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歡一個女生,但是她有男友,之前表白過,現在還一直聯繫,該不該再給她表白一次?
不能當第三者啊。
愛不分先後,但是人有先來後到之分啊。
別當惡人啊。
該表白!
舉辦婚禮了還能當場離席,尋求真愛呢!
生了孩子還能棄家棄子呢!
咋不能!你女友,有個男的天天跟她表白!你什麼感受?
我就問你干不干他,就完了!
你是不是太自私了!?人家女生明確拒絕你了嗎?那你還表白?
你跟那吃蝙蝠的有啥區別?
謝邀
明知道人家有男朋友了就不要再去打擾人家了,真正喜歡一個人的表現是你快樂我也快樂,而不是一而再再而三的在人家面前刷存在感和打擾,重新找一個吧
我只有一個問題:為啥人家有男朋友還要表白?
她已經有對象了,就不要再去打擾了吧?
真是匪夷所思。去年3月我實習入職新公司。她比我早來一個星期,比我早畢業一年。她不是第一眼就會讓人記住的女孩子,3月到8月份,我們只是普通的同事。慢慢的,年底事多,我們成為了搭檔,話變得多,發現我們有那麼多共同話題。好吧,慢慢的我們開始下班聊天,上班一起工作,我沒有意識到自己已經有點不對勁。有一天晚上,我跟她說,如果你單身我就去追你了,她說,如果我單身我們就在一起了。好吧,作為一個比較內向的男孩,我有點控制不住自己了。就這樣我們慢慢靠近,那幾個月我完全忘了她的異地男朋友的事兒。
我們下班經常一起吃飯,一起聊天,忘乎所以。十二月份她航班去異地男朋友那,我才醒過來,對啊,她還有男朋友,我算什麼。她去南方的那三天我彷彿沒了魂兒。
回來後,我沒找她,我刻意迴避她,她說,你不想理我了嘛,他不知道我多想,她男朋友今年就要來到濟南和她一塊生活,我不知道自己的位置在哪,以什麼身份去面對她。公司年會,她喝的有點多,回去後她說,我喜歡你,對不起不能和你在一起。
工作的最後一天,我約她出來吃飯,我想說清楚。和我在一塊你開心嗎,開心。和他呢,開心。那我有機會嗎?我已經過了那個年紀了,不是喜歡就要在一起。我可以抱你嗎?
我們擁抱,接吻。好像到這,就應該結束了吧。
她不知道我多羨慕他男朋友。她不知道我多想和她在一起。
她說,我們做不了戀人,連朋友我做不了嗎?
也許是吧,也許等他回來,她會很快忘記這份好感。
曖昧傷人,老鐵們誠不欺我。如果你想繼續下去,不要告白。如果你想有個結果,表白吧,你會得到答案的。越久會越傷心。
不管喜歡還是不喜歡,我一直努力避免成為一名添狗,還要在一塊工作,這個假期,我一直在思考如何面對,平復我的情緒。不過,真的很難。
放心裡就好,雖然會難受。默默地看著就好,會來的終會來,不來的,也沒法強求。真喜歡也好,寂寞也好,祝她開心就好。
她有男朋友你還表白圖個啥?如果你是想讓人家把你拉黑不再聯繫,以此來逼自己放開那儘管上。不過也是,現在雖然男女分手雖然是尋常事,但也不一定是普遍現象,大部分都還是能成的。死心吧,不抱希望才不會太多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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