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大dj與dj與電音什麼關係。創作電音的人不是稱作為電音製作者嗎,為什麼總是有人把電音製作者稱為dj?


我進廚房我就是廚師,我去上班就是社畜。

我在錄音室作曲我就是製作人。

我在舞台上放歌我就是dj。

就這麼簡單


①dj就是放歌的人

②百大dj就是國外的一個排行榜,選出100個牛逼的dj

dj有兩種,一種是只會放歌的人(在夜店那種)。一種是會放歌也會製作的(就是我們常說的製作人,他們現場的表演形式一般是放歌)

這兩種都可以叫他們dj(雖然這樣不太嚴謹但是都可以算是dj)


DJ=職業名詞,舉例子就是廚師,或者調酒師。

百大DJ=排名前一百的DJ,舉例子就是排名前一百的廚師或者調酒師。

電音=電子音樂,是曲種名詞,舉個例子就是廚師炒的青蔥豆腐。

製作人=職業名詞,再用類似的舉例,就是,把黃豆做成了豆腐,是「做」豆腐的人。

綜上所述他們之間的關係就是:

製作人「製作出豆腐」,DJ「把豆腐炒成菜」,百大DJ就是「某個比賽里,豆腐炒的最好的一百個」,而電音就是比賽的「豆腐」。

說這麼形象了,不知,能否理解???


電音製作者是製作電子音樂的人

DJ是通過舞台表演打碟技巧的人,還有一種是live set,不僅僅是播放自己提前準備好的set,還會現場演奏樂器。例如ookay的演出現場基本都是以live set的形式。但他同時也兼具了電音製作人的這個身份。

所以有的電音製作人不做DJ不打碟的那一類只兼具了電音製作人這個身份

又做電音製作人還當DJ的是一個雙重身份。

至於為什麼你說總有人把電音製作者當DJ是因為現在的DJ基本大部分都同時兼具了製作和打碟這兩個技能。


DJ,英文全稱DiscJockey,可以翻譯成唱片騎師。DJ是隨HIPHOP文化發展起來的。DJ發展到現在,意思已經完全清晰化了,DJ只是職業,是職業名詞,工作主要是打碟,是DiscJockey的縮寫,並不是音樂風格,那些被錯誤叫成DJ的音樂實際為電子音樂。也就是我們常說的,土嗨把電音錯誤叫成了DJ,所以他們才誤以為DJ是音樂。DJ,指夜店等場所的打碟工作者。DJ在1940年起源,當時只是在電台里放CD的,DJ從來都不是電台主持人,當時只是放單曲,後面發展為現在的打碟。一直都是職業不是音樂風格。[1]

一位DJ一開始要做的工作就是把自己DJ設備上的所有英語都正確理解,比如FX=effect=效果器,sampler=採樣器,loop=循環,EQ=equalizer=均衡器,vinyl=黑膠,這些你必須去讀懂它的意思。只有你知道它是什麼意思,你才知道它有什麼用,才知道該怎麼去操作。即使是你完全不去使用的功能,你也必須搞懂這個英語是什麼意思。這樣你才知道怎麼使用。剩下的就是你應該如何接歌混音更無違和感,更能讓兩首歌像一首歌一樣連貫的技巧了,也就是做好接歌混音的工作。而如果是搓盤那派的,就要更深入地去研究更多的搓盤效果,更多不同的搓盤手法。[1]

DJ的工作全過程都可以稱之為打碟:打碟≠電音的音樂製作,電音的音樂製作也不是靠打碟機和混音台完成的。打碟就是DJ用打碟機和混音台,把多首不同的電子音樂剪接得天衣無縫。那麼打碟就是接歌混音或者搓盤。一般DJ打碟都在夜店、酒吧等地方。打碟是指DJ的整個工作過程,不等同於搓盤。搓盤就是用手去拉停或者讓碟片轉的更快,快速移動到音樂的其它部分。或者用手控制讓磁頭在碟片上划來划去,發出一種特別的音色。打碟有點偏向於播放碟的意思。DJ整個工作也就是DJSET,或者說DJLIVE,它都能叫做打碟。準確來說,DJSET和DJLIVE都是縮寫,全稱為DJLIVESET,也就是DJ的現場演出。DJ的工作過程就叫打碟,打碟的打其實是由英語「PLAY」演變而來,字面翻譯則理解為「PLAY」碟。打碟不同於搓盤,搓盤就是scratch。這裡只想對打碟和搓盤加以區分,搓盤只是打碟當中的一部分。而DJ設備操控音樂的全過程都叫打碟,這個打不是搓盤,而是播放。其實打碟真的不難,要在CLUB或BAR做一位好DJ,關鍵接歌混音把握好就行。接得天衣無縫了,歌品好,混到位了,就可以了。難的是音樂製作,這就不是打碟了,是另外一項工作了,音樂製作人。所以世界上知名的DJ幾乎同時也是音樂製作人,因為如果他們只是DJ,不是音樂製作人的話,是無法那麼出名的


百大dj與dj的關係:百大dj粉絲是選出一百個dj的排行榜

百大dj與電音的關係:百大dj大多同是製作人

為什麼總有人把電音製作人稱作dj:dj的發展趨勢是創作型dj,能現場也能製作,所以個人覺得這是原因


百大dj必須會打碟才能上

創作電音的是製作人

dj的門檻目前來說是比製作人高的

分不清的人可能腦子裡只有百大dj吧


電音是一種音樂

製作電音的人叫製作人

把做好的電音放出來的人叫dj

百大dj是大眾評出來的商業價值最高的100個製作人,這些人會在電音節或者club把自己做好的電音播放出來,所以叫百大dj

像tobu這種是製作人

像Armin van Buuren這種就是製作人兼dj


電子音樂也叫電音,是使用電子樂器或者電子音樂技術來製作的音樂。創作這類型音樂的音樂家可以稱為電音製作者。

DJ (全稱:Disc Jockey)是指選擇並播放事先錄製好的音樂,在現場以電腦,CDJ等設備進行混音,讓歌曲創造出不一樣的效果,所以dj可以在音樂節里的表演,也可以在廣播,電視台工作。

現如今我們所知道的百大DJ是由DJ Mag公司評選出來的世界Top 100 dj排行。

為什麼把電音製作者稱作dj的話大概就是現在大家知道的dj都會自己製作音樂+出來表演吧。


DJ是更花哨的播放音樂,電音製作者是製作音樂,一個電音製作者想要完美的現場演出就要學會一個DJ會的,所以一個好的電音製作者同時一定是個好的DJ,而且好的一名DJ也一定會想試試自己編曲,所以兩個職業會被人誤解成一個。


百大dj沒什麼了不起的,商業水榜。就是一個名號而已,有錢就能上榜。

DJ就是播放歌曲的。

創作電音的人也會上台播放作品,對聽眾展現自己一套set的想法,既然播放了作品,那他就是d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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