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食肉是否符合佛教教義?
更正一下,提婆達多不是說吃肉是殺生,而是認為吃肉食是享欲的表現。他是當時古印度比較堅定的傳統派,崇尚苦行,所以他在僧團提出的戒律里,不僅包括素食,還有諸如穿破爛衣,住野外的破屋陋居—就是所謂的蘭若處。
而佛陀的態度是,誰願意這麼做就做,不必強求。
當初佛陀苦行時,因為苦行的特別徹底,所以有不少苦修者跟隨,後來佛陀放棄苦行,去河裡洗澡了,接受牧羊女的供養了,他們就覺得佛陀是沉湎於享樂,於是一鬨而散。
以現在的角度無法理解,但那時候的古印度,絕大多數的實修者都視苦行是解脫的必經之路,遠離社會和家庭,不與世俗同住,徹底出世,挨餓忍凍,甚至要主動找苦頭吃。
越是苦行得徹底,越受其他修行人以及社會的尊崇。在這樣的大環境下,佛陀反而顯得非常另類,不被接受和承認。可以想像一下,佛陀規定可以食「三凈肉」,在僧團以及外道看來是多麼大的震動。
佛陀是講「中道」的,認為修行不應該走極端,在出世和入世間達到平衡。而且特彆強調做人的基本禮儀和道德,可以說,佛陀的很多思想和漢地的儒文化更為契合,倒是與本土印度的傳統格格不入。
從結果來看也是如此,佛教在印度消失,於漢地興盛。
雪相法師:漢傳佛教吃素是梁武帝搞出來的嗎?
問:有人說斷肉吃素,這是梁武帝搞出來的。
答:斷肉吃素這件事,不僅僅是梁武帝的個人行為,主要是我們大乘佛法的內在要求,是大乘戒律的戒條之一,梁武帝只是發了這麼個緣起。因為這件事情是非常符合大乘佛法的精神的,所以當時所有的四眾弟子、高僧大德自然而然也沒話說。但同樣地,當新中國成立後,政府又讓我們脫僧衣,效仿日本結婚生子——那這肯定是違背戒律的行為,所以像虛雲老和尚一樣的大德,冒死也不會順從。這是我們大乘佛子自發奉行並不斷堅持的大乘精神。
問:如何理解斷肉吃素是天經地義的事?
答:「天經地義」即《左傳》所云之「天之經也,地之義也」,又如莊子所云:「天地與我並生,萬物與我為一」,故知你我即與萬物同生同存於天地之間,那必要效法天地而為之。而天之經者,正如世人所言之「好生之德」;地之義者,正如《孝經》所云:「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即孝養之德也——而斷肉吃素者正是參贊天地之事。而且如佛戒所云:「一切眾生肉不得食」,故又是合順佛令之事。故此順天心合佛令之事,怎能不是天經地義之事呢?世間人,雖有不能做者,因價值觀之不同,故無可厚非;而從大乘佛法言之,若不能斷肉食素,那即非真正行持天經地義之事也。
問:日韓佛教有的出家人也吃肉喝酒,我們應該怎麼看待呢?
答:日韓佛教雖是大乘佛法,但他們那部分吃肉喝酒的僧人,絕不是大乘佛法的表率。他們這樣去行持,不論是否習以為常,或者社會大眾多麼認可,其根本還是違犯大乘律制的,是非法的行持。我們不能因為別人信奉大乘、吃肉喝酒,然後習以為常了,就認為這個是通行的了,要知道這個在大乘戒律中是明令禁止的。
我們漢地人晚上吃藥食,但我們不會因為大家都廣泛地犯了這條戒,就去指責南傳佛教搞怪,不隨順時代。同樣,也不能因為他們吃肉,就說我們漢地人搞怪,不隨聲聞律制。要知道,眾生根機不同,故有大小乘法葯之對治不同。而聲聞乘行人中的三凈肉的確是佛制,故是可以食用的;但若是信受大乘佛法的人,卻不可以再食用。為什麼呢?因為佛在大乘經中已經明確禁止,如《涅槃經》云:「一切現肉悉不應食,食者得罪。我今唱是斷肉之制,若廣說者即不可盡,涅槃時到,是故略說。是則名為能隨問答。」《梵網經菩薩戒》:「若佛子,故食肉,一切眾生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
而大乘中的戒律意趣才是佛法的根本,正如《法華經》所說:「我此九部法,隨順眾生說,入大乘為本,以故說是經。」所以說,要麼你不信受大乘,執持方便教,那你吃肉無有任何爭議;但是你若是信受大乘,還去為自己吃肉找借口,那這就是本末倒置了。
問:儒教祭祀祖先,祭祀大典等都離不開三牲?這個怎麼看待?
答:按世間儒教孝養之意來說無可厚非,但我們是大乘佛子,不能以此為標準。所以蓮池大師說真正的孝養是「親得離塵垢,子道方成就」,而不是用傷害其他眾生的方式來祭祀先亡。孟子尚且說:「君子之於禽獸也,見其生而不忍見其死,聞其聲而不忍食其肉!」更何況提倡一切眾生平等,一切眾生皆有佛性的大乘佛子?!
2017丙申年臘月初五
當然符合,如果金口誠言不符合佛教教義,就沒有符合的了。
爾時,迦葉菩薩白佛言:「世尊,食肉之人不應施肉。何以故?我見不食肉者有大功德。」
佛贊迦葉:「善哉!善哉!汝今乃能善知我意,護法菩薩應當如是。善男子,從今日始不聽聲聞弟子食肉。若受檀越信施之時,應觀是食,如子肉想。」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云何如來不聽食肉?」
「善男子,夫食肉者斷大慈種。」
迦葉又言:「如來何故先聽比丘食三種凈肉?」
「迦葉,是三種凈肉,隨事漸制。」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何因緣故,十種不凈乃至九種清凈而復不聽?」
佛告迦葉:「亦是因事漸次而制,當知即是現斷肉義。」
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云何如來稱讚魚肉為美食耶?」
「善男子,我亦不說魚肉之屬為美食也。我說甘蔗、粳米、石蜜,一切谷麥及黑石蜜、乳酪、酥油,以為美食。雖說應畜種種衣服,所應畜者要是壞色,何況貪著是魚肉味?」
迦葉復言:「如來若制不食肉者,彼五種味,乳酪、酪漿、生酥、熟酥、胡麻油等,及諸衣服、憍奢耶衣、珂貝、皮革、金銀盂器,如是等物亦不應受。」
「善男子,不應同彼尼乾所見。如來所制一切禁戒各有異意,異意故聽食三種凈肉,異想故斷十種肉,異想故一切悉斷及自死者。迦葉,我從今日制諸弟子,不得復食一切肉也。迦葉,其食肉者,若行、若住、若坐、若卧,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生恐怖。譬如有人近師子已,眾人見之聞師子臭亦生恐怖。善男子,如人啖蒜,臭穢可惡,餘人見之聞臭捨去。設遠見者,猶不欲視,況當近之?諸食肉者亦復如是,一切眾生聞其肉氣,悉皆恐怖,生畏死想,水陸空行有命之類悉舍之走,咸言此人是我等怨。是故菩薩不習食肉,為度眾生示現食肉,雖現食之,其實不食。善男子,如是菩薩清凈之食猶尚不食,況當食肉?
「善男子,我涅槃後,無量百歲,四道聖人悉復涅槃。正法滅後於像法中,當有比丘,似像持律,少讀誦經,貪嗜飲食長養其身,身所被服粗陋醜惡,形容憔悴無有威德,放畜牛羊,擔負薪草,頭鬚髮爪悉皆長利,雖服袈裟猶如獵師,細視徐行如貓伺鼠,常唱是言:『我得羅漢。』多諸病苦,眠卧糞穢,外現賢善內懷貪嫉,如受啞法婆羅門等,實非沙門現沙門像,邪見熾盛誹謗正法。如是等人破壞如來所制戒律、正行威儀、說解脫果、離不凈法,及壞甚深秘密之教,各自隨意反說經律,而作是言:『如來皆聽我等食肉。』自生此論言是佛說,互共諍訟,各自稱是沙門釋子。善男子,爾時,復有諸沙門等,貯聚生谷,受取魚肉,手自作食,執持油瓶、寶蓋、革屣,親近國王、大臣、長者,占相星宿,勤修醫道,畜養奴婢、金銀、琉璃、車渠、瑪瑙、玻瓈、真珠、珊瑚、琥珀、璧玉、珂貝、種種果蓏,學諸伎藝,畫師泥作,造書教學,種植根栽,蠱道咒幻,和合諸葯,作倡伎樂,香華治身,樗蒱圍棋,學諸工巧。若有比丘能離如是諸惡事者,當說是人真我弟子。」--《大般涅槃經》卷第四
「若佛子,故食肉,一切肉不得食。夫食肉者,斷大慈悲佛性種子,一切眾生見而捨去。是故一切菩薩,不得食一切眾生肉。食肉得無量罪!若故食者,犯輕垢罪。-《佛說梵網經》卷上
又念過去阿僧祇劫。釋提桓因處忉利宮。以於過去食肉余習。變身為鷹而逐於鴿。我時作王名曰屍毗。愍念其鴿。枰身割肉代鴿償命。屍毗王者我身是也。後當作王名曰聞月。其時帝釋化為鷹者。後當作王師子素馱。釋試我故尚生惡道。況餘眾生無慚專殺。食啖血肉無止足時。一切眾生從無始來。靡不曾作。父母親屬易生鳥獸。如何忍食。夫食肉者。歷劫之中生於鳥獸。食他血肉展轉償命。若生人間專殺嗜肉。死墮阿鼻無時暫息。若人能斷一生食肉。乃至成佛無由再食。--&<師子素馱娑王斷肉經&>
吃肉不吃肉不是問題,問題是執著吃不吃肉。
佛並不是說要吃肉,佛反對的是提婆達多執著於不吃肉,這就是戒禁取見,邪見之一。
佛的教義是解脫,從束縛中解脫而自在。執著吃肉和執著不吃肉都是束縛,因有見而自縛。
分辨清楚,不食肉究竟是一種個人選擇(我選擇不吃肉),還是佛教的要求(如果食物中有肉,出於自己本可以選擇吃,但因為信仰,放棄吃)?
如果是前者,那麼不會也根本不應該有爭議。那些強制你必須吃什麼的,一定是邪教。
如若是後者,你要回到世尊的本意,思考清楚以下五個問題:
1)什麼是戒律?戒律是僅僅是寫在書本上,外在的約束嗎?
2)如果你選擇遵守戒律的話,遵守的目的是什麼?是克制自己我執,減少自我的膨脹,作為修行的預備初階,還是凸現與眾不同,讓周圍來人,事,物遷就你呢?
3)戒律對修行發揮作用的原理是什麼,是像神一樣的權威讚賞你服從他,所以帶給你神秘的好處,還是通過「行為訓練」,經由身心關係,對自己的心上起作用?
4)誰可以對自己解釋戒律?是權威的一句話嗎?戒律文本的解釋可以脫離常識和公認的道德而獨立存在嗎?
5)就算自己弄清楚了戒律的真意,就具有普遍性了嗎?就可以對他人的持戒實踐指手畫腳了嗎?
要自己弄清楚這些問題,他人不能代替。這就是導向破除「戒禁取見」的初階。因為除了食肉,可能還有邪淫的疑惑問題,而且過幾年社會上還會有新的說法,層出不窮,因此要抓根本,一併破除疑惑,不能任由枝節問題牽引。
應邀
提婆達多與他的五法
提婆達多當初提出的要求,不只是不食魚肉,共有「五法」,還有不吃鹽,必須乞食獲取食物等等要求。
在部派佛教的律典里,對吃肉而言,也並非一概的允許,一個是符合來源要求(三凈肉),二是不在禁止列表(馬肉、象肉、人肉等被認為不適宜的肉類)。
再來說乞食這一條,佛教確實也鼓勵乞食,還把「常乞食」當作頭陀行之一來稱讚,但也不是強制的,有僧人願意接受他人的食物供養(即受請)這也可以。
提婆達多五法,大略來說,就是把這些可以彈性處理的條目,強硬的規定必須按某標準執行,
(上面漏掉的,其餘幾條,因為各個律典記載略有出入,就不專門討論了,大體上也是差不多的意思。)
所以通常而言,對提婆達多五法的批判在於另立新規,搞分裂教團的行為,即「破和合僧」。
漢地佛教不食肉的緣起
而題主問,為什麼不吃肉這一條戒律反倒被實行了?
因為這是後來大乘佛教新增的條目。
大乘佛教的弟子們,並不將這一條視為源於提婆達多五法,而認為是釋迦牟尼制定的(如涅槃經里的囑咐)。
就比如說,梁武帝當時就是讀了大般涅槃經(大乘版)之後發現,嗯,這個經文里明明有明確提到禁食魚肉的段落,怎麼僧人依舊不禁?就把僧人找來討論這個事,結果僧人那頭的回答也讓梁武帝很不滿意,「律中無斷肉事」,什麼?沒有?為什麼沒有?原因當然是因為,當時的使用的律典,依舊是傳入中原的部派佛教律典,如四分律、十誦律、摩訶僧祇律等,這裡面,它確實沒有啊。
於是乎,梁武帝只好自己上了,
天監十年(511年),發表《斷酒肉文》,反覆引用大般涅槃經的經文證明自己的觀點,以行政干涉的形式要求僧尼不得食肉。
天監十八年(519年),發表《出家人受菩薩戒法》,大力推行梵網經菩薩戒(明確含有禁止食肉內容的戒本)。
於是漢地佛教不食肉這個規定就這麼沿襲下來了。
(後來,為了解決「為什麼很多經典明確提到佛在世的時候,僧人是可以吃肉的」這個遺留問題,楞嚴經還搞出了「草菜不生,神力化肉」的解釋,這個就不多提了)
提婆達多形象的變化
再來說一說題主問題內容里,根據自己引用的內容認為,提婆達多這種人應當是個「極為負面的人物」才是。
但是呢,大乘佛教,對提婆達多的看法,也不同於部派佛教。
增一阿含經說,釋迦牟尼未在提婆達多身上看到哪怕一絲一毫的白凈之法
大乘十法經則說,提婆達多是善知識,甘願充當了反面教材,從反面襯託了佛法的偉大。
增一阿含經說,提婆達多要在無間地獄經歷一劫的時間,等他罪漸輕之後,會有機會出來成為辟支佛,法號南無(對應他臨死前想向釋迦牟尼懺悔沒說完話,只說了「南無」就墮入地獄)。
法華經說,提婆達多未來作佛,法號天王如來,法華經也是過去某一世提婆達多傳給釋迦牟尼的(再次強調提婆達多善知識)。
增一阿含經說,提婆達多墮在地獄中,受大火炙烤,即便以傾盡海水也無法撲滅,苦痛如斯(如題主所引)
大方便佛報恩經說,提婆達多雖在無間地獄,然有如比丘入三禪之樂。
為什麼會這樣?
很簡單,提婆達多在部派佛教的形象很單純,就是個不堪受佛法教化的大惡人。但是在大乘佛教看來,沒有佛法度化不了的人,犯五逆惡罪的提婆達多也一樣,所以提婆達多那些大逆不道的行為,他墮入無間地獄的果報等等,必須給予新的解釋。
總的來說
在吃肉不吃肉這個問題的爭論上,提婆達多五法,更多的是成為了一個註腳,而爭論的焦點,則在於「戒禁取見」,抑或是「大乘是(不是)佛說」上
小乘開許食肉,大乘唯遮無開
《入楞伽經》卷八,《遮食肉品》第十六,5408字,專講一個主題:食肉之過、不食功德﹝「不應食(肉)」,出現17次。﹞
佛言:「大慧!羅剎惡鬼常食肉者,聞我所說尚發慈心、捨肉不食,況我弟子行善法者,當聽食肉?若食肉者,當知即是眾生大怨,斷我聖種。大慧!若我弟子聞我所說,不諦觀察而食肉者,當知即是旃陀羅種,非我弟子,我非其師。是故大慧!若欲與我作眷屬者,一切諸肉悉不應食。
「大慧!未來之世有愚痴人,於我法中而為出家,妄說毘(同「毗」pí)尼壞亂正法,誹謗於我,言聽食肉,亦自曾食。
「大慧!我若聽許聲聞食肉,我則非是住慈心者、修觀行者、行頭陀者、趣大乘者,云何而勸諸善男子及善女人,於諸眾生生一子想,斷一切肉?
「大慧!我於諸處說遮十種、許三種者,是漸禁斷,令其修學。今此經中自死他殺、凡是肉者,一切悉斷。
「大慧!我不曾許弟子食肉,亦不現許亦不當許。大慧!凡是肉食,於出家人悉是不凈。大慧!若有痴人,謗言如來聽許食肉,亦自食者,當知是人惡業所纏,必當永墮不饒益處。
創始人說是可以吃肉的
後來有些人覺得創始人說的不對 於是改成不能吃了
無始以來 眾生業力流轉六道 或為父母子女 或為親屬眷友 或為家禽牲畜 殺食其屍 業力累世不減 冤親討報周而復始 不禁殺淫盜妄 六道難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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