戀愛期間,對方買了包、鞋子、手機等,分手後,對方要求將物品換算成錢返還,合理嗎?
09-18
你好
不合理!不合法!!!
戀愛期間,你們倆屬於情侶關係,他送你禮物是基於情感的贈予行為,這個行為完成,物品交付即完成物權轉換。你擁有包包、鞋子、手機等的所有權。
在分手之後,由於他沒有所有權,他沒有權利要求你歸還這些物品,更別說換算成錢。
如果他一直騷擾威脅你,讓你換算成錢還給他,你可以聯繫警方,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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