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方沒有工作,沒有娘家依靠離婚該不該要孩子?

我97年,他94年的,有個女兒兩歲一個月,生下來到現在一直我帶,男方上班養家,但是感情並不好,相親認識三個月結婚,婚後爭吵不斷,感情破裂,只能維持面子關係,好三天壞三天,遇到事情無法解決,只能爭吵然後壓心底下次再拿出來爭吵,事情起因是因為彩禮,我們老家彩禮高,17年我們結婚19萬(19年結婚的朋友已經28萬,不是我自己彩禮高,屬於風俗,我19萬彩禮,買完嫁妝,以及後期他不給我錢,我拿出來花,現在還剩八萬)婚後半個月就開始讓我拿出來彩禮,我沒同意,就開始了隔三差五生氣的日子,我和他父母親戚關係因為這關係都不好,他也不向著我,我們倆認識時間太短,結婚才知道三觀不合,特別是錢的問題,我帶孩子買菜水電費,孩子奶粉衣服營養品人情來往,沒什麼大花銷,沒有物業費暖氣費這種大花銷,一個月也就花一千多,衣服化妝品我都不買,一個季度也就買一兩身衣服,就這樣他還嫌我花錢多(我們在山東四線小城市,他工資可能五六千,具體多少我不清楚,沒給過我。都是我花多少要多少,花二百給二百的那種,以及每個月房貸2200)好多事具體不想說了,大概就是這樣。

男方市裡有房有車,父母在老家打工,都有經濟來源,我沒工作,娘家兩個弟弟沒可能會幫忙,我諮詢律師了帶走孩子的可能性不大,我想要孩子,但是孩子跟著我,只能租房子帶到兩歲半送去幼兒園,我在找工作,我想要孩子,非常想,但是怕孩子跟著我吃苦,不帶孩子又怕我後悔。他也說過如果離婚不可能再讓我見孩子,他會和我搶撫養權(確實我條件沒他好,爭不過他)他自己對孩子也不怎麼上心,不會喂孩子,不會給孩子換尿不濕,沖奶粉多少都不知道,更不會陪孩子一起玩,

他家裡人也對孩子一般,不太捨得給孩子花錢,爺爺奶奶除了過年給二百壓歲錢,一年也就給買兩身衣服,平時也不怎麼見面。我該怎麼辦呢?太糾結了?


說句自私的話,你還太小了,孩子對你來說就是一個負擔!你做好了自己撫養一個孩子的準備嘛?金錢上的準備就不說了!精力上的,孩子還小看不出來!大一點的時候要操心幼兒園!要操心學習!要輔導功課!孩子的上學放學!中午在哪吃飯!晚上輔導孩子作業!周末誰來帶孩子?你萬一有事孩子放哪誰帶?能找到跟孩子時間匹配的工作嗎?

為什麼我知道這些!是因為我孩子六歲從出生到現在都是我和老公在帶!我們因為沒人帶孩子這個事情把雙方工作都辭了開了一個小店!除非你的工作時間彈性很大不然真的很難!我們家孩子現在就面臨小學!早上送中午接,吃完飯再送過去!下午兩節課又要去接!還要專門人陪他做作業!周末他跟我們一起去店裡!我們兩個人忙這些都很難!

除非娘家幫著你帶孩子!那你主要就是操心經濟上的事情了!想要收入多一些那隻能更努力!陪孩子的時間是一個問題!

還有一種辦法說出來窩囊但是應該是最好的了!就是現在不離婚!到孩子上幼兒園你出去上班讓男方家幫忙帶孩子!等你有些錢能夠付一個小房子的首付了!在離婚!這樣爭取到孩子的機會比較大!而且有一些經濟基礎了離婚後不會這麼難!那時候孩子也稍微大一些了!但是在這期間還是要多陪孩子!不然到時候錢有了孩子可能不想跟你就都百搭了!


這不是該不該的問題,而是能不能的問題。即使你老公願意把孩子讓給你,每月按時付撫養費,你依靠彩禮又可以堅持多久呢?

既然想要孩子,也知道自己的缺點在哪裡,就去改變嘛,你手上握著十幾萬,再找一份普通的工作,爭得撫養權的機率還是很大的。


如果孩子跟你,你一個人帶孩子肯定是要吃苦的,請先做好準備。

但如果堅定想要孩子,那你孩子已經兩歲了,可以先把孩子給爺爺奶奶帶,暫時忍一忍,出去找個工作啊,等你工作穩定了,手裡有錢了再談離婚啊,而且離婚也會進行財產分割,這樣爭奪撫養權也會多一些把握。


您好,其實我是建議雙方真的好好的溝通,說出您內心的真實想法。

如果談不攏,你要是真的想要帶孩子也是可以的。找個工作自己帶孩子還是沒有問題的。

但是千萬不能委屈了自己,既然不愛,離婚那才是真的明確選擇


當然應該要孩子,說實在的,我活在這個世上什麼都可以忍,唯獨孩子,硬剛到底


不要

等你有錢了有能力去變更撫養權就可以了


就像看到了我六七年前的樣子,可是我還沒離成,現在很後悔當初為了孩子一忍再忍,現在孩子大了沒主見,爺爺一哄就跑了,建議你先找個工作,雖然很難,但是你想要孩子的話就要先有工作


沒有原則性的問題,沒有出軌家暴,男方有工作,人品不差的話還是別離婚,下一個不一定比這個好,別衝動,孩子需要爸爸更需要媽媽。


不要,你才23,以後再嫁一個就是。

或者工作穩定後,再把孩子接到你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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