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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教各位爺,佛教的業力有決定論的影子嗎?


業力是眾生的,不是佛教的。眾生迷惑顛倒,造諸惡業,才有種種苦報。決定論也是這種思想嗎?


這個問題可以這麼理解:對於一個封閉系統而言,它是存在著某些固定的規律和結論的。比如一滴運動的水在一個密閉空間里,隨便設定一個點,在足夠長的時間內,一定可以落在這個點上。然而如果是個開放的系統,這個規律就很尷尬了,只要有足夠多的點,一定會出現超出這個規律的特異點,一個點,多個點,甚至一片區域。

佛教的業力也是一樣。如果你把它想像成那種類似於斷滅論的封閉系統,那在你的理解中,它就跟決定論差不多,比如有因就有果,有生就有滅,然而佛法雖然不離因果生滅,但本質是超越了因果和生滅的。也就是說,它是個開放的系統,雖然可能我們認知有限,只能看到和理解因果生滅這一部分,但是它本質是非生非滅的。

所以佛法本身並非是決定論,認為是決定論,無非是我等認知有限的錯覺而已。


就是決定論,不是影子的問題,比如初果有了無漏慧,這個無漏慧註定他最多七次往返人天,以後只要出生註定是聖人,這不是什麼影子,就是命中注定的決定論,比如阿那律尊者,他是證得初果以後的第七次往返,是最後一世輪迴,因此註定成就解脫,沒人教他他也能獨自覺悟


業力並非決定論,業力可以說是自己生生世世的選擇而造成的選擇習慣或說選擇傾向造就的。也就是根本上是自己的選擇在決定自己的生命軌跡,而不是任何其他非自己之外的力量。

而這種選擇傾向已經到了自己的意識的深處,所以,自己往往察覺不到它是怎樣影響自己做特定選擇的,所以,就好像是自己的選擇不受自己的控制一樣,然而,這只是好像。根本上,自己的選擇依然受自己的控制,比如,自己可以選擇通過修行,來察覺並打破這個生生世世影響各種選擇的選擇傾向。這個選擇傾向就叫「我執」,也就是總是想要保留某個特定的自己的傾向,比如,想要保留一個有錢的自己的傾向、想要保留身體健康的自己的傾向、想要保留情緒安定的自己的傾向、想要保留想法空空的自己的傾向、這些都是「想要保留某個特定的自己的傾向」的各種表現之一。

換句話說,除非打破想要保留任何特定的自己的傾向,不然,各種選擇必然會圍繞著這種傾向展開,所以,就出現了輪迴。而打破這種傾向理論上是可行的:因為第一,通過觀察各種現象的片刻不穩定,且只能依靠其他現象出現而出現,消失而消失(依他起而即生即滅)的共性,來明白,想要保留任何特定的自己這種事情,說白了是不可實現的妄想,因為所謂的自己也是片刻不穩定的,怎麼可能保留的住?而第二,通過明白第一點,也可以明白,所謂的傾向本身也是片刻不穩定,只是因為前者妄想的不斷助長,才會一直延續,所以,斷掉妄想,不再延續該傾向,那麼這個傾向就會消失了。所以,只需要徹底糾正意識深處的這種妄想,來徹底斷掉這種傾向就可以了。

所以,這種選擇傾向是可以被打破的,因此,根本上,自己並不受任何外在力量而影響而做出任何選擇,也就是沒有所謂的決定論。


佛教的決定論是近取因決定與它相順的近取果,也就是凡是心法的近取因必生與之相順的近取心法的果,凡是色法的近取因必生與之相順的色法的果。凡是心法的因不能生色法的果,凡是色法的因不能生心法的果,因為心法不是色法的緣故。所以,色法的近取因一定是色法,心法的近取因一定是心法。然後思惟業,業報是否因果法?在確定業是不是因果法之前,有必要先明白業是常法,還是無常法?業報是常法還是無常法?


直接叫板齊天大聖大佬,歡迎大家指正,我不這樣認為,前世只能算因,今世還有個緣,兩者結合才行,註定的和能註定的只是過程,而不是結果,結果必須有今世的參與,有個變數,有個不變數,共同作用的結果


要是決定論,豈不是成了宿命論,佛對宿命論是否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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