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朝的政治體制有哪些先進之處?
不要用現代人的視角去理解宋制這種瘋狂的制度。
要知道那時可沒有無線電!
謀逆者和地方軍閥沒有消失,只不過在國外
外戚這個的確沒有,問題是唐朝之後(因為楊堅奪權)基本上都沒有外戚勢力了。接著就是權臣……史彌遠賈似道表示自己連皇帝都能立,怎麼著也是霍光再世吧?明朝的東西廠恐怖……你以為東西廠錦衣衛是幹啥的?抓老百姓的?還不是收拾那幫官員用的!廷杖怎麼了?沒有刑罰還不反了天?你難道不是21世紀的人?不知道沒有節制的東西最可怕?其實要說封建制度的巔峰,還得是清朝(雖然不喜歡它)。大清在封建制度上吸取了前朝教訓,基本上避免了所有問題,你說的外戚宦官問題統統沒有,權臣也幾乎不存在。打了上百年準噶爾的戰爭,硬是沒垮,還是有康乾盛世。宋朝呢?西夏立國,打了幾年居然打不動了!硬是給西夏歲幣!
打了一百年戰爭,國家能正常有效運轉,本身就說明大清的制度是很不錯的。至於你說的什麼宋朝士大夫進步,開明,自由……不好意思,我一個都沒有看到,我只看到自宋朝起開始向蠻夷稱臣,割地賠款,這也叫進步?開明到把整座首都的女人送給金國人凌辱,真TM開明,21世紀的人都無法接受把首都女人送給侵略者當慰安婦如此開明的性觀念。自由?沒錯,宋朝是很自由,只要你是當官的,可以自由的侵吞百姓的土地,可以自由的搶掠人民的財富,可以自由的貪污國家的公款,可以自由的阻礙良政的施行,反正沒有廷杖,皇帝不能打死你,也沒有東廠,朝廷沒法整治你,更沒有刑罰,法律不能判處你,最多是貶官,如果你是為了大佬擋子彈做打手,沒幾年又可以回來官復原職。總而言之,你是讀書太少的問題。任何一個粗通歷史的人,都不會認為宋朝的制度先進,就連歷史教科書的評價都是:冗雜!並沒有什麼特別的,宋朝制度有好有壞,有順應歷史,先進的制度;但也不乏開歷史倒車的制度。
就政治制度的核心官制而言。宋初在唐中後期和五代的基礎上將中使,又稱差遣,制度化。既有差遣,有貼職,有官。客觀上,這是政治傳統的繼承,又有利於穩定後周官員人心,不能不說是持重的政治選擇,但權宜之計逐步發展成正式官制,造成了行政混亂和效率低下和,不得不說是歷史倒車。
神宗官制改革,在唐六典的基礎上發展了新的官制,可以說是糾正了這股逆流,神宗之後,中國官制雖然還是在不斷改變,但究其核心基本上在神宗就大體定型了。然而,這個制度既然是承襲唐六典發展而來,因而不能說就完全是宋朝的發明。
宋朝軍事制度相比唐代是個較大的變遷,算是比較大的制度革新。這就是制度化分離統兵權和調兵權。這算是對唐末五代軍人跋扈和藩鎮之禍痛定思痛的結果。從宋朝實行這個制度開始,全國的軍隊基本就牢牢掌握在君主的手裡。當然,南宋在非常時期內有一段宰相兼任樞密使從而掌握軍隊的逆流,但那也算是非常之時的非常之策。
具體而言,就是樞密院管軍事戰略和調兵遣將,但不實際接觸軍隊。禁軍的將領負責平時訓練,但不能調動軍隊。真正打仗時,朝廷會另外選將,通常叫都部署,而各地禁軍以指揮為單位(三四百人)奔赴某地集結,再有都部署統一領導奔赴戰場。
宋後史家詬病宋的軍事制度造成兵不知將,將不知兵。從戰役操作層面固然無可辯駁,但從後面朝代軍制的發展來說,似乎也沒有提出比宋更好的辦法,基本也沿襲這套制度。即使從當代觀點,乃至中西方觀點來看,統兵權和調兵權的分離也是制度的進步。
宋朝中央對地方州郡掌控可以說是宋朝政治制度的最大貢獻,從宋朝開始,中央使地方如是臂膀。篇幅所限,就不展開說了。
至於你說外戚干政,我可以明確說,有!韓侂胄,史彌遠,賈似道都是外戚。宦官專權,也不少!王繼恩、童貫、梁師成、楊戩都是宦官,只是皇帝頭腦還清醒,沒有使之做大。防範外戚和宦官自然有一定的制度上的保障,但我更願意稱之為政治傳統,而非政治制度,因為這些都可以根據皇帝的意願而隨意打破的。至於宋朝對大臣仁慈,這是好是壞見仁見智,反正明朝朱元璋認為這是不對的。
總之,宋朝的制度總體要比前代好一些,但也僅僅是好一些。革除前代之弊的有之,開歷史倒車也不少。制度改革是在承襲的基礎上,結合現實需要而變遷的。宋人也不過如此,沒有什麼過人之處。
你都說了宋代的監察制度。也就是台省制度,其最大的優越性在於獨立於行政體系之外。
宋國古代監察機關職能可以概括為「彈劾非違,糾正缺失」,最初品職也不高,但經過漫長的發展,最後成為了與最高行政機關、軍事機關並列的直屬於皇帝的機關。皇帝也以為自己的耳目,使其上可規諫君主,下可督察百官,直至清末預備立憲,官制大幅度改革,監察機關仍未裁撤,可見其在君主心中的地位。
宋代監察機關有著這樣特殊的地位並非偶然的,首先,涉及範圍幾乎概括了國家活動的各個方面,以立法監察、行政監察、司法監察為最主要的。
什麼叫立法監察?緹縈救父,漢文帝在得知這件事情以後立刻召集御史大夫等進行討論,並最終廢除了肉刑。也就是說監察人員可以根據形勢和需要提出修改法律的意見和建議。此外還可以對於隨意修改法律的行為進行駁正。
當然,監察最主要的還是行政監察。唐宋為監督六部而設立部察。明清設立六科給事中,在地方又設都察院十三道御史,合稱「科道」,由於直屬於皇帝,權力很大,一方面可以監察官員是否真正貫徹了中央的政策,年末對官員進行考核,官員做事情有沒有擅權,有沒有貪污腐敗,有沒有延誤公文傳遞,
除此之外還有司法監察,主要是監察一些比較大的案件,和司法人員一起審理案件,還有定期考核地方的訴訟,辨明冤枉,這一點也是我們過去的監察體制覆蓋不到的地方。
我們看得出來,宋代的監察權力比現在行政監察法規定的要大,既能管得了違法,也能管得了犯罪,管得了行政的,也管得了文教的,經濟的,更能管得了司法。當然古代沒有政黨,不存在去管黨,管人民團體的事情。
其次,通過御史定期或不定期巡按地方,形成全國網路,能夠及時糾正偏差和官員的腐敗。在清朝,除了欽差大臣以外,皇帝也會秘密派人去各地調查。現在的巡視組從某種程度上就是對這種制度的直接借鑒。
最後,制訂了嚴格的監察法,將監察權力關在法律的籠子里。漢朝有《六條問事》,唐朝有《監察六法》,明朝有《憲綱條例》,清朝有《欽定台規》。《欽定台規》,顧名思義,由皇上欽定,為檢察權提供法律依據,這是中國古代最為完備的監察法,規範詳盡。
說的沒錯。我大宋自有國情在此。我大宋遠勝於大遼、大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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