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實習生不讓辭職?
四星級酒店,酒店準備開業,開荒期間就來了,總共三個男生,現在都走光了,一直是一個人幹活,幾乎中餐的重活都落到一個人身上,他們說非要一個月後有才能離職,但是合同沒有,真的是干不動了
原則上來說,酒店肯定是和學校簽了合同的。或者酒店和學校中間有個中介公司,但是也是有合同的。在酒店行業見過太多想要半途而廢的實習生了。不管是不喜歡這個行業也好,不管是工作太累也好,很多中途想走了。我對他們說的都是「這是你來到社會的第一課」要學會契約精神。實習,撐死就12個月,大多都是6個月。我簽了這個合約,或者學校代我簽了這個合約,我跪著也把他走完。 再說了,絕大部分實習生半途而廢了,也就回學校回家打遊戲吃雞。還不如在酒店,哪怕最終沒有從事這個行業,也就當軍訓磨練下意志也是值得的。
沒有合同的有一種,通過社會中介或者機構拉來的臨時工,工資是日結的,當天幹完當天走人。就算是臨時工,也是有臨時合同的,按勞動者是否在編,勞動合同可分為正式工勞動合同和臨時工勞動合同。臨時工勞動合同是指用人單位在編製定員外與從事臨時性工作的工人訂立的勞動合同。適用於從事短暫的、臨時性工作的工人。
我想知道的是,作為實習生的你能拿到薪酬么,是通過學校介紹去的這家酒店么,學校和酒店是否有約定,如果有約定,按白紙黑字的約定來,如果沒有,只是口頭上的承諾,那是不奏效的,你走了也不會被告。
新聞回顧:
海口瓊山區一家酒店因未簽勞動合同被12名員工告上法院,被要求支付未簽合同期間的經濟補償。4月13日,經瓊山法院調解,12名員工分別獲得800-4900餘元不等的經濟補償。
2010年年初,該酒店招聘單某等12名青年。由於酒店沒有營業執照,所以未與單某等簽訂勞動合同。但是雙方對工作內容、工作時間以及薪酬待遇進行了明確約定。2010年9月,酒店領取了營業執照,但是單某等12人在此期間陸續從酒店離職。他們離職後一直要求酒店確認勞動關係並支付未簽勞動合同期間的經濟補償。
在遭到拒絕後,單某等12人向海南省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後並未實現仲裁目的,無奈之下,又告上法院。
沒有合同直接走仲裁呀
把該拿的工資結了,然後走人吧,也可以叫老闆招新人啊
沒有簽合同的話,emmm要是我我直接走人反正也沒簽合同也揪不到我,而且實習期工資也挺少主要看你舍不捨得錢,實習工資和你現在工作時間成不成比例
哈哈,為什麼不去大酒店實習?不說剝削,至少國際聯號酒店HR會少坑你。
開荒酒店確實辛苦。一人當三個人用,只付一個實習生的薪資確實說不過去。我們實習的時候也有同學提前結束實習,自己去找實習單位的,當時學校說要扣畢業證,扣沒扣我不知道,但他們還是都順利畢業了。
沒有合同,就是沒有契約關係,誰來保證你幹完一個月會那什麼理由來搪塞你,不給你結算報酬。沒有合同,你大可以直接走,最多不給你錢,如果你覺得這不甘的話,可以找律師庭外解決,要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的切身利益受到侵害。找律師也是迫不得已,你的個人魅力足夠強大,最好自己當面和酒店的管事談好條件,你們才是當事人。還有干任何與勞動或者投資有關的事情,務必做好全面準備,一定要簽合同,如果免責條約太多,這樣的公司不要選。給自己的切身利益想好後路,就不會像現在這樣無助。這份苦只有你自己知道。
沒有合同,就是買教訓了,趕緊停吧,一個月後也會剋扣你的。
推薦閱讀:
※OYO酒店真的是一匹黑馬嗎?
※大潤機器人新零售系統,為高星級酒店節省昂貴的1㎡
※長灘島有哪些景點和美食值得推薦?
※Z酒店:我們是如何讓客人住到爆爽的...
※沒有搞不定的客戶,只是你的溝通有沒有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