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不夠喜歡我,怎麼辦?

我倆又一起哭了,他叫我別太在乎他了。怎麼可能喜歡一個人不在乎他呢。他真的不夠喜歡我,他說任何一個人在他生命中消失,他也不會有感覺,可能對我有點不公平,因為就算我離開他,他也不會難過,而如果他離開我了,那我一定 這太不公平了。她們勸我趁著還沒陷得太深,早點分手,可是我真的喜歡他。可是我也好難過。晚上的時候,我說其實不可能任何一個人的離開,你都沒感覺,只是你還沒有遇見她,他沉默。這樣不夠喜歡我的男朋友,為什麼還要和我在一起?


應該問你自己為什麼要把選擇的權利交給別人?即使你喜歡他也可以選擇離開。你們當初在一起是因為啥?他喜歡上的是你身上的哪一點?發揚那些點。我覺得大概是因為當初那個讓他喜歡上你的那個點對於他來說是一個可有可無的點,或者是可替代的點,只是剛好那個時候表現出那個點的人是你,所以才跟你在一起,別人身上也可以有那個點,那個點對他來說也不是特別重要,所以,你也不那麼重要。我覺得你不懂他,他也不願意去懂你。除非你有某個方面的特點是他特別喜歡或者特別需要的,你們的感情才可能有進一步進展。要居高臨下的人去遷就一個有求於自己的人,那基本是不可能。還想好,還想讓他反過來更愛你,以消你心頭的憋屈和氣,那你只能忍和改。我覺得不值得,取悅自己最重要,如果這個人讓你不開心,換了他,即使你很喜歡,因為過段時間你還會喜歡其他人的,取悅自己最重要


因為需要,因為寂寞,因為空虛,因為饑渴……反正不是因為愛你……分手就分手,下一個更長久!


是這樣的。 首先在你身上能發生這種事情我個人感覺你應該是個00後。

能有這種感受的女生要麼是沒安全感玻璃心,要麼就是賊能捉的那種。無論是那種亦或是別的特徵,做你自己就好。

或許你並不足夠了解你男朋友,了解他的成長曆程,思考他為什麼會有這種舉動,對症下藥。

亦或者你們性格上本來就不合適。只是某一瞬間的悸動讓你們在一起。離開他是最好的選擇。


放棄他吧!我之前也這樣,但是我不敢說出來我有多喜歡他,我很高傲,我還一個勁兒的說討厭他,但是我知道不管怎麼樣,他都不在乎。


十個月前我就知道的事情,等到現在在一起一年了才逼問出了這個事實「你很好,只是我沒有那麼喜歡」。大家早早就跟我說的及時止損,我卻聽不進去,等到現在越來越愛了越陷越深了,分手才這麼痛。


那就不要在一起了,互相放過吧,你值得更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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