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的法律有那麼多不完善的地方?
法律就是以有限的條文預先規定無限的多姿多彩的生活,不可能周延和窮盡。人類又不是按照編程式控制制的計算機,況且,計算機也會有bug.會有預想不到的問題。
全世界法律都有不完善的地方,不然你以為為什麼會有修正案這種東西,另外,我國社會主義現代法律進程基本從新中國後才開始慢慢成型,不過幾十年而已,很多法律需要修繕,現在真正成型的其實只有刑法,所以刑法後面的修改叫刑法修正案,而民法現在叫民法通則,民法總則,它的編篡計劃要在2020年完成。
所以說我國法制之路還很漫長,一是要立法,不斷完善法律,二是普法,不斷宣傳法律,這都很漫長,不可能一朝一夕完成的。
另外還有一點原因,我國是成文法國家,以成文法判案,其它一部分國家是判例法,當法律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可以依據判例判案,而判例是可以產生的,本質是承認法律的不完善性,法官以法律原則產生判例,這個的好處是彌補法律的不完善,壞處是過多加入人為判斷,所以兩者都有不足之處,只是在提現上讓人覺得判例法制度法律不足好像更少,實際法律都有不足和延後性。
好奇怪噢,雖然學習了一些基礎法律知識,貌似從來沒有用到過噢,稀里糊塗活了三十多年,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生活中也沒能用到或者發揮這些知識;
在我看來,討厭書本上那些死教條,跟看天書一樣,思想那麼抽化,那麼陳雜,細則條款默默丟沒完沒了,如果生活中能少一些法,未必就是壞事,O(∩_∩)O哈哈~,因為它包含的實在是太廣泛了,只是普通大眾很少去正視這些,如果真的按那些條條框框去辦事,人與機器何異?
什麼是法?是一種特殊社會規範、是人類社會發展的產物;是統治階級的國家意志體現.......
唉!我覺得之所以提出會問出法律有那麼多不完善的地方,有以下幾種可能:
1、得到不公正的待遇,覺得某項條款或者規章、條例等存在漏洞;
2、學的太多,法律是順應社會發展形勢不斷衍化,並不是一塵不變的,發掘出與時代脫軌的沉法,或者說不合時宜,產生更多疑惑或質疑;
3、慾念,對法律或者社會文明期望值太高了,忘記了法是統治階級的意志和根本利益,不是圍繞著某些團體或某個人的意識,思想有點飄;
法只要對大部分群體適用那就夠了,民不舉官不究夜不閉戶人心思安,法,人心的慾念少一點,法律的條款就能少一些;人不知足就永遠沒有完美之法。
文化水平有限,強答一番,笑一笑十年少。
哪個國家都有
1新鮮事物類,比如建國的時候沒有互聯網,自然不可能出現互聯網相關的法律。還有過幾年可能會大批量上路的無人駕駛汽車。
2.你以為的不完善。比如開車你闖紅燈,壓線。跟交警說幾句好話就指望他不處罰你,但是他依舊處罰。
或者同樣的法律,放在本人身上就決定重,在別人身上就覺得輕或無所謂。
3.真正的待完善:法律是結合過去經驗和一般情景設想制定的。如果除了一些情況複雜或者社會影響巨大。類似辱母案。法律會進行修正。
膚淺的見解。
社會是不斷發展和進步的。在制定法律的時候肯定會考慮各種情況。但是時代的進步,就會遇到新的問題和法律的漏洞。這個就隨時的需要修訂。如果一個法律是沒有漏洞的,那是不可能的。如果你非要找一個,就是可蘭經。那即是經文,也是法典。
拋開法律專業層面來講,有可能涉及到兩個層面。一、最終解釋權、歸屬權帶來的主動權問題,裁判是誰很重要,這個話題無法討論的更深。二、需要摸著石頭過河,以讓法律法規適應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團結的需要。如果非常完善,有的時候會讓有些人很被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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