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孩子和一個對她很好的男生分手了會後悔嗎?
瀉藥,冒著生命危險回答一下。
我是女孩子,我告訴你,只要她不喜歡你,後悔是啥?根本不存在的好嗎?對於她來說,舔狗而已,誰稀罕?只會覺得你很煩很讓人討厭,恨不得一輩子別來打擾她才好。順便提一句,一個招人喜歡的女孩子你覺得會只有你一個舔狗嗎?不存在的哦。
說的有點扎心,不過這就是事實哦。希望題主告別錯的人,遇見對的人。
ps: 希望我男朋友看見這個回答不要生氣千萬不要誤會哦,我可老實了,異性都刪完刪乾淨了 絕對沒有漏網之魚。
所有的回答都在告訴我們,女生根本不會想起一個曾經對她很好的男生,因為不喜歡或者是男生做的太過,那麼我來說點不一樣的,聊聊怎麼從備胎轉正!
和女生在一起不要做些什麼
1、不要讓她因為感動和你在一起
不管是追求女生還是男生,我們都要記住:永遠不要讓對方因為感動和我們在一起,因為感動會慢慢變成意難平,意難平會慢慢變成不滿,最後依然是分手的結局還落一身的埋怨。
如果兩個人一開始的關係不平等,那麼以後如果我們累了,想要休息的時候,對方就會覺得你變了,她會說你以前不是這樣的,你是不是不愛我了?結果就會變成你只要愛著對方就沒有喊累的資格。
另外不管是現在還是古代,我們常見的情節就是在一個人英雄救美以後,如果被救的女性中意對方就會說「救命之恩,難以回報,唯有以身相許,哪怕做個侍女也好,只要能常伴公子左右」,但是如果被救的女性不中意對方就會說「救命之恩,難以回報,唯有來世做牛做馬以報公子的救命之恩」。你品,你細品。
2、不要「道德綁架」
有一類男生是這樣的,他會對女生好沒錯,但是他的每一個好背後都有著很深的目的性,比如「我今天給你送了一束花,那麼你就跟我出來吃飯吧」,把送花和吃飯變成了因果關係,即使女生真的打算請他吃飯作為感謝,但是過後也絕對不會把這個男生作為伴侶的對象。男生把自己的每一個行為都掛上了一個相應的回報,那麼女生就會考慮自己能不能負擔的起這個回報。
再者,主動回報和被迫回報是兩碼事,前者是自發性的,後者是脅迫性的,我們很難在兩者之間找到平衡。我們試想一下,一個很久沒見的朋友要來自己的所在城市,如果我們主動說你來了我請你吃飯,那麼吃飯的時候我們的情緒不僅不會低落還會很高昂,但是如果對方說我來了你請我吃飯吧,那麼吃飯的時候我們的情緒就會相反,這就是自發和被脅迫的區別。
當然如果對方在你付出了很多以後依然沒有回應的話,你就要考慮是對方對你沒興趣還是對方根本就不是一個好的伴侶,又或者是你追求的方法有問題。
3、不要陷入自我感動
作為一個情感工作者,我見過太多的男生在追求女生的道路上陷入自我感動的狀態,覺得自己為女生做了很多,怎麼對方就不能喜歡自己呢?誤以為只要自己能夠對女生好就能夠讓女生喜歡上自己,對一個人好就能換來感情嗎?一個人喜歡另一個人的條件什麼時候變成了「好」而且這還是我們自己的標準,畢竟每一個人對於「好」的標準是不一樣的,有可能我們認為的好對方並不一定認為好。
自我感動的誤區表現是這樣的:
- 無微不至的照顧女生,包括但不限於雨天送傘,餓了送飯,病了送葯,渴了送水等等。
- 追求女生的唯一優勢就是照顧女生
- 用對女生好來向女生換取約會、牽手等
其實這樣的表現不僅不會讓女生因此喜歡自己反而還會讓女生覺得不舒適,我們可以換位思考一下,我們自己碰到一個女生,她並不能讓我們自己很喜歡,但她有一個優勢就是對自己很好,你會因為她對你好就喜歡上她嗎?大多數人不會,即使少部分人會,但是除非對方能夠一直保持這種對自己好的狀態,或者出現了另一個競爭者,這段關係就會變得很危險。
直接一點就是這樣的關係並不穩定,因為這樣的關係不是建立在彼此吸引的條件下,也就是不是我喜歡你身上的某些特質你也喜歡我身上的某些特質,而是因為你對我好你喜歡我我才和你在一起,這裡面就是條件達到了我才願意和你保持一段親密關係,那麼前提就是條件達到,如果有一天前提不在了,那麼關係也就破裂了。
在對她好和對她太好之間怎麼把握分寸
可能有些人會說「我喜歡她呀,我控制不住的想對她好」,打住,你想對她好沒錯,但是你必須要控制自己想要對她好的程度,否則你的好就會變成一種負擔,讓對方想要逃離。
那麼在對她好和對她太好之間我們需要以三個維度來進行考量,以確保自己不會越界,導致兩個人的關係陷入危機。
- 對她好的代價會不會超出自己的客觀實力
雖然我很能理解愛一個人想要對她好的狀態,但是我們在對對方好的時候要考慮會不會超出了我們自己能夠承擔的部分,不一定是金錢方面也可能是生活方面、心理方面,我們能否在自己客觀實力允許的情況下對對方好。畢竟如果我們一直在透支自己,那麼當得不到相應的回報的時候就很容易心態失衡,做出一些不理智的事情。
- 對她好的程度會不會讓對方覺得有壓力
對方既然是作為接收我們心意的一方,那麼我們就必須要考慮對方的感受。我們對對方好的程度會不會造成對方的壓力,要知道我們每個人都不喜歡身處壓力之中。我們在對對方好的時候也要注意對方的情緒反饋,如果對方超過兩次說出了「不」,那麼我們就真的要停止了,不要讓自己變成對方的負擔,且這個負擔還不是甜蜜的。
- 對她好的範圍會不會超出男朋友的界限
講真,我們每個人的社會角色都是有範圍的,父母的界限和子女的界限,朋友和朋友之間的界限,男朋友和女朋友之間的界限,都是有著一定的範圍的,否則當界限消失的時候關係就會變成控制和被控制的關係,那麼就會陷入控制權的爭奪戰中。當兩個人的關係變成了戰爭,那兩個人還能和平相處嗎?
和女生吵架了怎麼辦
我和男朋友之前經常吵架,基本上屬於那種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狀態的,現在已經是幾乎不吵架的狀態了,在這個轉變的過程中基本上都是我在慢慢引導的,因為情緒一般都是我先起來的,女孩子嘛,有情緒很正常,分享一下我的方法吧。
1、求證那就是他想要表達的意思
我們每個人在看到/聽到對方的行為/言語的時候,都會經歷以下的過程:
看見/聽見別人的行為/言語——大腦進行解讀——賦予意義(受認知背景的影響)——對賦予意義的感覺——對上一步的感覺有什麼感覺(允許/接受)——產生防禦反應(指責/自責)——被生命中的規條影響(該做什麼不該做什麼)——輸出反應(話語/行為)
在上述過程中我們會發現很多矛盾的產生的關鍵點在於對於對方的行為進行了什麼解讀,而這個解讀完全是主觀的,也就是它是自身想當然的認知,當對方的行為被過分解讀的時候我們就會產生後續一系列的反應,而這些反應是在一瞬間完成的,然後我們的反應同樣也會讓對方再次經歷一個這樣的過程,最終變成兩個人防禦反應的碰撞。
舉個例子,我和男朋友吵架的時候他不說話我認為是對我無聲的反抗,是要和我冷戰的節奏,於是我就會更加生氣,但是當我求證以後,發現他不說話是想讓我冷靜下來,因為他不知道怎麼應對我的情緒。在這個過程裡面我們都對對方的行為進行了自己的解讀,並且習慣性的選擇了自己的行為模式,他選擇逃避,我選擇指責,於是我們兩個越吵越凶,因為對方的行為模式都不是我們想要的。
當我了解到這一點以後,我開始有意識的不去解讀他的行為/言語,當我不確定的時候我就問他:「你做/說這個是什麼意思?「,然後他就會告訴我他的本意,結果我發現我內心以為的和他想要表達的完全是南轅北轍的兩個意思。
2、嘗試感受對方的情緒
我們是自己情緒的國王,可以控制著自己的喜怒哀樂,我們喜歡讓對方感受自己的情緒,但不喜歡感受對方的情緒,因為我們都是國王,所以拒絕兩國邦交,只想讓另一國臣服於我的國。這就陷入了一種「爭奪」,控制權的爭奪,這也是為什麼我們經常會和TA爭吵的原因,因為我們也想做TA的國王。
舉個例子,我經常現在自己的情緒里,認為他不愛我了,覺得我們要分手了,陷入自暴自棄的狀態,而實際上他根本沒想過和我分開。事實上遇到矛盾就想分手的那個人其實是我,因為我把我的想法投射到了他的身上,當我發現這一點的時候我就開始學著面對矛盾而不是迴避矛盾,然後我發現我也不再想著分手了。
3、允許他和我是不同的
我們其實是不太允許他和自己是不同的,因為我們總是想著「他怎麼不懂我呢?」,懂你是一件很難的事情,事實上我們自己都不太懂自己,但是我們卻把這種被懂得的期待放在了TA的身上,最後我們發現TA永遠也不懂我們。
實際上我和他是不同的,我們是兩個完全獨立的人,完全獨立就是人格獨立,思想獨立,情緒獨立,這就意味著我們是不同的,完全不同的人,也就是說我看到的桃子可能是他看到的李子,我看到的天使可能是他看到的魔鬼,甲之蜜糖乙之砒霜不外如此。
我們除了要認識到TA和我們是不同的以外,還要允許TA和我們是不同的。我真是太喜歡「允許」這個詞了,因為允許就代表著接納,「我允許你和我是不同的」也就是「我接受你和我是不同的」,於是我的思想不代表TA的思想,我的憤怒不代表TA的憤怒,這些都是我自己的,也只能是我自己的,我不必「遷怒」於TA。
實際上當你了解了上面的三點並付諸實踐以後,你就會發現你們吵架的次數越來越少,甜蜜的時候越來越多。
學會使用感情中的欲擒故縱
其實所謂的欲擒故縱只不過是在和女生的接觸過程當中,製造女生的焦慮感,並且利用女生的焦慮感的技巧。
※和女朋友分手之後她還總是找我聊天是為什麼?
※女生要分手男生應該繼續死纏爛打嗎?
※男朋友偷看以前暗戀過的女生的照片是還喜歡她嗎?
※異地戀分手後,這輩子還能有機會見面么?
※和一個寧願分手也不願認錯的女朋友分手是正確的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