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不夠喜歡我,怎麼辦?
我倆又一起哭了,他叫我別太在乎他了。怎麼可能喜歡一個人不在乎他呢。他真的不夠喜歡我,他說任何一個人在他生命中消失,他也不會有感覺,可能對我有點不公平,因為就算我離開他,他也不會難過,而如果他離開我了,那我一定 這太不公平了。她們勸我趁著還沒陷得太深,早點分手,可是我真的喜歡他。可是我也好難過。晚上的時候,我說其實不可能任何一個人的離開,你都沒感覺,只是你還沒有遇見她,他沉默。這樣不夠喜歡我的男朋友,為什麼還要和我在一起?
應該問你自己為什麼要把選擇的權利交給別人?即使你喜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你們當初在一起是因為啥?他喜歡上的是你身上的哪一點?發揚那些點。我覺得大概是因為當初那個讓他喜歡上你的那個點對於他來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點,或者是可替代的點,只是剛好那個時候表現出那個點的人是你,所以才跟你在一起,別人身上也可以有那個點,那個點對他來說也不是特別重要,所以,你也不那麼重要。我覺得你不懂他,他也不願意去懂你。除非你有某個方面的特點是他特別喜歡或者特別需要的,你們的感情才可能有進一步進展。要居高臨下的人去遷就一個有求於自己的人,那基本是不可能。還想好,還想讓他反過來更愛你,以消你心頭的憋屈和氣,那你只能忍和改。我覺得不值得,取悅自己最重要,如果這個人讓你不開心,換了他,即使你很喜歡,因為過段時間你還會喜歡其他人的,取悅自己最重要
因為需要,因為寂寞,因為空虛,因為饑渴……反正不是因為愛你……分手就分手,下一個更長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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