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男友把你甩了,又找你和好,當時你又喜歡他又恨他,你會選擇和好還是不和好呢?陌生人能給我意見嗎?
不和好。
一、拋棄你,視為不在乎。
如果真的在乎你,不會輕易甩掉你,拋棄你,讓你傷心難過。對一個不在乎你的人,為何還要因為對他的喜歡,再一次給他傷害你的機會。
如果他愛你,即使覺得你哪裡做的不好,或者哪些話語、哪些行為讓他不開心,完全可以及時與你溝通,兩個人一起解決所有矛盾與問題,而不是,輕易放棄。
二、回頭,不代表他仍然愛你。
男人比女人更理性,他們甩掉你的時候,很可能已經跟其他女人在一起一段時間了,或者早已選好新女友,無縫銜接愛情了。
回頭,也許是覺得現在的那個,做的還不如你好,有些地方讓他感覺更不滿意。所以,才會選擇回頭求複合。
如果以後再遇到他覺得更好、更適合他的女人,你會被再次分手。
三、輕易答應,不會被珍惜。
他甩掉你,拋棄你,你就一點辦法都沒有;他再找你,求複合,你就興高采烈跑回去,那麼,在他看來,你就是那種召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女人。
男人喜歡捉摸不定,變化莫測,撓人心扉,欲拒還迎的女人。而不是,一眼望到底,緊緊被他掌握,玩弄於股掌間的女人。
你的回頭,在他看來,是你離不開他,在你生活里,不能沒有他。這樣,他又有了炫耀與傷害的資本。
無情之人,怎會珍惜?
莫要回頭,善待自己。我覺得如果我直接說不和好的話,其實很不好的,因為我根本就沒有辦法感同身受你的感覺。其實感同身受本身就是一個很扯淡的詞,你知道嗎?根本就沒有感同身受,針不扎在自己身上,永遠都不知道疼,我也不知道你對他到底是一個什麼樣的感情,或者說他對你又是一個什麼樣的感情。但是照我個人來說的話,我可能不會因為這個人回頭了就和好,如果他把我甩掉的話,我可能會恨他,真的是恨,但是其實恨他是因為我愛他。但是我這種性格肯定不會給他傷害我第二次的機會。所以我自然不會和好。這種問題你就應該問問自己的心了,他為什麼要甩你,你有沒有想過?那你就不怕他再甩你一次嗎?我覺得女孩子都是小公主,憑什麼要被人甩來甩去的?
1.以前的痛苦再來一遍,你可以承受,那就可以和好。
2.分手的根本原因是什麼?這個問題,在和好後能不能徹底解決?這個要好好思量。因為既然可以以這個原因分手,那麼下次也可以以這個原因再分手。
3.按老話說的:好馬不吃回頭草。如果還有愛,那就回頭,說不定可以修成正果;或許將這點愛慢慢熬成恨,再分道揚鑣,也算徹底死心了。
我自己也有過這個經歷。一直是異地
2019年10月底,我剛實習完回到學校,實習的時候和男朋友經常吵架,他工作壓力也大,就跟我提了分手。我答應了,但是當天晚上他就後悔了,另一天請假來找我複合,溝通了問題,軟磨硬泡最後和好了。
我覺得要看是怎麼分手的吧,我跟男朋友能和好是因為分手的時候沒有做過傷害對方的事情,只是因為衝動。
分手的時間有多久,導致你們分手的問題現在能解決了嗎?如果不能,還是不要複合。
問問自己,愛和恨哪一個佔上風,一個坑不要跳兩次
來問這個問題,一定非常想和好吧。
要看具體情況,如果他是一個有很多優點,讓你特別喜歡的人,可以試著和好。通俗一點說就是,你們分手的原因只是因為你覺得他不愛你或者他不夠愛你,在其他品行方面(比如對戀人忠誠度)沒有問題,在日常相處也對你不錯,只是某些特定時間遇到特定矛盾的時候你會感覺不到愛。
人類情感又不是一成不變的。你這一秒可能因為他來接你放學下班覺得他對你真好,你好愛他;也有可能立馬因為他打遊戲沒及時回復就覺得真失望再也不要喜歡他了;再下一秒,他來親親你了,你又覺得全世界最喜歡他了。拉通看你還是喜歡他的吧,就…怎麼說,還能在一起就有修復的機會。人心都是肉長的,是肉就總會長好,總能癒合傷口。但這個前提是,你感到他已經改變了並且你們都有意願調整自我來維繫愛情。
如果他是因為有什麼嚴重問題,或者來找你和好只是因為寂寞,沒有任何願意自己調整也沒有經歷過任何反思,那就不要和好了。分開就是從根源上解決了問題。當然如果你還喜歡他,還可以給他一點機會,好好談一談,約定等彼此都整理好想清楚再考慮複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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