000元以上就是立案標準。
如果是自己的誤解導致的,並非對方故意套路所產生的高利貸,建議題主對這種情況還是進行報警處理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不超過24%的利息均受保護;超過24%不到36%的利息看做自然債務,給了的不用還,沒給的不能再要;超過36%的部分一律不保護。
之所以此時還是選擇報警處理,並不是說警察就可以將此事處理了,因為除非此事涉嫌詐騙,否則警察頂多進行調解,但在調解中,會留下相關筆錄,而若後期要打官司的話,這個筆錄將會非常重要。
當然從題主問題所述,騷擾電話不斷,而且產生了人身威脅,故此應該是夠報警條件的。
最後多說一句,吃一塹長一智,少碰高利貸,即便是那些天天打廣告的正規平台,如果靜下心來好好的算下,真實利率也不低。
希望我的回答對題主有所幫助
把威脅的內容留證,然後報警
如果是誤借說明對方可能存在套路,現在正打擊套路貸。如果是套路貸可選擇報警。如同高利貸可以選擇與對方協商,協商不成讓對方起訴便是。
保留證據顯示想還舊協商解決 不想還直接不要理會別人爆通訊錄做防爆
誤借高利貸?這個月沒還就電話不斷?大哥 你太逗了
不謝邀。
題主寥寥幾字,誤借高利貸?
哪裡誤了?失誤?錯誤?是失誤點錯了?還是……誤以為低利率的,其實是個砍頭小貸?
有什麼怎麼解決?還款,努力掙錢,記著這個令你恥辱的時刻。
等你有足夠能力可以跟它算賬,君子報仇,十年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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