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和我分手12天和之前的同事在一起,我恨,該不該離職該怎麼做?

我和男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在一起半年同居3個月,莫名其妙被分手,分手後的第12天知道他和我們之前離職的同事在一起了,我想離職但是主管不同意,放了我7天的年假,我鼓起了很大的勇氣去蹦極,我以為我已經放下了,再回來上班在看到他我又想起了之前的所有事情,我該怎麼辦,我要不要辭職沒有上班的心情,可是我又不甘心就這麼走了,我走了那個小三就回來公司上班,那我不就成全了他們,我想狠狠的報復他們,我該怎麼做


沒想到這種狗血劇情發生在樓主身上……

事已至此:一、你可以選擇繼續工作然後提升自己把自己各方面變優秀,每次見到他就激勵自己,有多恨他就要多努力。

二、如果有更好的工作選擇,你不妨去那邊試試,換個地方換種心情,不要再想著復仇什麼的,不是原諒他是放過自己。

ps:問問樓主,蹦極好玩不?


怕什麼,犯錯的又不是自己。

大步流星向前走,在各方面無論是自身或者工作中變得優秀。讓他後悔去吧!


離開吧!

就當是一個教訓,報復不報復的沒啥意義,到最後受傷的還是你自己。

只有充實自己才能遇到和你相互匹配的人。


為什麼要離職?如果你受不了這點打擊而離職,他不會同情你,只會覺得你沒用。如果是我,我會好好學習,努力工作,爭取各方面都超過他。不是報復,只是為了證明沒有他,你會更好!


可以選擇不離職,這種事很常見,該吃吃該喝喝該掙錢掙錢,你會發現大部分快樂都可以用錢解決,這種小屁事都是毛毛雨無所謂啦


女人需要兩種安全感,一種是有足夠的能力為自己擋風避雨,另一種是在自己需要的時候為自己擋風避雨


離職和不離職都是可以的,最主要的是你要讓自己變的很優秀,別把他放在眼裡。做好自己,你會遇見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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