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愛他了,卻習慣有他陪在身邊,該分手嗎?


謝邀。

不愛的原因是什麼?

這種習慣是可以改的嗎?

如果沒有他,你會更好還是更差?


不該

不愛他

簡單講就是沒激情,缺乏刺激

你換一個人,並不能保證一直愛

如果年輕貪玩,可以

卻習慣有他陪在身邊

簡單講就是人對你太好了

你只享受權利而不要義務

貪戀優點缺歧視缺點是不可取的

大家都是普通人

或者說你們有什麼特別的情況

那再兩說,像北大他們一樣的話

抓緊分


你選擇分手嗎?

你選擇分手,為了滿足你的什麼需要?

你選擇繼續,為了滿足你的什麼需要?


當感情變成習慣,失去愛的時候,性質就已經變了。

從愛人變成夥伴,我覺得你應該告訴他你的感覺,以免日後心生愧疚。

不愛就是不愛了,不要因為習慣而繼續糾纏。


謝邀

不愛了,卻還要在一起,也不是不行,但最後能走進婚姻殿堂才可以,不然的話,這算什麼,小三嗎?


他是否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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