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朋友家買房子,首付不夠,要我幫他,我要求寫我們共同的名字,他拒絕了,然後說要借我錢寫借條。怎麼辦?
09-28
房子和愛情
他買房不夠讓你幫忙意思應該是讓你免費給錢他(可能是幾萬),以後結婚了不用還。
而你要求寫名字,意味著一人要佔一半的財產,男的不願意也無可厚非。我覺得男的就不該問你要錢。。。
所以樓主和男朋友現在怎麼樣了?這還不分手啊
你說那你借我錢買房子 房子寫我名字 我給你打欠條 等以後我跟我老公一起還你 不過如果是人家出50萬管你借個3萬5萬 買完不用你和你男朋友婚後一起還貸的 你就別要求加名了 如果女孩家裡條件好打個欠條借給你男朋友也無妨 以後都是一家人
女方參股肯定還是要寫兩個人名字。
可是如果男的十萬女的一萬,這有點尷尬。還是兩個人名字都有好,畢竟都要兩個人共同努力。拒絕這樣做。買婚房寫兩人名字合情合理。找你借錢……說的太功利。
情況和我當時類似,首付44,男票16,我11,借17。男票還款能力是我2倍。當時要我把錢借給他,打欠條,房子他自己買。沒同意,最後還是我倆一起買了,倆人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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