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男方出首付女方出裝修名字寫倆人,合理嗎?
男方買房,要求女方裝修,女方要求房產加名,合理嗎?李本虎律師的視頻 · 282 播放當然合理!說不合理的,女方和他均攤首付他也覺得不合理,他認為的合理,怎麼也得女方自帶房產裝修,再給他百萬聘禮,離婚凈身出戶。
房貸怎麼還,你一個人還是兩人一起
太合理了,婚後一起還貸,都是共同財產
都結婚了合理不合理既不重要了啊,結婚就是為了不合理的在一起啊
新明典發頒布婚前財產和婚後財產,如何劃分 說的很詳細了
那就雙方首付,寫倆人名字,雙方再出資裝修。都出錢,都寫名字。公平。
合理啊,你不裝修寫你的名字也無可厚非,畢竟要一起還貸
只要不是你全款買的房,寫兩個人的名字都合理
謝邀,我覺得合理,我跟我對象在我家這邊買房,精裝修,最後只需要我們買必要的傢具就可以了,他家首付,之前他主動提寫兩個人名字,但是政策改革沒領證只能寫一個人名字,我也沒有在意,就說等交房還是結婚的時候(我忘了具體咋說的)把我名字加上,畢竟就算不用裝修,婚後也是共同還貸,而且我聽說,不管加不加你名字,只要婚後共同還貸,那一部分都屬於共同財產(這個我不太清楚,只是聽說),但是我覺的共同還貸加名字特別想當的合理。
知乎好多這種問題,我認為兩個人結婚是因為相愛,既然是相愛結婚不都是共同財產嗎。男方首付,女方裝修,以後還要共同還貸,雙方都有付出,那麼房子是否也應該是對等的?大家可能會說未來充滿變數,那麼這麼分配也是合理的,至少讓女方更有安全感,而不是依附。
當然合理,女方也除了錢,難不成男方想白漂女方的裝修錢?
合理,因為女人就在結婚的那一刻,你們就是一家人了,寫名字只是為了給女人一點安全感,如果這一點都做不到就不要結婚
合理啊,反正又不是全款的。還得一起還房貸
有風險,首付雙方各出一半錢
不合理。一人一半首付,一人一半裝修錢。
寫不寫名字不重要,現在法律強調的不是名字,是羊毛是哪只羊身上的
合理、結了婚男方還貸款、相當於女方一起跟著還貸款、除非你倆純粹的AA制、但那還結婚也就沒什麼意思了
這裡面愛就很重要了,有的男生會單寫女生的名,有的女生也會覺得錢都是辛苦賺的,倆人一起寫吧。
這個就在於女方是怎樣一個人如果說她是圖你的錢來的,那就不要寫,如果不是,完全不必要這麼考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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