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樣才是正確的分手方式?

男方突然分手,戀愛時用種種承諾讓女方拿錢幫助下,開了公司,上了正軌後馬上分手。開公司的錢未還,馬上已經有新女友了。這是正確的分手方式嗎?


先離開的表達歉意,被拋棄的不要糾纏。


如此弱齒的問題…拒絕回答


標準渣渣

但我認為還是算了 吃一虧長一智啊

講究證據,但肯定沒有 。

既然如此 就他這人品 祝他倒閉


把錢要回來 要麼去法院起訴他 不要手軟


那個當時他開公司所需要的錢你有沒有匯款證據啥的?你如果心裡不舒服,就找他把本錢要回來,如果不給,那就把錢當做入股的錢,要他給你分紅,加油,錢都不好賺的,一定要珍惜錢。


分手方式正不正確的不重要 重要的是 他渣

忘了他 我偷電動車養你


你這情況已經不是簡單的感情問題了,建議諮詢相關律師來保護自己的權益


這種渣男,讓他還錢,然後請他滾!


本來只是感情糾紛,現在變成了經濟糾紛?以為公司開成了就無憂無慮了?法院這會就不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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