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手一年還可以再複合嗎親愛的我想你了?

三年前我認識了一個女孩,當初我們都沒有離婚,最後我們為了對方都離婚了,可到最後我們沒有走在一起,我好後悔沒有好好愛她,可這一切我認識到自己的錯誤,現在我好想她很想念她,分手一年沒有對方的聯繫,不知道她結婚了沒有,當成我跪著對她發誓此生非她不娶,我情願單身 親愛的我想你了,宋靜麗你還好嗎,我想你了天天想你


是啊,按理說你倆應該天長地久啊


心疼了,你跟著自己的心走就可以。


為什麼分手,既然一年沒聯繫了,就別複合了


這個最重要的決定權在你手中,

1。如果一年了,你還是很想她他,那為什麼不嘗試著重新去追求他她呢,不管結果如何你行動了總比你光想念強的多。

2。如果你分手的原因是很複雜的,很難以癒合的,那你重新複合的機會就少了一些,你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去對他她好,重新感化贏取她的他的愛。

3。但現在你提出了這個問題,看了這個問題,我想你是真的很想她他了,那就不要再去管以前的種種過錯了,人的一生那麼短暫,如果你現在不把握,你想的那個她他,可能就真的不會再屬於你了,放手去做吧,用心用愛再去爭取他她,讓自己少一些無悔,多一些人生感悟與經歷。

希望我們都能得到自己心中的答案!!!


這個問題是誰也不能決定的,是你的就是你的,不是你的再怎麼樣都不會回來的,如果兩個人還深愛著對方忘不了日日夜夜想念一年後可能不到一年就會和好的,現實就是這樣嘛,有些人註定有緣無分,一個以為會回頭一個以為會挽留,可到最後不還是成為了陌生人嗎,只要你愛一個人就要大膽的去追求,不要等著失去了後悔


想想你跟你前妻剛剛在一起的時候是不是也有這樣熱戀的感受,是不是也說過同樣的話,重要的不是跟誰,不是要不要複合,是你要好好的反思一下你的三觀。你如果還是按照現在的戀愛觀和婚姻觀去追求別人的話,你跟誰都是你上一段婚姻的重複。


忘了當初為什麼分手嗎?重新開始就是重蹈覆轍。


我知道有個成語叫「覆水難收」。


我覺得只要彼此相愛,是可以的,喜歡就去追,不要有遺憾就好


愛,是動詞還是名詞?

沒有其他的意思,其實拋開兩性,男生更喜歡和男生玩,是遊戲不好玩還是酒不好喝?

一年過去了,想複合。我就有這個疑問了?是動詞還是名詞。

又或者,有某些遺憾?

人們常說,初戀是最美好的。

求而不得才是最好的。

所以?


只要你倆都有想和好的意願,十年都不算晚。但是想清楚,俗話說好馬不吃回頭草,如果不是真心地請放開彼此。


之前面臨的問題,現在你覺得你都能解決了嗎?


分手總有原因的,複合也不會是當初的樣子


如果彼此相愛還是可以的吧,如果是一廂情願那就不要再等了,世界如此之大總有適合自己的,時間會讓你知曉愛情里她不是唯一一個也不是最後一個


看你們分手的理由咯,如果理由非常嚴重的話,建議不要再複合了,因為有第一次分手就有第二次,反反覆復真的沒有必要


可以但沒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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