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在未來存在一種技術,在那某一空間將某人(姑且稱之為b)分解並轉化為數字信號,傳送至另一空間再次合成出物質、精神狀態一模一樣的人(稱之為d)。我們可否認為b與d是同一人?
09-15
要知道,這種傳輸是信息的傳輸,並不是實際的粒子轉移。即將一個人的所有信息讀取,然後根據這些信息重新構造一個無論從生理上還是心理上都完全一樣的人。所以相當於遠距離製造一個克隆人。實際上只需要讀取「被克隆人」的信息,並不需要殺了他。
當然,有可能在某個階段,在技術上,不分解「被克隆人」就無法讀取被克隆人的所有信息。但我相信在這個階段,無論從倫理上、法律上都不會允許有這種人體試驗的。剩下的問題就是克隆人和被克隆人算不算同一個人了。理論上,一切都是物質的,如果他們的構成完全一模一樣,那麼在相同環境、相同刺激下,他們的行為、心理也會是一模一樣的,但是環境和經歷一般情況下是不可能完全一樣的。就跟同卵雙胞胎類似,只不過一個是先天的,一個是後天的。所以我個人認為不算是同一個人。
由於變成了數字信號,那麼就是可以複製的了。你說是不是一個人呢?
這不就是所謂的遠距離傳送么,我覺得B和D應該是同一個人,雖然組成的原子可能不是一樣的,但是如你所說,他們的物質與精神是一樣的,就像一個人從十層由電梯下到一層,那麼十層的人認為他消失,而對於一層的人說他出現了,他的存在以一種不為人知的方式傳播著,也就是你所說的數字信號,這數字信號就意味著它的存在。既然存在就無所謂被謀殺之說了!
分解成微粒,可怕,殺人碎屍也不帶這麼狠的。形象點來說,我把你的身體信息和記憶思維掃描下來,然後用刀把你殺死,分解成100塊(其實還沒有分解成微粒那麼狠),最後用掃描的信息加肉塊再把你製造出來,你認為還是你嗎?
我覺得樓主說得是將人從一種物質形態轉換為另一種物質形態,在另一個空間內再變回去。跟李光哲同學舉的例子一樣,一樓到十樓,其實只是一個人。如果出現故障,那麼就不會出現一個完整的人,只是殘缺的,要麼缺胳膊少腿,要麼缺乏思想。
其實這個問題很簡單,一先假設複製信息是沒有被分解成信號,只是採集他b的信息,並用他的信息複製一個同樣的人d,我們會說d是b的複製人對吧 二把人分解其實就是一種殺人方式,這時我們再用他的信息把『他』製作出來其實他還是複製品,不關本體死或不死,『他』只是認為『他』沒死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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