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後媳婦該回對象老家照顧公婆嗎?
我有個快結婚的男朋友,他為了我放棄別的城市發展機會,在這裡買房結婚,對我提的唯一要求就是等到我50 60歲了,他父母70 80多歲不方便幹活照顧彼此了,要我回他老家定居照顧老人。他們的傳統是兒媳婦全職,能更方便照顧家人孩子。但是他們家也支持我有自己的事業,我男朋友說起碼在我爸有生之年我不離開本地(我爸比他父母大10歲身體不太好),我爸走後如果真的要回去可以把我媽媽也接過去,但也是我50 60歲的時候這樣。其實我也有點理解說老人不方便兒媳婦照顧的,但又有點想不明白。可能我沒那麼孝順??還是不願意定居外省??但是男朋友也為了我付出很多,所以照顧老人是義務嗎?
回答最後一句,不是義務。
但是婚姻中有很多不是義務但人情上該做的事。
覺得你男朋友還是挺講道理的,把自己婚後想法提前和你溝通,而且是優先你爸媽,但是還是有點三觀偏差,建議你和他也提前溝通下盡量達成戰略統一,每個人出於親情和法律義務應該優先照顧自己的爸媽,你可以輔助他照顧他父母(同樣他要輔助你照顧你爸媽),但照顧他父母不是你的全責,他才是主力,不然希望越大失望越大,另外你媽願意不願意跟著你們走並不隨著你倆商量的來。
有些話又是不便提前講的,比如你是否照顧他父母的因素很多:婆媳關係,你和他的感情、他對你父母的態度。未來幾十年後的事無法預測,何況還要考慮會有孫子,讓你照顧他父母,他來帶孫子不如他照顧自己父母,你來帶孫子來的妥當。
不是義務,公婆是你老公的親生父母,他有義務照顧,你沒有,你和公婆沒有血緣關係啊!
法律規定,贍養老人的對象中沒有兒媳婦和女婿
你男友打得一手好算盤。
等你生孩子的時候讓他爸媽照顧,等他爸媽老了你來照顧。他既不用履行爸爸和丈夫的責任,也不用履行兒子的責任。
我覺得你要慎重,婚前提出這種要求就是利用你對他的愛把「醜話說在前頭」,以後你再苦再累都沒有反悔和抱怨的餘地。而他就可以站在道德制高點說你變了,看不起他家裡人等等。
除非他能親自照顧你年邁的父母,如果他借口你有兄弟姐妹不用他照顧,那麼你要小心了,不要低估男人的算計,他們任何時候都是理性的,尤其是在婚姻面前,他們會努力爭取他們的個人利益。
補充一點
他說你五六十才用照顧他父母,這分明是在降低你的抵觸心理,事實上父母50以後身體就不是很ok了,經常會生病的,這也就意味著你有很大幾率三四十就要去對方老家幫他照顧父母。
到時候你們就得兩地分居,你的老公正值壯年,好好品一下。
我覺得好愛情都是相互成全,你覺得不能接受,那你就不答應啊。要是我老公同意在我老家買房發展,條件是以後要照顧他父母,我可以接受,因為生病了照顧能有多長時間,到時候孩子上學,自己上班賺錢,都不會允許你在他老家待很久的。而在哪買房生活是一輩子的事,你照顧他父母的時間,只佔你生命中的小部分時間。
要看你們的婚姻模式
如果你老婆自己願意那麼恭喜你有個願意為你犧牲的老婆,如果你的老婆不願意那你也別那麼多想法。畢竟照顧你爹媽是你應該做的事情。別把你應該做的事情理所應當的道德綁架給你你老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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