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誤殺》如果發生在中國,李維傑會如何判刑?他應該怎樣做才可以正確保護家人?
這是一場法治缺失和權力恐懼下的悲劇,在特定權力環境下造就的自我救濟。
影片地點選擇了泰國,影片開頭中基層警察可以肆意妄為,權力無法得到有效的控制,民眾對失衡的權力感到恐懼。但是好在影片中還有民主和媒體的監督,市長需要通過競選,媒體可以報道,男主很好的利用了這點完成了自我救濟。
案件本身很簡單,單純從法律分析,男主的女兒遭受了兩次暴力侵害,前一次已經結束,對方是輪姦這種慘無人道的暴力犯罪,對男主女兒造成了身體和心靈的摧殘,第二次暴力侵害的起因是死者的要挾,參與人多了男主的妻子,男主女兒是在本案中的死者正在進行侵害時進行的正當防衛,那麼該正當防衛是否過當呢?我認為不過當,本案中男主的女兒和妻子享有無限防衛權,無限防衛作為刑法的理論,在各個國家都有表現。中國的刑法也有規定:「對正在進行的行兇、殺人、搶劫、強姦、綁架以及其他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採取防衛行為,造成不法侵害人傷亡的,不屬防衛過當,不負刑事責任。」因此該起案件在中國的法律環境下也是無罪的,不具有違法性。
那麼男主後續的掩飾行為是否構成犯罪呢,我認為也不構成犯罪,因為前面行為本身就沒有違法性,男主不會因為後續逃避偵查的行為而改變案件的定性。因為前述行為沒有違法性,後續偵查也沒有立案的必要性。
我是很佩服男主的智慧和勇氣的,在特定權力運行背景下,運用自身的智慧讓擁有警察權的警察局長和有行政大權和深厚背景的市長候選人身敗名裂,後續自首審判,沒有前述權力的干涉,自然要正義了很多。
影片給社會很多啟示,首先法治的重要性,真正的法治才讓人免於權力的恐懼,只有人人信仰法治,不崇拜權力,才能真正走向文明社會。
其次要大力提高並培養民眾的法治素養,並完善民主監督的程序。
最後媒體也是很重要,完善媒體的監督作用,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希望這樣的自我救濟不要發生在中國,都能得到公正的審判。
以我國的監控密度,只要把車牌號輸入交通數據平台,就能查到這輛車經過的所有交通卡口,接著就能拿到李維傑的正面駕車照,甚至可以看出來他系沒系安全帶,有沒有開車打電話 然後以圖搜圖,查人臉識別查到身份證,然後就沒得玩了
如果發生在中國,就得用另一個思路拍攝了,因為中國大部分的公共活動場所都有監控,其次,酒店入住必須有身份證登記,光是這兩點就可以打破整個邏輯。
理論上,及時報警對他家是最有利的。因為所有證據對他家人都有利。一、視頻;二、傷痕還有母女被打在牆上、手機上留下的物質,只要得到有效的採證都是強而有利的證據;三、死者出現在不該出現的地方。
但是現實實踐上,法治還有待加強,所以劇情應該另外編寫,但是不會過審。
如果在中國,平打死素察後,就立馬報警,打120
畢竟有正當防衛的法律庇佑,沒必要再掩蓋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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