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買房,訂婚的時候男朋友說出首付寫我名字,訂婚後卻反悔了,我該怎麼辦?

去這個月初剛剛訂婚,家裡是山東的,想買的房子130萬。因為他有貸款記錄,再買就是二套房,首付需要百分之六十,他家裡給出40萬,不夠首付。

寫我名買房的話只需要百分之三十,我家裡再添十幾萬,一個月還4000多。

訂婚後,又反悔了,說他父母不放心,怕以後沒有他的份。他要找個100萬的房子,借錢出百分之六十首付,寫我倆的名字。

我就很生氣,嫌房子小,他說我得寸進尺。其實我不是說不讓他寫他的名字,就是100萬隻能買兩室的房子,到時候有了小孩,還得有來看小孩的,房子不夠住。

他現在的態度也是很不好,冷戰了一天,我該怎麼辦?


先冷靜一下,買房畢竟是大事,考慮的東西比較多

第一,你們只是訂婚,並沒有領證

第二,男方首付出大頭,只寫你一個人的名字,他家肯定是有疑慮的,因為萬一你兩在訂婚到領證中間掰了(最壞的情況),那男方確實與那套房子一點關係沒有,至於男方出的錢,可以說是你家問他家借的,或者其他借口,都可以輕鬆對付掉

第三,你男友說的第二種辦法,是重新找個房子,不需要你家出錢,他家首付全掏,寫兩個人的名字,這個確實很好啊,解除了男方的顧慮,也不需要你家承擔經濟壓力

但是,你覺得第三種情況,買的房子比較小,那麼我剛剛也算了一下,130萬,30%是39萬,60%是78萬;100萬,60%是60萬;寫兩個人名字的差額是18萬,如果你家能承擔一部分,那就買130萬的,皆大歡喜;如果你家不承擔,那男方買啥,願意加你的名字,都算是誠意吧

不能說誰算計誰,畢竟這個社會有太多的紛紛擾擾,每個人都不敢一直說自己不忘初心。

理性一點,冷靜一點,好好想想,兩個人都交心溝通,不要耍小性子,才能一直走下去呀


婚姻最大的特徵是妥協。

男女雙方除了要考慮自己的利益,還要考慮到對方的利益和感受,否則就是一拍兩散的結局。

你覺得男方不信任你,變卦;男方也怕自己幾十萬打水漂。

趨利避害是人類本能。

你這訂婚不是領證,在法律層面上,用你的名字買房子是你的婚前財產,跟男方沒有一毛錢的關係。你叫男方拿這幾十萬出來,沒著沒落的,晚上怎麼睡得著?

既然他是你要結婚的人,你也心疼一下他吧。

最好的辦法不是網友說要怎麼辦,而是雙方坐下來心平氣和,把雙方要求和顧慮以及政策法規和籌資成本都好好算一算,談一談。

一定有一個雙方都可以接受的方案。

不要因為一點不合心意就負氣冷戰。

往後漫長的婚姻生活里的風風雨雨,你們是戰友,不是互相插刀的豬隊友。


男朋友家的擔心是可以理解的,人不壞,只是啟動了自我保護機制,也算是一種本能吧,不必太在意。

再談解決辦法,以你們的能力,可以買130萬的房,首付39萬,兩家各出一半(也可他家單方面出39萬),寫你的名,你主動提出私下籤一個代持協議,讓他家放心。誰都不是聖人,多點站在對放的立場來想問題。

只要你覺得他


我是女生。

要是我是你,我寫個投資協議,把雙方出資的金額,比例規定清楚。約定好以後如果因為感情破裂賣房產生的損失或者收益各自承擔比例,以及對你首套名額浪費的補償。

親兄弟明算賬唄。人家父母確實有顧慮,換位思考一下你家估計也不放心呀。


又不是你出錢買房,哪還這麼多指手畫腳。

自己出錢買一套愛寫誰名寫誰名保證沒人管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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