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你很愛你的初戀,當你發現你對初戀的感情已經不算愛情時,這時初戀跟你表白,想跟你在一起你會答應嗎?


感情只有愛與不愛。因為愛而在一起,不愛而分開。

很多時候念念不忘,不是對方,而且自己的青春歲月。

已經不愛了,在一起只是勉強自己,傷害對方。

在我心中,沒有新舊之分,只有愛與不愛,愛,不管對方是什麼身份,是我第一任,第二任,第三任,我都會接受。所以,不要賦予太多過去以意義,時間一直向前,迷失的人迷失了,重逢的人會再相逢。如果已經走出來,就不要再對過去念念不忘了,這樣不好。


愛與不愛,只有自己說得清楚。在一起還是只做朋友,問自己。問別人等於無解。得學會決斷,承受一切如意與不甘,愛過,不悔,淡了,直說,不虛偽。


這個「她」是誰?,初戀還是新人?

看自己的心了,跟著自己的心走,好好問問自己吧,這種事一個人有一個人的選法


這個問題其實特別像我現在的狀態,我與初戀分手兩年了 我一直都沒有放下,因此看著他談了一個又一個女朋友,等他分手又跑去糾纏,說實話太累

我會羨慕,會嫉妒他的新歡 可我的教養從來不允許我做小三或者舔狗,因為對方一旦不喜歡你,你任何行動都顯的格外煩人,在你做任何決定之前也應尊重別人選擇的權利

先離開的人從來都不知道被留下的人是怎樣度過那一段連手機發出一點聲音都以為是他回來,每天睜眼就是他,夢裡還是他 最誇張可以連著一個星期夜夜夢裡都是他的日子。 不是我不想放棄,是我做不到,遇見他之前從來不知情為何物,遇見他以後哪怕世間再好的人與情都與我無關。

可我花了600多天也明白,喜歡是一個人事情,而戀愛從來都是雙方,根本不需要計較自己的付出,因為那是你自願 等不愛了那就乾脆離開

愛情其實可以很純粹 相愛就一起,任何一方不愛了離開先,另一方都應該尊重 而放下了就沒有必要聯繫了 畢竟沒有任何人對得起還愛著的那方怎麼熬過一個沒有另外一半的日子 有些事情到此為止就好

所愛隔山海,山海不可平。

所思隔雲端,奈何凡肉身。

愚公不復見,精衛長泣鳴。

天神猶降憐,誰可恨終生。

海有舟可渡,山有路可行。

此愛翻山海,山海俱可平。

可平心中念,念去無自唏。

但可尋所愛,永不棄已心。


已經發現不算愛情了,還要答應是為了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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