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沒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女朋友都沒敢和爸媽說,說是自己年齡小
不合適。至少我跟我對象都是互相通知自己爸媽了之後我才敢拿他的錢,而且也沒有很高的金額。現在同居了每個月也是上交了工資才敢找他要錢的
一般來說不合適,除非她還在讀書或無業又確實無法從父母那得到生活費,即使這樣也不該要超出平均水平的數量。
如果不是上述情況,那麼你們同居了嗎?如果沒有同居又要生活費很令人費解,難道她沒有自尊?還是喜歡過度消費?反正肯定不是好女孩,別是吊著幾個男人當atm。
不合適
肯定不合適
感覺有點不舒服,如果是我。年齡小都沒有給家長說,還會要幾千生活費,如果你不是王思聰,還是謹慎對待一些好。因為真正愛你理解你的女生不會對你這樣
我覺得不太合適,您女朋友也不是沒事沒腳,我覺得是一個好女孩都是會想要一起努力生活的吧,而且我覺得兩個人收入不一樣,生活層次不一樣,到後期會有很多矛盾的。
那要看你怎麼用她了。用的多了多要點也不為過吧
不合適。
女孩子也要做到經濟獨立,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有計劃的消費。
……
你和多大的談。
如果是未成年我會罵你。
如果成年——呃,兄弟,養女兒何苦。女生養兒子的最後都成黃臉婆了,你養女兒成了老實人。
TAG:女朋友 | 花銷 | 生活費 |