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愛他了,卻習慣有他陪在身邊,該分手嗎?
10-12
謝邀。
不愛的原因是什麼?
這種習慣是可以改的嗎?
如果沒有他,你會更好還是更差?
不該
不愛他
簡單講就是沒激情,缺乏刺激
你換一個人,並不能保證一直愛
如果年輕貪玩,可以
卻習慣有他陪在身邊
簡單講就是人對你太好了
你只享受權利而不要義務
貪戀優點缺歧視缺點是不可取的
大家都是普通人
或者說你們有什麼特別的情況
那再兩說,像北大他們一樣的話
抓緊分
你選擇分手嗎?
你選擇分手,為了滿足你的什麼需要?
你選擇繼續,為了滿足你的什麼需要?
當感情變成習慣,失去愛的時候,性質就已經變了。
從愛人變成夥伴,我覺得你應該告訴他你的感覺,以免日後心生愧疚。
不愛就是不愛了,不要因為習慣而繼續糾纏。
謝邀
不愛了,卻還要在一起,也不是不行,但最後能走進婚姻殿堂才可以,不然的話,這算什麼,小三嗎?
他是否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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