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領導口頭與你協商你必須做xx時間才能離職?
是這樣的,我畢業一年了,專業為酒店管理,自今年二月份從上一家酒店離職之後,急於找下一份工作,新工作面試我的經理說如果你來就必須做滿半年才能走(後來我才知道,他也是剛來這,有為期半年的實習期,我走會影響他的績效考核),面試時他問過我對餐飲是否有過了解和有心理準備,我回答是有,之後他就提出要做滿半年,我愉快的答應了。
之前做過餐飲,又了解該酒店餐廳生意不好,以及最基本的加班和上班時間等,又是國際連鎖品牌很相信他們在員工福利方面的規章制度,在我意識里酒店就是每個崗位都分的很清楚,後來去酒店上班,發現根本不是這樣,首先工作內容超出了該崗位應有的(一個人要做兩個人甚至三個人的事),加班除非是在晚上否則沒有加班(哪怕從早上10點一直到晚上9點也沒有加班,中間不間斷),下班時間經常回到家都是11點了(客人一直不走),後來向經理提出辭職,他就一直說我答應過他,其中他說了這關係到他的考核前幾天尋覓到一個不錯的單位,後因為經理不簽字而作罷。現在我依然想辭職,求問該如何開展?
不要相信口頭協議,直接以文件為準,走相關離職流程
提前30天提交辭職申請,只要確實他接收到了,就是有效的,然後拿出勞動合同,翻到離職條款那裡~按條款來就行了~如果對方還搞事情~
請百度「勞動仲裁需要準備哪些材料」
提前30天遞交書面報告即可
離職你經理不同意,可以直接找人事部。即使簽署酒店正式勞動協議也可以在勞動期限內提出辭職,但是要提前一個月。
不過針對你之前說的酒店經常加班和工作繁重的問題,其實每個酒店都一樣,而且效益越好的酒店越忙。加班是酒店常態,一人多用也很正常(有人會說不符合勞動者保護法,但是這就是現實,短時間內不會改變),要想做酒店這些問題必須要適應。
這個就看你簽正規勞動協議沒有,沒簽你隨時可以走 沒有工資哈。如果簽了建議還是做滿半年再走,方向說一下 找一家比較成熟的公司 做久點。
首先,先多方面了解下個公司的職位工作內容,以及工作環境,你們工資準時發的吧?壓多少貨工資????你想走,提前一個月書面申請辭職就行,之前答應他是口頭答應還是書面答應??是否有工作押金?(有押金我就笑了)如果之前只是口頭答應他要做滿六個月你現在就當他是傻比,書面提出辭職,他不肯,向更高級領導反映,向人事部提交,在不同意,工資發完,10天工資,15天工資不要了,直接走人,乾脆利落。
從勞動法規上來講,你想走隨時可以離職的,不用協商或者關注任何約定。但是你因為現實和你預想的不一樣而離開,你缺少了契約精神,你說的問題都是因為你缺少之前的了解。遇到更好的你選擇離開,下一個單位呢,更好的工作是不是也會離開。建議一個工作崗位至少有12個月以後再離職。
總體來講你對工作的理解太理想化了,不過言歸正傳 他不讓你辭職把相關記錄準備好 去行政部門一告一個準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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