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前同居結婚後同居有什麼區別?
拋開法律認可上的問題,在雙方父母都認可對方可以和自己的女兒/兒子談戀愛的前提下,婚前同居和婚後同居到底有沒有差別呢?如果有,又是那些呢?
瀉藥。婚前同居有利有弊。
利:可以提前深刻地了解你的男朋友,他的生活習性,處事風格,管中窺豹你可以決定能不能跟這個人過一輩子。
弊:同居後大小不合適,能不能冷靜分手,能不能回到自己正場的生活。可能存在的流言蜚語。注意避孕。
一般來說,男的對同居很樂意,如果不是決定要結婚了,他會越來越不想結婚,畢竟未婚就可以享受著已婚的待遇。
女的同居後,只要這男的不太糟,可能會越陷越深,可能不夠合適也會認準談下去。容易失去理智。也會比較被動。
還是不太建議婚前同居。
心理學研究發現
同居與離婚正相關 即 同居的人婚後更容易離婚 曾與一個以上的伴侶同居過更容易離婚
但如果是訂婚後同居 則此效應消失
前者不負責任,後者負責人。
戴套與不戴套的區別,分手和離婚的區別,去哪裡玩與柴米油鹽的區別,月光族和學存錢的區別,花錢大手大腳和懂得節儉持家的區別
婚前同居可以知道對方有哪些缺點或者說自己不喜歡的地方。那麼如果真的難以磨合,就可以分手,如果婚後同居,婚前許多缺點暴露不了,在一起同居後才發現,如果有不可容忍的缺點的話再離婚就比較麻煩了。所以兩者區別大。
婚前同居,雙方盡量展示最好的一面,生活習慣,性格,好聽的言語是少不了;婚後同居,合法了,不好的衛生習慣來了,大男人大女人主義發作了,說話不那麼遷就,溫柔,動不動就吵架了。
婚前同居還是有必要的。
所以,同居前,滿懷期待著跟他結婚,同居一年後,今天之後,不打算跟他結婚了
沒有差別,有差別的就是結婚證的束縛差別,婚前分手了,就算是二手,新伴侶也不會介意,有證了分手,直接判為二婚,換句話說,婚前跟多少異性上床都不會有罪,反倒是第一個婚姻的男女離婚了,會被到處嫌棄,從本質上來講婚前和婚後同居沒有區別,都是那些男女之事,早同居早發現雙方之間的矛盾所在
個人認為,婚前同居反而更考驗感情。
不同習慣的兩個人進行全方位的磨合,不亞於重新談一次戀愛的難度。
婚前同居:磨合不好,容易衝動吵架,甚至可能分手。但是這種矛盾,如果彼此願意解決,一定是帶著和對方一起走下去的心態去解決的。
婚後同居:婚後再磨合,離婚成本更高,不容易分開。
最近才和男朋友領證,覺得沒有什麼區別。前段時間看到一個說法,生了孩子才是真正進入婚姻生活,現在覺得這個說法很有道理,但是我現在覺得婚前同居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
婚前同居其實感覺利大於弊吧。
舉例,你能不能忍受你未來老公每天不洗襪子?你能不能忍受未來老公每天不洗腳?你能不能忍受你未來老公睡覺打呼嚕磨牙?你能不能忍受你未來媳婦每天卸妝以後的臉?你倆誰交房租?在家怎麼吃飯?你吃甜的還是鹹的,他吃酸的還是辣的?這些很多問題都要調和。
很多人結了婚以後才知道,原來自己媳婦卸了妝以後連眉毛都沒了,還一臉痘痘,當初覺得她好看和她結的婚,原來都是化妝畫的?自己老公每天晚上回來就往電視前一坐,葛優癱了,平時在丈母娘家裡搶著做家務的好男人呢?去哪了?
許多事情都是需要在結婚前磨合的,如果決定好要結婚,那不如先一起住一段時間體會一下對方的生活習慣到底能不能接受,對方的方方面面是不是能如你的意。不是有人開玩笑說新婚夫妻度完蜜月下了飛機就去民政局辦離婚的嗎?蜜月還是出去玩,那生活中的柴米油鹽醬醋茶呢?負擔不是就更大了嗎?
沒結婚的想法就同居還是不太提倡,第一,啪啪啪的時候男方萬一要求不帶tt咋辦?第二,男性比較容易安於現狀,能不結婚不負責任地同居,那不如就這麼過下去得了唄?幹啥要結婚呢?然後結婚這個事啊,就越走越遠咯。
一個要負責任,一個不用負責任,傻子才會年輕時早早結婚
責任感
對我自己來說,同居的情侶一定是抱著要結婚的想法去的。
婚前同居可以是為了結婚而磨合。婚後同居只能磨合了。
婚前只是女朋友,婚後就是老婆了 這差別可大了
在沒定好結婚日子之前,最好不要懷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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