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可以用別人的生命換取你最想要的東西,代價是他的靈魂會出現在你的日常生活但無法傷害你,你會願意嗎?

人的貪慾時常會凌駕於生命之上,尤其是在別人的生命。那一個平日里道德素質尚可的人,會在什麼情境下,被慾望統治最後放棄道德底線呢?是不是用一個惡人的生命,譬如殺人犯,來做籌碼換取,就能夠降低自己內心的罪惡感呢?


約書亞的故事給你這個問題了一個完美答案:被罪蒙住雙眼人的底線比我們想的更低,心存正義之人的底線比我們猜的更高。當迷糊的百姓將基督——那個他們眼裡的卑微木匠釘上木頭的時候,正邪.善惡.對錯一起掛在了天地之間。


如果可以用別人的生命換取你最想要的東西,代價是他的靈魂會出現在你的日常生活但無法傷害你,你會願意嗎?

南無阿彌陀佛!!!

因為這個世界是因緣果報的世界,我們之所以來到這個世界、之所以集聚在一起,都是為了酬業、還債。也就是說,現在我們所面臨的一切的一切,無論是善還是惡,無論是好還是壞,無論是我們所希望的還是我們所拒絕、厭惡的。都是我們必須平心靜氣而面對的,不可以她逃避,也推辭不了,因為這是我們的業報,是我們過去生中種下來的種子,現在因緣條件成熟了、開花了、結果了、當然我們必須承受,不然您要怎麼辦,叫誰去承受?那麼,如果您覺得既然世界上那麼多苦難,我們大多數人幾乎沒有機會改變自身命運,得不到自己所求,那麼活著還有意義嗎?實際上只不過是您暫時陷入迷茫了,或者您遇到了您覺得非常、非常、非常重大的挫折,而且暫時沒有找到解決問題的辦法,暫時還沒有找到真正的人生意義而已。並且我們在三界六道之中輪迴,要獲得人身是十分、十分、十分的不容易的,是非常、非常、非常艱難的。佛在《雜阿含經》卷15 中為我們做了一個比喻: 「就好像當廣大的大地都變成大海時,有一隻瞎了眼的烏龜,它的壽命有無量劫那麼長,但是它卻只能每隔一百年才能浮出頭到海面上一次;而在大海中有一塊浮木,浮木上有一個洞孔,隨著海浪在大海中四處漂流,隨風無定所地忽東忽西,而這每百年才能浮出海面的盲龜,它的頭能不能遇得到這塊浮木而從洞孔鑽出頭來呢?」「瞎眼的盲龜與海上的浮木,雖然相互之間差距何其遙遠又互相違逆,要碰上是很困難的;但經過久遠以後終究還是有機會相遇的。可是愚痴昏昧的凡夫眾生在五趣中輪轉漂流不能止息,希求暫時得到人身的機會,與盲龜值遇浮木孔的機會相比,是要困難上百千萬倍的。為什麼這麼說呢?因為那些愚痴昏昧的凡夫眾生們的身口意行一向都不依止正義而行,不依隨正法而行,不信因果不行善法,不依世出世間的真實理而行。因此他們彼此之間總是輾轉相互殺害,這一世你殺我來,下一世換我來殺你;或是強大的欺凌弱小的,不斷地造作無量無邊惡行惡業的緣故,就會很快地下墮三惡道中難有出期,再回到人間受身為人就是長久劫之後的事了。所以我們當然要十分、萬分、百千萬分的珍惜這個看起來並不怎麼樣的人身了。何況我們還有父母的生身撫育重恩,師長教育、關愛深恩未報,何況我們還有許許多多的機遇、事務可以去拼搏、去努力呢?然而,如果我們覺悟了、證悟了,就知道:這個世界上的一切事、一切物、一切情、都只不過是過眼的雲煙,都是暫時的,虛幻的,不實的,一切都會過去的,不要太執著,我們何必執著、迷惑呢?人生就是一場遊戲,就是一場夢,三界、六道之中的萬事萬物都在成、住、壞、空,生、老、病、死的變化過程之中,永遠沒有停息的時候。失去的已經失去,過去的已經過去,得到的也終會壞滅。這個就是三界、六道、萬法的基本規律,鐵的法則。您的貪愛、您的追求、您的所得、您的所有、真的就是那麼的不可缺少的嗎?所以,如果可以用別人的生命換取你最想要的東西,代價是他的靈魂會出現在你的日常生活但無法傷害你,當然是得不償失,其實後果遠遠不止這樣,欠錢還錢、欠情還情、欠命還命、毫無差錯。

其實人生的意義就在於覺悟,並不在於金錢、美女、房子、汽車,也不等於權力、地位、名譽,財、色、名、食、睡、地獄五條根,我們往往被這些虛妄的東西迷惑了,而走向墮落,實在是太不值得了,人身難得今已得,今世不修何時修?如果我們覺悟了,證悟了,就不應該執著於這些紛紛擾擾的現象之中而不能自拔,人生如果能夠覺悟、脫離無明,能夠證悟法界的真諦、應該入菩薩之道,發四弘誓願、十無盡願,上求佛道、下化眾生,自度度他,使一切有情眾生都覺悟、逐步走向究竟圓滿佛菩提,這樣的人生才是走行一條金光大道、趨向圓滿究竟的人生。


歷史上這樣的事天天發生。現在依然在發生。若變成問題來問大部分人不願意。但是若不要挑明同時又有利益在眼前,應該有非常多的人願意做並前仆後繼的做著。並且,作為人類,這樣的事將生生不息的永遠都有人做。直到人類消失..........


何不多來幾個人靈魂進行交換?

人就是自私的!人就是貪婪的!但人也是理智和善良的。我既可以當你救命的最後一根稻草,也可以化身成無情的老頭


道德高尚的人被壓垮的話,可能也不會那麼難,因為所謂道德其實束縛了很多很多東西,所以,即使是一點一點的小事,堆積起來,誰都回厭惡反感

而至於用殺人犯之類的人來換取想要的東西,其實也並不能降低那所謂的罪惡感吧?因為畢竟殺人犯也是人。

但是如果這殺人犯傷害過你或者你的家人,那就會是另一個事情。

所以說,人性是一種不可言,不可研,不可驗的東西

回歸最開始的問題,這個問題其實也是不一的,畢竟我心情好的時候,我可能比上帝還仁慈;我心情煩的時候,我可能比撒旦還無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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