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朋友同居過八個男朋友,我很介意,是我的心態太落後了嗎,有女性朋友批判我歧視女性,應該活在大清?


真是謝謝女朋友邀請:

我覺得主要看他交往了什麼人,為什麼分手,如果是渣男,那就是遇人不淑,也要看女生自己的性格和生活習慣,應該介意的是那種水性楊花的人。


一雙玉臂千人枕 半點朱唇萬夫嘗

真搞不懂你喜歡她幹嘛


你要是介意,你可以選擇分手,畢竟蘿蔔青菜,各有所愛,你接受不了就算了呀!畢竟跟八個男朋友同居也是挺難的吧……應該會有人接受她的,你接受不了那也是事實,是存在過的,不可逆的,所以你只能選擇改變自己


emmmmm……你女朋友多大啊,同居了八個男朋友????

不是說歧視女性哈,我也是女性。。但,這有點點誇張了吧.....「同居了」八個,也就是說每談一個男朋友都是迅速立馬搬到一起住的,按照三十歲算的話..一年一個都不誇張吧,中間還得有分手之後再認識另外一個人和相處再確定關係的時間吧!如果二十幾歲,那就更誇張了。

如果是說一兩個同居過的前任,並且都是互相了解對方真誠的愛過對方,認真對待談了一年兩年那種,但是最後無緣一路陪伴了。那樣的話如果你介意才應該被說不尊重女性啊或者歧視女性啊.....但是,八個.......不應該介意嘛???????怎麼會,換做哪個男人心裡頭不膈應呢。什麼就該活在清朝了.....

按照這數量,再按照時間算。要麼你女朋友年長,要麼就.....

我也是女孩子,我只是表達了自己的想法,雖然說自由戀愛的年代。但是試問哪個女孩子可以和一個男朋友同居再分手之後,短時間又另外和男孩子再去同居呢……我表示疑惑,當然我也不想去惡意揣測和定奪一個女孩子的品性。也許有其他原因?不得而知,只有題主自己清楚。還有,你表示介意你的女朋友同居過八個男人,那些個說你歧視女性的。我表示深度疑惑 不能拿著女性權利的幌子來為個別女性的輕浮買單,這是強行道德綁架。

謹上,為本人自我觀念。如有不同觀點,請略過,自己回復題主。謝謝大家


不知道你女朋友多大年紀,同居八個,每一個算最多同居一年那最少也得八年,還不包括相識相知相戀,最短同居一個月那也是一個挺消耗感情的事,既然提出了這個問題那就說明你還是介意的,既然介意那就不要再發展了,誰知道以後會不會拿這個事情說事。可能她只是喜歡被人照顧或者分擔房租,既然同居了肯定避免不了性生活,不管怎麼樣,你們開心就好~


我是男的,我也很介意。

我問了我兩個哥們,他們也很介意。

對了,魏延必反。


你那個女性朋友,估計也是差不多的人。介意就分手,她都能同居八個男朋友,這種人的這種思想你肯定沒法給她糾正。


又來炸魚了是嗎,又開始了


介意很正常吧,畢竟是個人難免都會有點膈應。


要看具體的情況


人家都能談那麼多個了 人家早看開了 就男方還一直揪著不放 每個男生對她都這樣 那還能長久嗎


我有過三個男朋友,都是身邊人,在一塊以後住一起不挺好。同居什麼的,是個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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