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於男朋友媽媽得過癌症,新房結婚男朋友就想讓我和公婆住在一起,應該孝順但是我不想住一起 應該怎麼辦?
男友媽媽可以自理,在一起前幾年都一窮二白的,他說媽媽也許活不了幾年 這理由我真沒法拒絕,但是我很早以前也和公婆在一起住過,不是很好,大家都懂得。 孝順是應該的 但是我真的不想這樣 我感覺沒有自由了 我感覺再有孩子 可能有一天我受不了了 會想離婚。我想想都覺得好想哭 晚上失眠來知乎問。他媽媽生病的時候我還在醫院照顧,現在要住一起 我感覺心理壓力真的很大。可能最後就得分手吧
可以經常去看望,不要住一起。你說以前也住一起過,不是很好,就更應該說清楚,免得結婚以後麻煩,如果談不好,他連經常看望都接受不了,非要住一起去照顧,可以考慮分手,或晚結婚,結合實際情況看,何況還有他爸爸會照顧,未來的路很長,是未知的。孝順長輩,是義務,強迫孝順,就是綁架,結婚就要求住一起照顧他媽媽,總感覺哪裡不對。
這樣看起來彷彿跟你結婚就是要你去照顧他媽的?
他的媽媽他自己孝順,你沒有義務。
個人覺得住一起的話矛盾是小事,更重要的你會失去自己的生活、自由,變成免費的保姆,或許連一句謝謝都沒有,視為理所應當。
這種事情不是當事人,誰都不能指點你什麼。
只能說,想好,多想以後會怎麼樣。
靜下心想想你要的是什麼?你的生活底線是什麼?你能對你男友容忍到那個程度?
你對以後的生活的夢想是什麼樣子的?如何才能達到,阻礙的是什麼?能解決嗎?
照顧他媽媽這事情,應該是你男朋友的事啊,更何況你們沒結婚呢。還有你心裡的想法你應該和你男朋友談的,不管結局怎麼樣,你都可以爭取下。實在無法如願,至少自己知道怎麼選擇。這種局面,可以晚點結婚,暫時都冷靜下,想清楚這是不是你想要的生活。按題主目前的描述,合著馬上結婚,他家也不要太爽,感情多了個保姆般,所以望三思。祝幸福。
他的父母不應該要求你孝順。住在一起意思是不是你要伺候他爸媽了?如果這樣結什麼婚?上趕著當免費保姆?
關鍵看房子誰付的首付,誰還的貸款,房產證寫誰名字。
如果是男方出首付女方沒出錢,房產證沒有女方名字,那隻要女方共同承擔貸款就可以,要不要跟父母一起住無所謂。
如果是男方出首付女方沒出錢,房產證有女方名字,那女方必須付一半的錢給男方,並且共同承擔貸款,男方想怎樣就怎樣,女方沒資格抱怨。
如果是男方女方共同出首付,房產證是雙方名字,那隻要雙方共同承擔貸款就可以,要不要跟父母一起住無所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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