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歡我姐姐,想結婚的那種,怎麼辦?

我特別特別喜歡我姐姐,想結婚的那種。我覺得我快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了,求各位給我點建議。(ps:沒跟我姐姐說過)


你有處過女朋友不?照著普通戀愛去追你姐就行了,該咋追咋追。你的優勢是相比外面的男人對她有知根知底、接觸機會也更多;劣勢則在於你必須讓她明白你是認真把她當作一個女孩子喜歡的,不是缺女朋友的小屁孩在思春期的哀嚎,而是為了和她結婚敢遭著眾叛親離和倫理道德對線的勇士。

要是對方不能接受,或者沒有和你一起對抗千難萬阻的決心,或者根本瞅不上你丫的。那沒啥好說的,老老實實放手走人吧。

現在我們假設你和你姐互相喜歡對方,突破了心理壓力,忍住了親戚阻撓,無視周圍人指指點點,扛過了父母一哭二鬧三上吊,小兩口滿心就奔著結婚去了:

三代以外旁系,這是比較好辦的一種情況,三代以外在中國大陸是合法的,建議找個遠一點的地方兩個人從新開始,斷絕和任何反對你們婚姻的熟人往來。當然如果雙方家庭普遍支持,周圍氛圍也比較友好,大大方方原地成親未嘗不可。

如果是表/堂姐弟,三代旁系,看圖,沒啥好說的,你們兩個人至少得有一方能移民到圖中深藍色國家/地區,然後另一方結婚入籍即可。

美國各州對錶親婚姻的合法性規定比較亂,詳見Cousin marriage law in the United States。

至於直系血親和二代旁系,這種情況世界上目前沒有任何國家是明文允許結婚的。但是還是推薦移民,我不確定你們是否能通過分別單獨移民再結婚的辦法逃避過當地的審查,畢竟就算有先例他們也不會去在網上聲張,不過可以試一試,老子就不信中國的戶口信息是全世界聯網的。

退一萬步說,就算實在實在不能結婚,有個遠離二人原生家庭和親戚朋友的地方也足以讓你們享受後半生的二人世界,感情到了這種地步有沒有一張證也沒什麼區別了,不過記得在遺囑里互相把對方列為第一繼承人。

另外一定一定要在孩子出生前做好遺傳病檢測,我國少生優生的號召永不過時!

最後,要是你連為心愛的人突破世俗桎梏的勇氣也沒有,既不敢把這段感情說出口,又無能到沒法移民脫籍,那我對一個廢物也沒啥好說的:

思春的小屁孩早點洗洗睡,等著若干年後被你姐的孩子叫舅舅吧(*^_^*)


如果你覺得你們有可能結婚的,你就繼續喜歡;沒有可能結婚,就不要浪費時間了。畢竟這種問題不僅取決於倫理,更取決於她是否也像你喜歡她一樣 喜歡你。


我覺得這個問題如果等到你長到了,能為自己的行為負責了,能承擔起這個社會和你的家族給你的壓力和責任的時候,如果你還這麼想,那麼你或許可以再來問一下。


喜歡有很多種,可以有很多的表達方式,但是不能亂倫。


有沒有血緣關係的姐姐呢?如果沒有的話倆人換個城市去生活,要是親姐姐的話,我覺得你可能是缺個女朋友了


真愛的話,找個沒人認識你們的地方去生活吧


是得找個女朋友了,把感情分散一下,在法律不允許的範圍內,為了雙方還是要控制的。不然兩個人都得毀


有可能缺愛,建議找個女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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