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妻子婚前財產,妻子過世,房子歸丈夫所有么?
您好,按照您所描述的情況,如果房子是妻子的婚前財產,那麼該房產屬於妻子個人所有。妻子過世的話,該房子應作為妻子的遺產。若妻子沒有留有遺囑的話,那麼該房產由其法定繼承人繼承。丈夫作為妻子的配偶,屬於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若妻子還有子女和父母等其他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其他人也有權繼承妻子的遺產。
如果妻子的第一順序法定繼承人不單單只有丈夫一個人的情況下,那麼丈夫需要與其他法定繼承人繼承一同繼承該房產。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怎麼可能呢……她難道是孤兒嗎?法律上,配偶占遺產一半,剩下的是她父母的和兄弟姐妹的。
沒有遺囑的前提下,配偶子女父母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
謝邀。
房子的歸屬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如果房子是妻子婚前用個人財產全款出資購買,且登記在妻子名下,婚後夫妻雙方對房屋也沒有特別約定,那麼該房屋仍屬於妻子的個人財產。妻子過世後,該房屋屬於妻子的遺產。如果妻子去世前立有有效遺囑,則按遺囑進行繼承;如果沒有立遺囑,則房屋按法定繼承,一般由妻子的法定繼承人平均按份繼承。依據《繼承法》規定,第一順序繼承人為:配偶、子女、父母。
所以,房屋的歸屬,要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法律依據:
《繼承法》第十條 遺產按照下列順序繼承:
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繼承開始後,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本法所說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係的繼子女。
本法所說的父母,包括生父母、養父母和有扶養關係的繼父母。
本法所說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異母或者同母異父的兄弟姐妹、養兄弟姐妹、有扶養關係的繼兄弟姐妹。
謝邀
需要看具體情況
要看妻子是否有遺囑,如果有遺囑那麼按照遺囑分配房產
沒有遺囑,那麼房子按照法定繼承,那就看存在幾位繼承人
第一順位繼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按照法定繼承,幾位繼承人平均分配繼承人的房產
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妻子婚前房產由配偶,父母,子女三等份分配。
但是如果父母能拿出婚前房產由父母購買的證據,去銀行流水,發票等,是可以起訴多分的。
瀉藥
不歸。
按照配偶,父母,子女順序分配。
丈夫只是有繼承權 妻子的父母以及子女都有繼承權
丈夫沒有,房子是婚前財產,遺產屬於妻子的父母和夫妻的孩子
不歸丈夫所有。
妻子婚前財產,她過世後,即是她的遺產。如果她生前立好遺囑,應執行遺囑。如果沒有遺囑,按法定繼承辦理,第一順位是配偶、子女、父母。
妻子婚前財產死後作為遺產,妻子的父母,配偶,子女都可以依法繼承房子份額。
妻子的父母,你們的孩子也有份
婚前財產,屬於個人遺產,妻子去世後,如果沒有遺囑,則按照法定繼承,由第一順位的繼承人繼承,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子女。
你好,1、房子是妻子婚前財產,是否是全款且已經拿到房產證?婚後丈夫有沒有一起還過貸款?
2、妻子有沒有其他繼承人?如果妻子有其他繼承人是有繼承權的;不能說在妻子過世,房子就歸丈夫所有,如果有特殊約定除外;
3、夫妻之間的財產有約定按照約定執行,具體需要進一步溝通了解。
如果該房產是妻子的婚前個人財產,在沒有有效遺囑的情況下,妻子去世就會成為她的遺產,由父母,配偶,子女按份繼承。
房子屬於妻子的遺產,按照配偶、父母、子女為繼承人,按照人頭繼承。
婚前財產不歸丈夫所有。按遺產分配:妻子的父母,子女,配偶平分
可能我看的刑事案件看多了吧。看到這個問題有點怕怕。。。。。。
這個是涉及到遺產繼承的問題。要看妻子生前是否有遺囑,以及妻子的合法繼承人都有哪些人,所以這個房子不一定是全部歸丈夫一人所有的。
如果您有相關的法律問題,或者需要進一步詳細諮詢,可以點下方向我諮詢!
丈夫想太多了,麻煩去看一下繼承法和婚姻法,都說了婚前財產,在沒有遺囑的前提下,那是她個人財產,按照繼承法來,第一順位繼承人,有配偶,父母和孩子,所以丈夫你只有三分之一。
第一步,找出所有繼承人,偶爾,父母,子女。這不是丈夫一個人的權利!
第二部,沒有遺囑的話大家一起分,有遺囑根據遺囑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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